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红叶和胡忧的分别了,胡忧正慢慢的走向一条枭雄之路。他的触觉越来越灵敏,使他能敏感的发现什么是对他最有利,最应该去做的。
说到这洞汪城,胡忧所花的心血,不会比任何人少。真要算起来,红叶都比不了他。他曾经三天三夜不合眼,只单单是为了让城防结构设计更合理,为了让洞汪城能更好更快的发展,他亲自千里押盐到华西城,与狂狼军团谈判。
可是为了能得到更好的发展,他却可以舍弃掉这份心血。这可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做到的。至少换成红叶,就无法做到。
胡忧看红叶不说话,自然知道她心里在想着什么。轻轻把这具动人的娇体,抱入怀中,安慰道:“我知道你舍不得洞汪城,说实在的,我也舍不得。我答应你,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放弃洞汪城的。它毕竟是我们的心血,见证不死鸟军团成长的地方。”
红叶静静的靠在胡忧的怀里,感受着胡忧那强而有力的心跳。她知道这身后的男人,正在一点点的长大,这洞汪城小小的池水,留不住胡忧的那颗雄心。
在心里思索了良久,红叶咬了咬牙,在心里做了一个决定,开口道:“胡忧,答应我一件事行吗?”
红叶从青州跟了胡忧之后,一直默默的付出,任劳任怨的为胡忧做任何的事,却从来没有要求过胡忧什么。这还是她第一次,说出这样的话。
胡忧紧了紧手臂,让红叶更真实的感受到他的存在,也让自己更真实的感受这怀中动人的躯体。
胡忧说道:“你说,只要是你希望的,我一定答应你。”
像红叶了解胡忧一样,胡忧也同样了解红叶。胡忧知道,红叶是一个非常懂事的女人,她是绝对不会提无礼要求的。
“我想我想留在洞汪城。”红叶有些不舍而又坚定的说道:“我是洞汪城的城守,我要留在这里,不和你去浪天了。”
胡忧猛的全身一整,心中先闪过的是愤怒。他愤怒红叶不理解他,在他最需要她支持的时候,却选择离开。可是瞬间,愤怒就变成了深深的感动。他知道,红叶要留在洞汪城,跟本不是为了什么城守。红叶对这些权势的东西,完全没有兴趣。
她之所以要留在洞汪城,实际上是一种牺牲,为他胡忧而牺牲。洞汪城是胡忧的根,不死鸟军团三十万军队,除了五万是青州带来的之外,剩下的二十五万,全都是在洞汪城招的兵。
这洞汪城里,有这些士兵的父母亲人。胡忧要想把不死鸟军团带到浪天去,就必须有一个能得到所有士兵和城民认可的,被视为与胡忧同样重要的人,留在这里。不然洞汪城的城民,会感觉到自己被抛弃了。他们一但生出这样的情绪,就会影响到军中的士兵,从而影响战力。
而在不死鸟军团之中,唯有红叶,才是能够得到军民同时认可的人。只有她能在胡忧离开洞汪城之后,成为定海神针式的人物,起到稳定军心和民心的作用。才能让士兵和城民相信,胡忧并没有抛弃洞汪城。
“红叶。”胡忧紧紧的抱住了怀里的佳人,似乎想要把她融入到自己的身体里一样。美人恩重,此生得此知己,还复何求啊
骄阳似火,洞汪城南区也同样热火朝天。南区是鲁游主管的范围,这里被胡忧划成军事禁区。无关人等,是不能随意出入这里的。
此时,不死鸟军团下属独立团正在更换装备。在与红叶谈话之后,胡忧对不死鸟军团进行了有史以来最大规模的改组。将之前的不死鸟十个师团,全部重新打乱。
共成立了七个师团,分别为:
由朱大能率领的独立团。
由候三率领的特种团。
由哈里森率领的野战团。
由哲别率领的内卫团。
由科奇士率领的警卫团。
其中独立团,特种团,野战团全都为四万编制,包括一万骑兵和三万步兵。警卫团的编制为五万人,包括两万骑兵和三万步兵。内卫团的编制为三万,说是哲别率领,实事上,这是胡忧的直属部队,编制为三万人。人数虽然是各师团之中最少的,但是内卫团为全军的精英部队,全部为骑兵,配制由鲁游最先研制成功的连环弩,马刀,索甲,其战力为全军最强。
另外,胡忧还专门为红叶成立了两个师团,分别为娘子军和矿工团。这两个师团,都为五万编制,矿工团由陈大力率领。而红叶则去除了不死鸟军团军师的身份,以洞汪城城守之名,割管洞汪城与宝怀城,并统领五万娘子军。
红叶退出幕府之后,军师一职暂时由西门雪接任。与此同时,胡忧第一次建立了亲卫营和扩大谍报部队。这两个部队暂时由胡忧直接统领。亲卫营人数并不多,只有一百人而已,全部是由红叶亲自为胡忧挑选的女兵组成,而谍报部队有多少人,除了胡忧之外就没有人知道了。
这都不是胡忧对不死鸟军团改造最大的地方。胡忧改造最大的,是首次引用了军衔制,把什么夫长,校尉之类的称谓全都给换了。胡忧自称为少帅,红叶被受命为中将,朱大能等这些师团长,全部为少将军衔。
还有,胡忧把军服全部换掉,把之前士兵和将军相差巨大的军服,全部换成统一的制式,一等兵的军服和将军的没有分别。唯一不同的是他们军服上的肩章,一等兵的肩章是一只黑色的不死鸟,少尉的是一只黑色带彩带的不死鸟,而少将的是一只金色带火焰的不死鸟,红叶中将的是两只金色带火焰的不死鸟。大将是三只金色带火焰的不死鸟,不过军中暂时没有大将。
胡忧的军服上,什么鸟也没有。这是红叶提议的。因为胡忧本身就是不死鸟的化身。他不需要任何的装饰。
胡忧对军服的改革,得到了士兵们的一致好评。因为之前的帝服,对士兵的保护性非常差,而且等级森严,明显有歧视士兵的含意。这一次胡忧把将军和士兵的衣服,全都做成一样,让士兵感觉到了胡忧的公平对待。这让他们很满意。
城民也都说,不死鸟军团的黑色系军服,看起来非常有形,很帅气,无论男兵女兵穿上,都很美。
胡忧这一次的军服改革,直到百年之后,依然为史学家津津乐道。更有人认为,胡忧之所以取得史无前例的辉煌,与他的这个军服改革,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当然,这些都是后话,历史都是胜利者书写的,如果胡忧失败了,这次军服改革,很有可能变成他失败的最大原因。这些对对错错,真真假假的东西,又有谁能说得清楚呢!
不论后世那些‘砖家’会怎么说,至此,胡忧经过近三年的努力,终于打造出了一支完全属于自己的部队。他不需要再特意的在每一个师团之前,都加上不死鸟的名字,因为所有的人,一看到那制式军服上的不死鸟,就会知道他们是不死鸟军团的士兵。每一个士兵,都是一只作战勇猛,风格强悍的不死鸟。
谁也没有意料到,一个不属于这片大陆的男人,正在带领着他的不死鸟军团,写下一段专属于不死鸟军团的神话。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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