婵娟听了林迪菲的惊呼只微微点头承认,眼里划过一道异样的光彩,转瞬即逝。
林迪菲知道自己刚刚的反应太过激烈,有些尴尬地假咳两声,没想到竟牵动口,口尚未结痂的剑伤好似撕裂了一般,痛得她变了脸色。其实刚才大打出手的时候伤口就被扯裂了,只是她一心地要让对方出丑,挥剑挥得专心无比,一时也就没留意。
婵娟指着那几点殷红,惊讶叫道:“姑娘,你受伤了。”
林迪菲把捂在口的手移开,低头一看,纯白衣襟上洇化着几点淡淡血迹,好似红梅花瓣坠在雪地里一般。林迪菲一时慌了神,伤口的药一向是小蝶在换,如今离了车队,身边只有一个名草有主的凌兮,让他换是绝不可能的事,去看大夫,大夫也是男的,伤处又很敏感,换药简直就是被占便宜的近义词,真是难办。
见林迪菲皱着眉头一脸无助的样子,婵娟已猜到了她在担心什么,便顺势邀请她去自己的住处小聚一下,林迪菲心中大赞婵娟善解人意,欢天喜地跟着上了马车,自然也拉上了凌兮。
马车行了许久,且一直很颠簸,林迪菲撩开帘子一看,原来马车正向一座大山的深处奔去。林迪菲心里有些闷闷的,在山林遇到的几次刺杀,特别是这次,已经留下了不小的心理影,现在一看见林子就发怵,暗暗抱怨这个婵娟住哪儿不好,非要在深山老林里安家,这种地方住久了脾气一定会变得怪怪的。
马车在一块平整宽阔的荒地停下,林迪菲小心翼翼地蹭下车,生怕再扯动伤口。下了车林迪菲便四处打望,却连房子的影子都没见着,一时有些疑惑,不禁想起了以前看过的美艳狐狸把人勾引到荒山野岭咬死再吃掉的故事,不由得打了个寒战,不过回头看见凌兮身背宝剑长身玉立的样子,心里顿时安宁许多。
“你到底住哪里啊?”林迪菲终是忍不住发问。
“上去便可以看见了。”言罢白皙纤细的玉指向不远处的小山坡遥遥一指。
林迪菲心中一惊,从她站的位置往那里看,目之所及本就是一团杂草枯木,连个檐角都看不见,于是乎,林迪菲又开始臆想草木深处应该是座坟或者大洞什么的。
“好,那我们走吧。”林迪菲有意远离婵娟,蹭到凌兮身后,怯怯地沿着一段羊肠小径走上山去。
上了山,一路仍是草木丛生,转了几个弯,一座粉墙黛瓦的小院豁然出现在荒烟错楚之间。院子不大,但修葺得十分用心,屋舍、凉亭、庭中湖样样俱全,最妙的是院子修在山间,院中还萦绕着山林薄薄的雰气,宛若仙居。
林迪菲进了这院子不免放轻了脚步,生怕扰了此处的宁静,刚刚匪夷所思的担忧也烟消云散,心里暗骂自己神经质妄想狂。
婵娟招呼凌兮去对面的茶室品茶,把林迪菲请进自己的闺房中,捧出一盅茶来,慢慢关上门。
“不知姑娘跟这位公子是要到何处去?”婵娟笑语盈盈。
“我们是要去京城,投奔亲戚。”这是跟凌兮统一过的说法。
“喔,那位公子可是姑娘的意中人?”
“不是不是,他只是受人之托护送我上京城而已。”林迪菲觉得在她面前说一点实话也无妨,毕竟人家连暗恋对象都说出来了,礼尚往来也该如此。
“原来是这样。对了,婵娟还不知姑娘芳名。”
“我,我叫林迪菲。”好久没用真名自我介绍了,林迪菲舌头竟有些打结,明明是真名,听着却像临时胡诌了个名字。
婵娟又轻声念了一遍“从别后,忆相逢,几回魂梦与君同。今宵剩把银釭照,犹恐相逢是梦中。”念罢幽幽地叹了一口气,神色凄然。
林迪菲发达的八卦神经已经敏锐地察觉到婵娟肯定是想起逸王才这样伤感,不过鉴于自己身份特殊又很心软,也不好怎么问。要是这段感情真是感天动地,自己说不定就不好意思足了,那只有等着半年后进棺材了。
“姑娘可知婵娟在叹息什么?”
“这个,想必与逸王有关。”看来不得不听了。
“正是。其实婵娟本不是清歌馆的歌姬,四年前越阳郡知府派人把我从行云坊接来,在逸王的生辰宴会上唱曲助兴,之后,我便留在了越阳郡。”婵娟说这话时眼神微漾,好似在回忆美好往事。
“行云坊?是柳阳州的行云坊吗?”林迪菲在马车上闲得无聊时,也问过小蝶关于天齐的许多娱乐知识,比如哪个郡的帅哥最多,哪个郡的美女最美,哪个郡最繁华之类的,记得小蝶提过,天齐的柳阳郡是个堆金积玉的温柔富贵乡,林迪菲当时立刻在脑中把柳阳郡跟扬州画了个等号。柳阳郡有个驰名全国的歌舞坊,就叫做行云坊,里面的歌姬舞姬无不是色艺双佳,其中拔尖的,还有其他地方的达官贵人花重金来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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