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他压抑而讥诮的笑声里合上钱包,一言难尽的望着前挡风玻璃。
好在到了吃饭的地方,我领着为人坦荡的宫隽夜先生进了大门,他今天穿了件小立领的黑色衬衣,不太正式的细纹西装裤挽了个裤脚,走路还要吹口哨,好像真是个来蹭饭的。
我在吃这方面着实是不讲究,再说谁家男孩儿青春期不跟饭桶似的,每天在学校食堂看着大伙儿对着一盘子足够打马赛克的食物还能狼吞虎咽的样子都觉得特别感人,数量和质量不可兼得,要是搁平时,跟李谦蓝何故这样的朋友,我绝对拉着他们坐在大排档永远擦不干净的桌子前,挥斥方遒的撸一大把串儿。
但这好歹是我请(疑似)暗恋对象吃的第一顿饭,不能太说不过去。
尽管对面儿坐着的那位看起来完全不在乎,点什么都照单全收,我本想趁这个机会试探一下他的口味,看来是没什么必要了——他连奶茶都跟我点一样的。
店里灯光不太亮,是那种直视也不觉得刺眼的程度,和铁灰色的墙壁相映成趣,氛围很适合休息和闲聊。当我用勺子舀起一只咖喱鱼蛋的时候,他的筷子也见缝插针的戳了上来,我们俩的动作都停了一下,最后他先收回手,也不知道在想什么,忽然指了指自己微张的嘴。
所以我也不知道想什么了,就顺势把勺子送进了他嘴里。
他满足地喝了口奶茶,而我拿着他吃过的勺子,脑子里无风不起浪的产生了诸多龌龊的念想,一时间居然有点儿无所适从。
“哥。”我语气很诚恳,“你有时候很幼稚。”
“是么。”他往椅背上一靠,把桌子下面支楞八叉的两条腿架起来,说话时歪着头,慢慢地眨眼,像个赏心悦目的无赖。“那是跟你在一块儿显小。”
“我不小了。”我纠正他,“上个月过了十八了。”
“我大你快十岁呢。”他说,“我还曾为你该给我叫哥还是叫叔发自内心的纠结过一阵,感觉哪个都吃亏。”
“得了吧,”我说,“你喝醉的时候还让我叫老公呢。”
他玩儿着手上的打火机,朝我一抬眉毛,“叫啊,叫了发红包,四位数起底。”
我叼着牙签站起来,横穿他身侧的走道去柜台结账,路过他身边时拍了他的肩膀,“别闹了,饭钱都是我掏。”
我听不出自己说那句玩笑话的时候声音颤不颤,但我听得见自己心跳快不快,顶得胸口都快露出个欲盖弥彰的窟窿来。
第41章
晚饭后没有黄金八点档之类的固定节目,宫隽夜很友好的把我送回家。回去的路不是去时的那一条,他绕远了,走了环山路。天色将晚,我在进入林荫路之前朝远处一个凸起的山头看了一眼,盛夏的云层像塌下来的奶油。
他摇下车窗,把那些缠绕着阳光味道的风放进来,打开车载音响,让我随便唱一首。
我选了首最近在练的慢歌,唱出第一句,感觉心里的花静静开了大半。
“Ilikewhenyourunredlights,我喜欢你在红灯亮时追上我
Don’tstoptillyouthrillme,不要停下来,直到你打动我的心
Ohh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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