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周行总算从夕雾口中弄明白了事情的前因后果,原来云冉是今年,也就是康熙四年春的秀女,被选为皇后后回家待嫁,四天前因为不想做皇后和父母吵了一架,就赌气跑了出去。然后,就成了现在这个样子。听到这里,周行一口水差点喷出来,没想到赫舍里还有这样的一面,事已至此,她也只能认了。
周行对于自己的适应能力,还是表示很满意的。这里的饭食,虽然和现代不太一样,但也不算难吃,加上周行本就没有挑食的习惯,因此适应的很快。十多天下来,在夕雾的严格训练下,她总算是也将那些乱七八糟的规矩学了个七七八八,也学了几句简单的满语日常用语,特别是记熟了一句“对不起我不懂满语,还请您说汉语”,也勉强理清了府里这错综复杂的关系,她知道云冉有一位比自己小八岁的同母妹妹云英,想来应该就是历史上的平妃,小女孩现在年方四岁,倒也乖巧可人,对自己这个姐姐也很亲热,周行本来就对可爱的小孩子没有什么抵抗力,再一想到历史上的平妃也和姐姐一样是个红颜早逝的薄命女子,不由得心下又多了几分怜惜,还有几位异母的兄弟姐妹,不过听夕雾说自己平时和他们都不太来往。这几天周行还见到了自己的几位叔叔,包括著名的索额图,貌似自己和他的儿子格尔芬和阿尔吉善的关系还很不错,和云冉同岁的格尔芬是一个阳光帅气的男孩子,周行对他的第一印象还是很不错,联想到这些人最后的命运,周行暗暗叹了口气,也不知道自己这个变数能够带来什么。云冉的姑姑这些日子也来过家里一次,听说她是安亲王岳乐的福晋,周行很是惊异了一下,也不知道那位在穿越粉丝们口中风头强劲的八福晋,是不是她的亲外孙女。当然,家里的人,特别是玛法玛嬷,还是比较宠着这位长孙女的,那天回来时没有见到玛嬷,竟是因为她为自己祈福去了。因此,这段时间,周行的日子,过的还算惬意。
比较不适应的,就是满洲服装的穿着,一直以来,周行欣赏的都是长袖舞动衣袂飞扬的汉家衣裳,喜欢那种罗衣何飘飘、轻裾随风还的端庄飘逸之美,对于满清的剃发易服之策,很是痛恨了一番。只是如今,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啊。特别是那讨厌的花盆底,她可是经过了几天的魔鬼训练,才勉强掌握了那玩意,至于满洲女子普遍娴熟的骑马箭,只能今后再说了。
夕雾经历了从刚开始的惊异不已到如今的淡定,也开始全心全意的对待现在的这位“格格”,虽然这位周格格不会自家格格原来通的那些琴棋书画,但是却会很多她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东西,甚至还会说洋文,而且人也是极好的。夕雾毕竟只是十三四岁的小姑娘,本就对周行存有崇拜心理,在周行的各种诱惑和带动下,格也放开了许多,也开始抓着周行叽叽喳喳问个不停。
自觉该学的东西都学得差不多,周行想到来到清朝这么多天,还没有机会见识一下而今的北京城,便找到额娘,说是自己一旦嫁入中,今后便没有自由出来的机会,因此想趁着这些天再逛逛北京城,在得到首肯后,便和夕雾两人换了一身民间女子普遍穿着的小袖衫和长裙,去了正阳门外大街。
站在街道上,看着这一派人间烟火的繁华,周行不由得生出几分感慨,她曾经在15岁考上高中那年来过一次北京,只是那时的北京已经是高楼林立车水马龙一派现代都市的繁华景象,大多数城门城墙什么的已经无迹可寻,那些旅游景点也是一片人来人往熙熙攘攘,并看不出多少故都风物的陈年旧影,而今得见老北京风貌,心中自然是各种激动,迫不及待的拉着夕雾,一间店铺一间店铺的看着那些很多在三百年后可称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东西,看到路边有卖驴打滚豌豆黄之类的小吃的摊子,眼前一亮,急急的上前买了两份,递了一份给夕雾,倒把夕雾给弄得一愣。
“格格,你们那里的女孩子都可以随随便便的上街,就这样吃东西吗?”夕雾看着周行那实在算不上文雅的吃相,忍不住出声问道。
“是啊,我们平时出门逛街,也是这样的”周行看着夕雾一小口一小口吃的极是拘束,忍不住笑了起来,“你快吃吧,这东西凉了可就不好吃了,反正大街上又没人认识我们。”
“听说汉人家的女孩子都是极重规矩的,格格这样子,让那些汉人老夫子看到了,又少不得要啰嗦一番。”夕雾看了看两人的一身汉装,笑言道。
周行也忍不住笑了起来,“好了好了,既然如此,那咱们吃完了就赶紧走吧。”说着,转头看到路边有一家名字叫做“集雅斋”的古玩店,心下一动,“我们去那里看看。”
这家店店面不算很小,看上去后面的厢房也是店铺的一部分,里面的顾客也多是些衣着光鲜的人物,看到两个小姑娘跑进来,不由得都往这边看过来,老板正在和一名少年说着什么,看到她们两人,显然也有些惊讶,看着两人的目光露出一丝不耐,那意思就是你不要妨碍我们做生意。周行看在眼里,不由得又对万恶的封建社会鄙视了一番。
夕雾显然是第一次到这样的店铺,看到什么都觉得新鲜,周行也乐得由着她,丝毫不去理会旁边各种各样的目光。
“格格,怎么还有这种花纹的瓷壶?”夕雾指着一件褐黄相间斑纹的瓷执壶问道。
周行顺着她的手指看过去,不由得微微一笑,哈,当年考试名词解释还考过这玩意儿呢,“听说过玳瑁吧,这个啊,就叫做玳瑁釉。”说着,上前将它拿到了手里,零距离触文物啊。
“咳,两位姑娘,这件是这位小爷看上的东西,还有这些都是京城里的贵人们看上的贵重物品,不是姑娘家喜欢的那些玩意儿,两位既然不像是能欣赏这些古雅之物的主儿,还是小心的好,万一损坏了一件,想来也不是两位能赔得起的。”店老板恰在不远处,见到周行拿起了这件玳瑁釉瓷壶,赶紧开口阻止。
周行正准备向夕雾介绍一下玳瑁釉,听到这话,转过身来,盯着老板看了几秒钟,“敢问这位老板,什么叫做姑娘家喜欢的玩意儿,什么叫能欣赏这些古雅之物的主儿?”一边说着,一边不着痕迹的看了老板身旁的少年一眼,十五六岁的样子,穿一身墨蓝色锦缎长袍,模样很是俊逸。身边还站着一个五六岁大的小男孩,应该是他的弟弟,嗯,也不知道是那个贵族家的孩子,她刚才可是有注意到,这老板不仅称他是“这位爷”,而且看上去对这两位的态度已经不仅仅是恭敬,而是都带了点诚惶诚恐了。
“这些东西,大多数人买回家去,也不过是附庸风雅罢了,所以,像我这样的人和那些把它们买回家去的人看着这些东西,其实效果是一样的,您说是吧?”周行在现代时,就非常讨厌那些有钱人不懂装懂附庸风雅的行为,因此看着周围的人也没几个像是真正懂得金石之学的人,一时没忍住,毫不留情的开口讽刺。
“你……”老板显然没想到她会这么说,在看看边上站着的两位爷,一时不知道说什么才好,夕雾同样在旁边暗暗叫苦,这些古代的东西,格格大概也不会知道多少吧,格格这么温和的人,今天这是怎么了。
那少年也是一怔,看着这个衣着普通的少女,微微一笑“貌似姑娘听起来对附庸风雅的行为很是不屑,那为何还要特意来附庸风雅一会呢?”
哇,又是一个阳光型美少年,尤其是那一双微微上挑的丹凤眼,真是太有感觉了,再长大些肯定是个迷死人的小攻啊,周行一边在心里暗自评价,一边开口,“你怎么就这么肯定我是附庸风雅,这样与风雅沾边的事情,估计只有你们这样的富贵之家的公子才会做吧,像我们这样的人,生计都成问题,哪有功夫去做这种事情?”说着,又看了看他手中的东西,“不过,你挑东西,还是有点眼光的嘛。”
“那是自然”老板冷汗淋漓的开口,也顾不上指责周行,慌忙打着圆场,“这个啊,而今可是不多见的。姑娘可知道它是什么?”万佛啊,这是哪里来的野丫头,这要是把这位爷给得罪了,那可是不敬之罪啊……
“还请老板说来听听呗。”
“这个啊,倒也是姑娘家喜欢的东西,叫做唐镜,唐代的青铜镜,流传至今可是将近一千年了啊。唐人有诗云‘春风鸾镜愁中影,明月羊车梦里声’,说的可不就是这样的铜镜。”
“唐代的铜镜,可是有几十种的,不知您指的是哪一种?至于鸾镜,当然也是唐镜的一种,但总之不是长成这个样子就是了。”“哦?那还请姑娘说说,这个叫做什么?”那位少年开口,但语气中明显透着怀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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