么样都无所谓了。只要那个小草包过得不差,他自己怎么样都无所谓。Y城也好,别的地方也罢,无论在哪里,无论做什么,对他都是一样。
失去那朵娇花,什么都没有两样了。
三十七、
最后留在H城的日子就在如山般的包裹中度过。程显带着山林野兽破罐子破摔的神气,踞在小轻摩上走街串巷,敲开一户又一户的大门,把包裹递过去,把签名页拿回来。他的脸上印着兽的忍耐表情,他的头发如狮鬃般散乱凛凛。他总是隔上好几天才想起来刮一次胡子,于是他下巴上便老是贴着一抹青隐隐的胡渣。每次面对收包裹的人,无论对方是聋东的老头老太还是正当妙龄的姑娘,他都是同样一副颓废阴沉的模样。只有当给他开门的是年轻的男孩子的时候,程显才会稍稍地收敛表情,耐心地候在一边,用余光将男孩子放肆地打量。好在他只是个送快递的,人们在收快递时通常眼中只有自己的包裹,而把快递员当作草木,两下划拉完自己的名字就忙不迭地关门,并不多看程显一眼。
这也是程显想要的。他清楚如今自己这副样子是多么得不入流、不入眼,也只有在将近年关的H城他还能得到份儿短工,而不是惹来人们狐疑的眼色。因此他有点儿喜欢H城这个小地方,也只有在这样的地方他这只狂兽的筋肉还能派上点儿用场。所有沿海的那些城市,包括Y城在内,都象征着另一种力量,另一种与丛林之兽格格不入的、杀人不见血的力量。程显对那种力量非常忌惮,他隐约感到那种力量能轻易将他摧毁。所以他才尽可能地在蛮荒之地活动,同那些自成一派的少民混在一起。对他来说,繁华的都市是个巨大的捕兽夹,到处危机四伏。置身于繁华都市的他就好比那笼中困兽,他被周围无形的规矩束缚住,一种躁意从脚底升起。只有在远离了都市圈的时候,他才重新找回属于兽的自信和从容。越是乱石林立,杂草茂密,越是林木莽莽,人迹罕至,程显越是耳聪目明,渐入佳境。人群既然这样难以融入,还不如回归山野的好,譬如上次住的少民黑藏那里就不错,尽管如今就连黑藏也变得越来越像都市里的人了。
程显漫不经心地想着这些,他打街口那家文具店门前经过。房檐下,店老板站在门口吸烟,店内柜台后面的人看上去像是周阿姨。店老板没有看见程显,程显自然也没有出声招呼。他其实本可以从另一条路回去,不知怎么地却拐到这条街上来,专从文具店对面一晃而过。
他还是想看看这家文具店的吧!这家店曾是娇花和野兽两个人的寄托,在这间小铺子里他们共同度过了短暂的温馨时光。即使那些时光被证明尽是虚幻,程显也乐于把这承载了虚幻的壳子多保留一刻,没事就来这边转两圈,也不怕被周阿姨瞧见。实际上,他被周阿姨瞧见过两回。两回里,那妇人都是忽得瞪大了眼睛,手指朝他伸出来,欲指不指的样子。那女人定是在奇怪他怎么还没回乡,他之前说的话是不是在撒谎。想到这个,程显反而笑了笑,笑得还挺开心。
终于,一年中的最后一天到了。程显一大早起来,先上快递公司领工资,回来后啃了个煎饼,就开始打包行李。从批发市场买来的两只大帆布袋,被他自己的穿衣用具、枕单被褥塞得炸药包一般结实,此外还有岳骏声没有带走的漱口杯毛巾牙刷等。无论多么零碎的小物件,他都给一股脑儿装进帆布袋,不叫拉下一粒尘埃。
程显也不去细想自己这么做是什么缘故,他只是乐滋滋地拐着两大包行李,如同逃荒的乡民一般挤上列车,找到自己的座位,把两只大包推到架子上。车厢里的人见他不修边幅,样貌粗野落拓,兼之扛着这么两包一看就不值什么钱的破东烂西,还占去老大一块地方,都纷纷对他侧目而视。
程显毫不在意,他心里挺喜欢激怒别人,同时对得来的白眼甘之如饴。他勉强在狭窄的座位上坐定,对于这次回去Y城的还乡之旅,说不上是期待还是别的什么。其实算起来,他今年春天才离开Y城,并没有离开多久,可为什么他这次回去会有恍如隔世的感觉?
他把头靠在椅背上,望着外面一片片灰扑扑的农舍出神。恍惚间,他好像又看见岳骏声那张大男孩的脸庞了。眨一眨眼,他回到现实中来,耳朵里听见广播反复的报站声。程显从口袋里摸出跟了自己多少年的诺基亚,又从另一个口袋里掏出一张小小的手机卡。换了手机卡后再开机,屏幕刚一亮,就跳出二十来条短信。其中大多是杨淮放发来的。
最近的一条发自今天凌晨,短信上就六个字:“新世界欢迎你!”后面跟着一个大大的笑脸。
到了站,程显拐着两个帆布袋下车,随人群一路涌到车站外。他在路上大步地走,举着住宿旅馆牌子的妇女对他跟了又跟,“住宿便宜,看不看?”道旁的出租车司机本来想招呼下生意,瞧瞧程显一身行头,张开的嘴又闭上。
程显来到大马路,看准其中一路车,上去丢了硬币,找个座位坐下。不一会儿,公交车启动,隆隆地驶往市区的方向。程显盯着窗外,感到手机在口袋里一震再震,并不去管,只是望着冬日里灰沉沉的街景发呆。
他从来没有喜欢过这个叫做故乡的地方,可惜他看重的人都生活在这里,这就使得他一次一次地归来,忍受着这里与自己格格不入的氛围,强自按捺。这里的天空,分不清是烟还是霾,再吸一吸这里的空气,感觉就像是不久前这里刚发生过一场火灾。这一点对于习惯了深山老林里的新鲜空气的程显来说尤其敏感。无数人将城市比做钢筋水泥的丛林,这个比喻并不对。在程显看来,城市更像是一座没有大门的监狱,监狱若是只能给深陷其中的人呼吸些不太健康的气体,说起来也无可厚非。如果说监狱里还有什么好的地方,那大概就数一片灰沉沉中逐渐降下来的夜色。夜色被那半雾半霾的烟气一筛,所望之处皆披上一层迷离的色彩。这样子的城市倒显出一点别样的温柔,从头到脚都朦朦胧胧影影绰绰。程显在这样的朦胧影绰中逐渐放松,他在夜色里恢复了兽的机敏。夜色里有与他相投契的东西,他很小的时候就感觉到了。
程显在城市西边的一站下了车,车站对面就是一家旅馆。他过了马路,登记入住。拿到房牌钥匙,进了房间,他随意收拾一番,就下楼来。旁边是一家面馆,这个时间客人不多。程显坐下来要了一大碗面和一罐啤酒,先埋头吃喝上一通,直吃得身上出汗四肢发懒,然后才用筷子搅一搅面汤,把手机掏出来看。
就这段工夫,杨胖子又给他发来三四条短信,还打了个电话。电话程显自然没接,不过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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