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入伍足有四年多,刚入伍那阵子,触摸屏的手机正开始流行,但是他没用过。在部队里这些年,几乎是与世隔绝的生活,除了训犬和训练,就是出任务,根本没机会用到这些时髦的电子产品,不过倒是见战友用过。
手机铃声是非常幼稚的麦兜起床歌,上面显示一个叫做死八婆的名字,谷宇皱着眉头,艰难地找寻着接听键,但是没有。就在这时,手机安静了下来,谷宇松了口气,结果这口气还没松完,手机又吵嚷起来。谷宇想了想,用手指按着屏幕上的那个圆点划了一下,接通了。
他将手机放在耳边,里面传来一个尖锐的女声,还有点气急败坏:“季夏,你死哪儿去了?还不接我电话!你让我给你约了嘉惠,结果却放我们的鸽子,你还是个男人么,下次别想求姑奶奶给你做任何事,滚你妈的蛋!还有,我帮你约了人,是你自己爽约的,答应给我的那个包你还得给我买!……”
对方接下来还说了什么,谷宇没去听了,他只觉得有一些不属于自己的记忆闪电般蜂拥而至,顷刻间几乎将他淹没,一种无可名状的恐慌向他袭来。原来他觉得奇怪,自己明明在战场上,却出现在了城市的街道上,身上虽然疼痛,却没有枪伤,因为这具身体根本不是他的,而是一个叫季夏的人的。
手机落在了地上,里面那个女孩继续在咆哮般发泄怒气,谷宇已经不去听了,积水和雨水打湿了手机,不一会儿便黑了屏。不知是没电了,还是被水泡坏了。
谷宇没去理会,他努力在消化这个事实,自己遇到灵异事件了,灵魂穿越,还附体?他咬着牙,忍住疼痛坐了起来,就着暗淡的路灯和霓虹的光线,看见自己身上辨不出原色的衬衫和牛仔裤,再抬起双手,反复看了看,这双手指节修长,一看就知道是一双养尊处优的手,没有厚厚的老茧,也没有训犬时被飞电咬的旧伤痕,而是光洁细腻的。这些事情无不清晰地提醒他:这不是自己的身体!
大雨兜头浇下,他身上没有一处是干的,但他浑不在意,这点雨,对经历过云南雨季的人来说,实在是小菜一碟,出任务的时候,常常冒着雨在丛林中一待就是两三天甚至更久。谷宇伸手用力抹了一把脸,闭上眼睛,咬着牙狠狠摇了下头,睁开眼时,还是刚才看到的那番景象。一定是在做梦,快醒过来,他伸手往脸上扇过去,绵密的大雨中响起一声脆响,谷宇痛得扯了下嘴角,痛感那么真实。倒是屋檐下的那条流浪狗被惊了一吓,“汪”地叫了一声。
如此清晰的感觉,竟然不是在梦中。这是说,他现在附身在这个叫季夏的人身上了,自己的身体呢,这个躯壳里原来的主人呢?这种怪力乱神之事,以前说起来都嗤之以鼻,没想到居然会发生在自己身上。
他闭上眼睛,属于季夏的记忆片段闪现了一些出来:他先是对着镜子左看右照,打扮得像只花孔雀,然后出了门,在一家酒吧门口被一群人堵住了,拖到后面的街巷里,二话不说一顿死揍,末了还被按进了泔水桶里……
过了许久许久,谷宇以手撑地,慢慢站起来,看着地上那个泡了水的手机,不知道坏没坏,还是捡起来,顺手塞进裤兜里。抬腿想走,回头看着屋檐下那条流浪狗,它正专心致志地盯着自己看呢。他向那条狗走过去,那狗退了一下,往角落里躲去。
谷宇站直身,向它招了一下手:“来,我带你找吃的去。”
那狗不动,把头低了下去。谷宇无奈地笑了一下,这不是他们基地的犬,没经过训练,听不懂口令,也看不懂手势。他只好走过去,那狗虽然有些畏惧往后缩了缩,但是并没有跑开,可见并不拒绝人,以前是被人养着的,不知道它的主人为什么又将它扔掉了。
谷宇是个爱狗如命的人,所以当年他入伍,新兵训练结束之后,连里安排他去做训导员,在他简直是瞌睡遇到了枕头,他的战友都一脸沮丧,独他一脸兴奋。所以这个训导员一做就是三四年,兵役期满之后,他又转了志愿兵,继续做训导员,他打算一直做下去,直到非转业不可。
在谷宇看来,不管是土狗还是名犬,都有其独特的个性,都是可爱的,所以对流浪狗,他也毫不嫌弃。他走到流浪狗身边,伸手揉了揉它的脑袋和颈脖,然后拍拍它的脑袋:“好了,乖,跟我走吧。”这手势是人和狗狗相处的通用语言,表示亲昵和嘉奖。
谷宇走了几步,那狗迟疑了一下,果然跟了过来。一人一狗走进雨幕,昏黄的路灯将他们的身影拉长又缩短。谷宇带着流浪狗出了小巷子,夜已经很深了,街上的车流十分稀疏,因为下雨,行人更是寥寥,商家店铺多数已经关门。他看了一下,带着流浪狗往一家二十四小时营业的麦当劳走去。
麦当劳的玻璃门里映出一个极度落拓的人,全身湿透紧裹在身上,头发紧贴在脑门上,还沾着食物残渣和油垢,衣服敞着,露出单薄的胸膛,脸上身上色彩斑斓,如开了染料铺,整一个流浪汉的造型,而且又带着一条流浪狗,一人一狗比落汤鸡还狼狈。
这个点麦当劳的人很少,值夜班的服务员靠在柜台后面闲闲地看着外面的雨,百无聊赖。谷宇推门进去,立即引起了服务生的注意:“欢迎光临麦——”声音戛然而止,服务生一时间进退两难,不知道是该欢迎呢,还是赶客比较好。
谷宇也没在意,他看了一下,找到卫生间的位置,走了过去。一个服务生小哥说:“先生,我们这里不准带宠物进来。”
谷宇停下来,对身后的流浪狗说:“坐下,等我回来。”一边说一边将狗狗按在地上坐着,顺便还拍了拍它的脑袋,以示奖励。
流浪狗对着满屋子的食物香味渴慕不已,它蹲坐在那儿,无意识地摇着地上的尾巴,向人讨好着。但是麦当劳的小哥没有看见它的讨好,只是和他的同事窃窃私语讨论这一人一狗去了。
谷宇进了洗手间,将脑袋放到水龙头下去冲洗,闭上一只眼看了看,从墙上的洗手液瓶子里挤了一堆洗手液,将脑袋脖子好好洗了一通。虽然刚刚淋过雨,但是粘在头上的油垢并没有那么好去掉,那股子酸臭味刺激得他直作呕。
好不容易洗干净,抬头看着镜子里的那个人,一张陌生而熟悉的脸,虽然色彩斑斓,但也掩盖不了长得好看的事实,而用谷宇看惯了硬朗军人的眼光来说,实在没什么看头,虽然眉毛是眉毛,鼻子是鼻子,但对一个男人来说,说好听点是英俊,说不好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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