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
歌舞虽然秉承了赵飞燕一代舞后的出神入化,但终究不能公开拿出来卖的,不然跟在秦楚馆就没区别了。
文才换钱嘛,一般书生会帮人抄写书稿,以换得些许银子,但我一来嫌那赚的太少,二来嘛我的字也不是很好。当初武则天就跟我说,书法对于我们这种不以书法为生的人来说,并不十分重要。就像你是一个美女,不管穿什么衣服,都是美女。而书法,只是一件衣服,真正能为她所用的,是我的文才与能力。
最后,我咬着笔杆,决定:还是写文吧!
唐诗宋词元曲,到了明清时代才盛行小说。
我何不开历史先河,在这里写小说来卖?反正,以前寝室里有个在网上写文的女孩,每日似乎过得很充实呢。
好吧,我承认,填充寂寞才是我的初衷。至于赚钱与成名,唔,能有自然更好。
就这样,我下定了写文的决心。
写哪种文呢?
嗯,记得唐代有种唐传奇,短短的,虽然的写得不错,但仍是未免生涩。既然要开先河,就干脆用白话文写吧。
反正,宋朝已有了纸张,写起来并不难。
至于题材,当然是百合!
虽然我知道,在这个封建的时代,百合文的受众不会多,就连在现代,百合受众都是最少的,更何况是古代。
按无所谓,写文嘛,本就是自己开心就好。如果自己都写得不开心,怎么能写得下去呢?
嗯,百合!
我咬着笔杆,略一沉吟,一个故事就在脑中成了型:某贵府少妇,因为娘家父亲遭贬黜,便被婆家人嫌弃撵了回来,她这才明白,原来男人所谓的恩爱,不过是大难临头的明哲保身。至此,她对男女婚姻不再抱希望,而是跟从小长大的一位姐妹谈起了恋爱……嗯,就是这样!
当她跟青梅竹马的小姐妹谈恋爱后,才知道了真正的爱原来这么舒服,这么幸福,然后,她便可以专心写自己的诗了……在幸福中,写自己的诗词。
越想越高兴,我当下便铺开稿纸“唰唰唰”写了起来。
毛笔虽然太大,用起来有些微不方便,但我也是当过上官婉儿的,所以,一天下来,竟写了足足的一章。
我打了个哈欠,满意地将第一章放在桌旁,这才出去吃饭。
子心等我早就等急了,此时吃得很快,想来是饿了。
我笑,便跟她打听,附近哪里有人喜欢看小说的?哪里有书局之类可以刊刻小说的?
她笑:“姑娘你这是难为子心了,我一个丫头哪知道哪里有刊刻小说的。只是说喜欢看小说的,我倒是知道。”
“哦?”
“我来了兴致。”
“茶馆呗。”她撇撇嘴,将馒头撕了泡在粥里,“茶馆歇息的人可喜欢听小说了。不过他们大都不识字,一般喜欢用听的,听评书。唔,喜欢看的嘛,可能十里凉亭那比较多。”
“十里凉亭?”
“嗯。那里风景很好,是很多文人雅士聚集的地方,他们经常在一块斗诗,有时候写了好句子就往上面贴,让后来人看。人家觉得好的,便会抄了回去流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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