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现一个,这些理由不足以让天下人牢牢记住复语欢三字。复语欢所做的事,那叫雷公动怒,不同凡响,掰掰手指头数一数,总共有三件。
头一件,喜欢丑人。越是丑得惊天动地无懈可击,他越是喜欢。复家丫鬟星月,生平最大的爱好,便是捡破烂回家,尤其好捡弃童与乞丐。
语欢七岁的时候,星月捡了一个五六岁的男孩,此孩童脸上有一块烫伤,丑得让人无法逼视,可复语欢偏偏喜欢他得紧,一天挂他身上当秤砣不说,还扬言要娶他当媳妇儿。这话惊动了复正茂和复夫人,连忙把那孩童藏起来不让他见。可语欢一没见着他,便哭着寻死觅活,砸了大堆前朝古董,剪了大批丹东丝绸,直到爹娘受不住,将孩童让出方罢休。
说到那个丑陋的男孩,虽貌有缺陷,被人歧视,却毫不自卑,一笑起来,脸上便有两个酒窝。人人都说,倘或他未被烫伤,定会讨人喜欢。不过,那只是假设。
顺带一提,那孩子的名字是语欢起的,叫鸣见。
第二件,好色。这是复语欢成名的最大原由。十四岁开始纳妾,不出五年,便纳了十三个,他的媳妇,比他嫂子弟妹姨娘加起来还多。虽说语欢喜欢丑人,可十三妾里,绝大多数还是美人。于是乎,有人猜测复语欢不是喜欢丑人,而是喜欢极端的东西。或极丑,或极美。而且他的品位十分独特,十三妾里,竟无一人正常。
第三件,断袖。断袖自古皆有,收男宠也成了富家子弟中的流行。可大部分少爷老爷收的娈童,都是优伶相公,通常性子温顺,行为女气,与女子差别颇细。
复语欢倒来得奇,收的男妾多数都是大有来头的。十三妾,七女六男,只有两人的出身稍微平凡,其他皆出自书香世家,名门贵胄。那两人都是男妾,十二公子与九公子。前者正是当年被他击败的诗剑公子,杨笙歌。笙歌虽是剑客,却颇有几分书生气,语欢在与他第二次比武时,一包蒙汗药迷晕,霸王硬拉弓,顺手拖回了晨耀山庄,强娶入门,改姓为复。原本平易近人的笙歌终于在复语欢的调教下,变成了一个一点就爆的炸药。
再说九公子,这门婚事是复语欢受阻最多的一回。因为九公子不是别人,正是被星月捡回来的丑小孩,复鸣见。其实鸣见的性格很不错,知书达理,沉稳庄重,在复语欢娶前六妾之前,两人一直同盘而食,情同手足。自七妾牡丹公子复容入门后,两人则撕破了脸,一直冷战,用复语欢的话来说,既是:我和他互相讨厌。
二妾复筱莆问:“语欢哥,告诉筱筱嘛,为何讨厌鸣见哥哥呢?”
三妾复嫣烟冷冷道:“我瞧那鸣见不是什么好东西。夫君,扔他出山庄最好不过。”
四妾复星月道:“少爷,不要听嫣姐姐的话,他可是我捡回来的。”
大妾复仙仙道:“诸位姐妹冷静,官人如此做法,自有他的道理。”
复语欢道:“此话不宜多说。锣,我的云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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