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的温度。
柔肠百结年复年,
无奈言明意断弦。
却话此情不值当,
痴心满怀终徒然。
身后传来林豫的怒吼,他说:“杜亦,你听好了,今天的事我跟你没完。你要再敢欺负白一城,我会杀了你。”
说罢,他骑上自行车停在我身边,对我说:“上车!白一城,我带你回家。”
自那以后,我和栓子再无交集。后来,栓子去了北京。
他离开的那天,我碰到送站回来的褚浩,他对我说:“同桌,栓子去北京了。走的时候很不舍,他对我说是为了一个人。话说,你为什么不去送他?”
我误以为他是为了我,而后的发生的种种,让栓子所为伊人浮出水面。只是当时我会错意了,于是在而后的六年里,我抱着一个人的忧伤,看着青春匆匆散场。
有些情感,在极度压抑中变得疯狂,就好比我曾极力的告诉自己不去想栓子,却适得其反欲盖弥彰。后来,在林豫的陪伴中。我选择任由这份对栓子的错爱自生自灭,渐渐的也不再那么疼了。
只可惜,一切不尽人意。在程子初唱了那首栓子曾经唱过的歌后,我的心又开始莫名的寂寞。
不知不觉中,手中的香烟燃尽。
我起身准备离开,程子初出现在我面前,他说:“以后在再不许不声不响离开。”
自从和程子初一起去了“老地方”后,我们经常混在一起,有的时候是聊工作,有的时候是聊跟工作无关的事情。
每次下班时,他都会准时出现在我的工位,于是那同事纷纷与我拉近关系。
每天,程子初都会把我送到家。有的时候他会跟我上楼,赖在我家蹭饭。他是“无肉不欢、无酒不欢”的类型,我不怎么备酒,他就买了好多塞在冰箱里,吃饭时候总要喝点。
喝了酒不能开车,他就顺理成章的在我家留宿。
一开始还不太适应,但一个人独处总会比两人一起要显得寂寞,有人陪总是好事,日子久了就习惯了。
程子初偶会出差,走个三五七天的,剩我一个人,倒也清闲。每每他出差时,总会有同事主动约我吃饭,试图通过我来讨好领导。只可惜,我不是一个八面玲珑的人,本能的拒绝。
相比和同事在一起,我更喜欢静静的品味一本书。看书时,我会学着林豫的样子,点上一支烟。不知不觉的,有了烟瘾。
我时常看一本叫作《如果·爱》的诗集,这本书不是什么名家大作,况且年代久远,我原本并不知晓它的存在。只是高中时偶然间,见到林豫床头放着,于是我翻遍了全城,在一个不知名的书店里找打它。
找到它时,它已经尘封许久,我却如获珍宝,只因林豫有着同样一本。
我不太能读懂诗,所以买回来后把它当成一个珍贵物件锁了起来。大学无聊时倒是经常翻开,可这么多年却没有把它读完。
后来,繁重的工作也让我再无心思。如今得了空,也开始细细品味,却觉得别有一番韵味。恍惚间好似明白了,变得不是书,而是心境。
再次翻开那一刻,隽永的小诗搭配着唯美的插图。一瞬间,我掉进了那种意境。可是许久以后,我一时气急将它付之一炬,最终它化作灰烬,再也无法拾起。
开篇的那首诗,却依然记忆犹新:
天汉落下的星光,
亮起的万家灯火,
映照着迷失的记忆。
在迷失的记忆里,
寂寞的城市与秘密的森林紧紧相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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