邂逅相遇,与子偕臧(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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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有蔓草,零露湍兮。

有美一人,清扬婉兮。

邂逅相遇,适我愿兮。

--------《诗经----野有蔓草》

在家养了几个月的病,熬过没有空调的酷暑,娘亲看我确实无什么大碍了,终于耐不住我的软磨硬泡,让我出门了。

宅女终于得到了解放,我高兴得都没换件漂亮的衣裳,便拉着春香出门了。

眉山果然山灵水秀,虽然比不上九寨沟流光溢彩的海子,但毫不逊色于青城山的幽美。只感慨dc没有和我一起穿越过来,不然拍些照片多好。

时至夏末,在中岩灵秀的山岩里、涧水边、小路旁,一丛丛凤仙正扬着阔长的绿叶,吐露娇柔的花蕊,幽幽清香在空气中浮动。

按照言情的传统,接下来的情节当是一翩翩少年正好漫步至此,得见小姐漫步花下,人面桃花相映红,一见钟情…….

cut!

我看到这一丛丛的凤仙,第一个反应却是指甲油!如果说穿越后没有了家用电器我还能忍的话,没有化妆品的日子却是寝食难安啊!!!所以,当我看到那火红的凤仙的时候,就像买到第一瓶opi一样的激动,差点老泪纵横。

小时候也用凤仙花染过指甲,将花捣碎,加入明矾,然后将花沫涂在指甲上用纱布缠着过夜,第二天起床,指甲便会变得粉红粉嫩的。

按理说这得有个复杂的步骤,可是想到opi我心情便像打了**血一样激动,顾不得许多,辣手摧花,摘下几朵便揉碎了往指甲上涂。

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手心都染红了,指甲却仍不怎么上色。我一面吩咐春香去多摘一些回家,一面继续蹂躏凤仙花。

虽然已近黄昏,夏末的天气还有些微热,更何况我还留着齐刘海去遮住我那哈里波特的标志。我一着急,额上更是渗出汗来,只得不时用手拭去。

涂了一遍又一遍,指甲是染红了不少,可是手指也变得红彤彤的了。

“小姐,我摘了好多凤仙花了,咱们可以回去了。”

“好啊。”我应声扔掉手中的凤仙花,向春香走去,不料地下有一块顽石,眼看着我又要摔倒,可不要再摔出个包拯的月牙啊,我泪奔。

一只手将我拉住,我死命的拽着那衣袖,终于稳住了。

来不及看他长相,我首先看到的是他的衣服,米白色的长衫,碧色的腰带,袖子上是我的爪印,晕染出一点点诡异的粉红。

我脑海里轰的闪出男人衬衫上的口红印,外遇的象征。

“我不是小三,我真的不是……我的声音竟带了哭腔,“公子,我不是故意的。你叫什么,家住哪边?我明天赔你一套衣服……”我万分抱歉的抬起头,一下子楞在那里。

好一个清秀俊朗的少年!洁白的皮肤细腻水润,修长的眉毛淡而柔和,褐色的眼眸温和羞涩,高高的鼻梁,微抿的薄唇,就是脸颊有点婴儿肥,连着下巴圆润的弧线。虽然个子不高,也就170左右,可是看他的脸,不过十五六岁光景,还是有潜力长成模特身材的。

见我目不转睛的盯着他看,他脸腾地红了,像一个粉粉嫩嫩的红苹果,让人垂涎欲滴。

“小姐,你没事吧。”春香跑到我身边,看见少年,欠一欠身,“谢谢苏公子。”

春香竟然认识这个帅哥!我惊讶的看着她,看来今晚回去有的八卦了。我正想着怎么跟帅哥搭讪,谁料少年竟然袖子一拂,淡然自若地往前走了。

我深深惋惜与帅哥的亲密接触太过短促,谁料他停住脚步,回过头来。明亮的眼睛静静地望着我,牙齿轻轻地咬着下唇,欲语还休。

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脸上,泛出温暖的橘色光芒。

他微微一笑,轻声道:“我叫子由。”

白云被夕阳映成一朵朵橘红色的花,开满了一望无际的天空。

苏,子由,眉山,仁宗年间。我整个人愣住了,然后拉着春香转起了圈。

虽然穿到了一个默默无名的小户人家,可是竟却遇上了大名鼎鼎的文豪。

如果你还没猜到,那苏东坡这个名字你定不会陌生。子由便是苏东坡的弟弟苏辙。苏洵、苏轼、苏辙并列唐宋八大家。

我激动的抓住春香,“你认识苏公子?!”

春香对我的发狂有点惊讶,“苏公子在老爷的私塾读书啊。”

“当真?”我欣喜若狂,近水楼台先得月啊,“他又怎么会经过这里呢?”

“苏公子从私塾回家必然要经过瑞草桥和中岩山的呀。”

“那他哥哥呢?”

“小姐还记得苏公子有个哥哥?”春香一脸惊喜,“小姐开始记得以前的事情了?”

我摇摇头,“只是吃饭的时候听爹爹提过。”

春香又沮丧下去,“,老爷说苏大公子才学很高,他早已不够格当苏大公子的老师了。今年开始,大公子就不来私塾了,听说他经常跑到山间的石头上溪水旁读书,有时还跑到道观里面练字。”

……

春香实在没有八卦的天赋,没等多久,她所知道的八卦便被我问光了,还说要再问别的只能问老爷了。

问老爷,这实在不是明智之举,万一他以为我思春要将我嫁人怎办?

嫁人?电闪雷鸣间我又想起苏东坡的第一任老婆王弗也是眉山人。呃,呃,呃,不会吧,我不会是穿到那倒霉的王弗身上了吧。

都怪古代女地位卑微,小户人家女儿都没有名字,一般以排行叫名,所以我才叫小三。王弗的弗字是苏轼婚后起的,所以我并不能确定我是不是王弗。

但是,我不想是。

纵使苏东坡才高八斗,我也不要,那王弗二十六岁便早逝了,后来才有了那首千古传唱的《江城子-记梦》,虽然这感情很感人,可我还是不想如此短命。我才豆蔻年华,还有着大把大把的青春和未来,好不容易穿越到宋代,我想游历未曾被工业污染的自然,我想追寻汉唐遗留的古迹,这都需要很长很长的时间。

相比而言,苏辙的老婆比较长寿,虽然生了很多个儿子,怎么样都比短命要好。

苏辙,字子由,我又想起夕阳的余晖洒在他脸上,泛出的温暖橘色光芒。他微微一笑,“我叫子由。”青春期男生特有的暗哑嗓音,分外低柔。

羞涩的少年说完垂下眼帘,夕阳默默地将他的身影拉得瘦瘦长长。

那一瞬间,摒退了所有的喧嚣,我仿佛能听到他睫毛的扑闪声划过我的耳边。

心,微微的乱了。

只可惜,我给他留的第一印象不是很好,等我回家洗脸的时候才发现我脸上凤仙花所留下的红印。这下好了,不是美娇娘,倒类似钟无盐了。

野有蔓草,零露瀼瀼。

有美一人,婉如清扬。

邂逅相遇,与子偕臧。

--------《诗经----野有蔓草》

我让春香把衣橱里的衣服全都拿出来,一套套的试穿,最终选了一条水青色的罗纱绣裙,领口和袖口绣着鹅黄色的石榴花儿。我系上腰带扭了扭,杨柳小腰只有一尺六,真是楚腰纤细掌中轻。幸好是灵魂穿越,不然以我现代的身材,在这个以瘦为美的宋代,肯定会被鄙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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