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
赵志看四下没人才在林煜城耳边嘀咕了几句。难得离林煜城这么近,他鼻子痒痒的,想这林煜城长的还真不错,连他这个审美白痴都能看出好来。
按中医说法,人在正午时分阳气最盛,邪气不易犯。他们等到第二天十二点整才实施手术。
手术很简单,在林煜城和季为乐身上各划一刀,把赵志准备的药涂在伤口上,让它慢慢渗入。等身体吸收完全后,进行换血。赵志的药药性太猛,稍有不甚就可以要了季为乐的命,由于季为乐之前失血太严重,幼凡的精华已经消耗怠尽,必须用林煜城的血做支撑。但要是季为乐撑不过去,不仅他自己性命不保,还会危及林煜城。而这时候,可能只保得住一个人。
“算你们运气好,血型一样,不然华佗再世也救不了你们。哎,你们之中随便一个人必须挺过去啊,我还没拿我要的东西呢。我千里迢迢从怒江来一趟不容易,我可不能……”
赵志又在那里念经,此时的林煜城只觉得太阳穴一阵强过一阵的压迫感,外界一切声响都变成杂乱无章的弹唱。唱得他心悸。过了今天也不知道还能不能看到明天的太阳,还能不能和季为乐一起看。
如果两个人都活下来,以后的几十年就让他们继续纠缠吧。如果他死了,他愿意变成季为乐身边的露水或是尘埃。只要能一直看着他,跟他在一起。
吃力地转头看那条把自己与季为乐连接在一处的塑胶导管,顺着导管看到季为乐瘦骨嶙峋的手臂,再顺着手臂看到他苍白的脸。脑子里杂乱的声音变成了季为乐的笑声。
他说:“秦展扬,你是我的了!”
他说“我爱你”说了一万遍。
他还说:“我要做你的冬虫。”
傻瓜,冬虫、夏草最后都死在初春的雪地里,他们同生共死啊。
昏睡中的季为乐睫毛动了动,嘴角微微翘起说:“林煜城,不准叫我傻瓜。”
那一刻,他们血脉相连,甚至是思维都连在了一块。两个人脑中闪过同样的画面,他们一起吃蛋包饭,一起去理发。大学的课堂上,所有同学都在埋头测验的时候,林煜城假装不经意走到季为乐身边,用手指撩起他当时还很长的刘海。季为乐想抬头看他,被他一个暴栗敲在头上。
当然还有那些痛苦的,互相伤害。但在生命紧密联结的此刻,都不再能影响他们的心绪。
“其实我没有恨过你,我只是对你失望……失望过。”季为乐睫毛颤动依旧没有睁开眼睛,“但是现在,连失望都没有了。我爱你。”
“我也爱你,一直,永远……”林煜城被一股倦意袭来,嘴里还在嗫嚅着什么,沉沉地睡过去。
连梦都是一样的。
赵志看着他们在生命的关口互诉衷肠,难得也感动了一把。
他们之间的故事他一清二楚。让他感动的并不是他们纠结的爱情,也不是因幼凡导致的百年曲折,而是他们的勇气。
在背叛和伤害之后,他们依然敢面对自己,丝毫没有逃避他们还爱着彼此的事实。在承认爱的事实下互相折磨才是更加让人难以忍受的痛苦吧。
而在隐忍和付出之后,他们亦没有刻意去求得原谅或是换取同情。季为乐付出的痛快,林煜城报复的决绝,季为乐原谅的干脆,林煜城自责后是更镇定地踏进他亲手造就的废墟,在那片废墟上用虔诚重造他们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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