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夏点点头:“会。”
张贤面露难色:“我不会。”
丁成松没好脸色地说:“学一学就知道了。”他们侦察连的兵,不可能还被马摔。
自从来到林芝,季夏还没有出过营地,部队里一应俱全,什么都有,根本就用不着出去采购日常用品。而林芝这地方,简直就是鸟不拉屎的典型,十几万平方公里,人口仅有十几万,可想而知人口多么稀少。
他们部队的营地已经尽可能地靠近县城修建了,但就是这个县城,总人口还不到两万,县政府就在镇上,镇上常住人口大概就是几千人。这地方的人们长期以来都没有买卖的概念,需要什么东西,都是以物易物的,后来随着汉人的带动,才逐渐有了交易的意识。因为地广人稀,集会不太容易,通常一个月只有一两次集会的日子。
这天并不是赶集日,镇上几乎没什么人。丁成松租了三匹马,一人分了一匹。他和季夏二话没说就骑上去了。张贤牵着马缰绳,面带窘色,不知如何是好。
租马的老板是个藏民,汉话非常生硬:“你上去啊,我马很好的,很温和。”说着拍拍马鞍子,鼓励张贤上马。
季夏也安慰他:“藏马很温和,不会乱跑,上来吧,没事。”
张贤将信将疑,在老板的帮助下跨上了马背。季夏又交代了几句骑马的要领,这会儿丁成松已经拍马跑出去了,季夏和张贤骑着马,远远地缀在后面。
马儿在五月的风里小跑起来,空气中漂浮着淡淡的青草和野花的香味,春风和煦,马背上视野开阔,令人心旷神怡。直到这一刻,季夏的心才开始放松起来,自从变故之后,这还是第一次真正的放松和释怀。这之前,他几乎是以苦行僧式的方式在折磨自己,说不清为什么,到底是在努力改变这个新身份,还是留恋过去那并没多少值得留恋的人生。
如果人生可以选择,季夏与谷宇,他还是更愿意选择做谷宇,不是因为更熟悉谷宇一些,而是因为谷宇的灰暗人生中,有一抹叫做罗建飞的亮色,那曾经是触手可及的阳光。而今,却只能在记忆中反复回放,所幸,如今他还有机会去努力够着这个梦想,即使如泡沫一般虚无飘渺。
“啊?什么?”季夏被丁成松的声音从思绪中惊醒,他没听清楚对方跟他说了什么,却惊觉到自己已经追上丁成松了。事实上,是丁成松放慢了速度,等他赶了上来。
丁成松也没有着恼,继续重复了一遍:“你在哪里学的骑马?”
季夏想了想:“在骑马俱乐部。”当初季夏学着别人赶时髦,和一群狐朋狗友去俱乐部学骑马,没想到今天居然派上用场了。
“你家是北京的?”丁成松是青海人,家境清贫,一辈子没进过大城市,更何况是北京,对北京很是向往。
季夏点点头:“是的。”
丁成松流露出向往的神色:“北京——很漂亮吧?”
北京漂亮吗?也许吧。季夏笑了笑:“还可以吧。班长以后要是去北京,只管来找我,我做东,请你吃烤鸭。”这点眼力价他还是有的,况且丁成松确实还算个不错的班长。
丁成松爽快地笑起来:“这可是你说的啊,别到时候装作不认识。”
季夏也被这爽朗的笑声感染了,心情也开朗起来:“班长,我要是装不认你,你只管揍我就是了。”以前那个爱说笑的谷宇似乎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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