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煜城坐在昨晚老头子曾坐过的地方。不是他记忆中的样子了。记忆中的秦展扬喜欢穿白衬衫,简单的款式,身上一点多余的装饰都没有,笑的很温和。坐在面前的这个叫林煜城的人,面容冷俊,穿着明显是昂贵衣料的西装,连扣子都是定做的那种。
“好久没见到你,还挺想。”他抱着枕头随意地坐在床上,好象这里真的是他的家。
“真巧,我也想来见见你。”林煜城把手环在胸前。
“不会又有礼物要送我吧,上次那件可把我激动惨了。”眼睛肿了好几天。
“你不是想离开这里吗?刚好我看你也看烦了,就不留你了。”
“你肯放我走?”季为乐颇为怀疑,这个人的心思深沉,折磨人的手段也是层出不穷,每次出手都把他整的死去活来。
“是,我是打算放你走。不过我看季大少爷你现在一无所有,我怕放了你,你会在外面饿死。所以我给你安排了一个很好的去处。即不用担心没有饭吃,又不用担心一个人待着无聊,绝对适合你。”林煜城怕他听不清楚他的话似的向前倾了倾。
“什么地方。”不管他说什么,季为乐都做好了心理准备。他才不相信林煜城会对他这么慷慨。
“明天你就知道了。”
门被关上。季为乐呆呆的坐着,从今天到明天这段时间他又找到乐子了,他猜林煜城会把他送到哪里去,猜中有奖。可惜跟林煜城的智力比起来,他还逊了一大截。
他怎么也没想到“明天”来带走他的人是警察叔叔。
“怎么个罪名。”看到来人他笑着问,总不能因为喜欢男的来个“有伤风化罪”吧。
“杀人未遂。”
原来林煜城说的那个“即不用担心没有饭吃,又不用担心一个人待着无聊”的地方就是牢房。
躺在看守所里的冷板床上的时候,他想到一句佛理:人不能做坏事,最后倒霉的还是自己。
他算算他杀的人,差不多……就一个吧。他杀的蚂蚁都比这个数多。那个人就是小一。
现在躺在床上躲在自己的世界不愿意醒来的人怎么也不会起诉他的,就算醒了也不会。
他开始佩服林煜城了,以前是欣赏加迷恋,现在是佩服得五体投地。把他送进牢里,即不用每天看到他这个人,又能在他看不到的地方折磨他,还不用怕他跑掉。
什么样的心情能让他想出这么个绝妙的方法。
至于他对他的迷恋,经过那么多事,可能只有纪念了。
如果说爱,他怕自己会承受不了。毕竟这一切事情的开始都是爱。
现在,最后这几年怕是都要在牢里度过,爱,未免太奢侈。
“算了,即来之则安之。”他把味道怪异的枕头扔到床下,平躺着,很快就睡着。
在看守所工作了十年的老王同志还是第一次看到有人进了这里还能呼呼大睡。白天没事还尽拉着人闲聊。
“你们这里环境不错啊。”
“啊,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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