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忧走到主位,双手下压道:“大家都坐吧。”
“唰”的一声,朱大能等同时坐下,腰杆挺直的看着胡忧。
胡忧环视了众人一眼道:“候三,你先来说说情况。”
“是”候三站起来说道:“接到少帅命令之后,我马上带人前往东区。发现东区至少有两万人,发生不明原因的持续发烧和拉稀,呕吐,到目前为止,已经有十七人昏迷不醒,不过暂时还没有出现死亡的情况。”
候三回报完之后,朱大能等一众将领,也分别汇报了各自所掌握的资料,经统计,一夜之间,整个浪天有十八万百姓和两万士兵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持续发烧和拉稀,呕吐。军医和民间大夫都证实,这是一种瘟疫,而且还是之前从未有过的。
二十万人受到波及,会议室内,又再一次的出现了沉寂。这一次的瘟疫爆发得如此凶猛,波及规模如此之大,简直是从未有过。
按帝国一惯的做法,一但出现瘟疫,出现地将会被隔离,有一村隔离一村,有一镇隔离一镇,为避免瘟疫扩散,所有疫区的人只能在里面自生自灭,不许踏出一步。
可是这浪天城的军民加起来,足有两百万之多呀,难道要全都死在浪天城不可?
胡忧在听取了总结汇报之后,当即下达不死鸟军团最高指令,命令道:
“这是我们不死鸟军团和浪天百姓,所经历的最大的考验。命令,医护兵立刻出动,减缓疫情的蔓延,后勤部起动紧急预案,不惜一切代价,想尽一切办法,购进各种所需药材。城中所有药铺,实行军事管控。
命令:独立团,特种团,野战团,警卫团,内卫团全部出动,维护各区的稳定,有任何趁乱畔事者,就地阵法。
各位,百姓就是我们的父母,这次不死鸟军团与百姓共存亡”
李正明,浪天城东区人,十四岁的他,已经长成了一个小伙子,由于家境还行,过两年书,现在一间酒楼做跑堂工作。
今天早上起床的时候,他发现母亲并没有像往常一样,给他做好了早餐,他觉得奇怪,就去敲母亲的门,看到的,却是一张苍白得发青的脸。
“母亲,你怎么了,哪里不舒服?”李正明一下扑到床前,焦急的问道。
正明的母亲睁开了眼睛,刚要开口说话,‘哇’的一声,吐着大量腥臭的黄水,满屋子顿时臭气冲天。
李正明的父亲是个当兵的,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已经战死了。他小从跟着母亲长大,母亲的身体一向很好,从来没有出现过这样的情况。这突如其来的变化,让十四岁的李正明一下失去了往日的沉稳,哭叫着问道:“母亲,母亲,你怎么样?”
“呃呃”李正明的母亲又干吐了一会,这才虚弱的说道:“我也不知道,今天早上我像往常一样,到街口打水回来,洗漱之后,就这样了。
我儿不有担心,许是受了风寒,休息一会就好了,没有事的。你去上工吧,今天做不了早餐了,你到酒楼之后在厨房吃一点,要记得记帐,等发了工钱之后,要还给老板。我们家虽然穷一些,但是我们干活吃饭,绝对不能贪人家的便宜。知道了吗?”
李正明用力的点头道:“知道了母亲,我记住了。”
李母轻轻的推了李正明一把道:“知道了就好,快去上工吧,不然就晚了。”
李正明听话的起身走了两步,不放心又回到李母的床前问道:“母亲,我担心你,你真到没有事吗?要不我去给你请个大夫看看吧。”
李母牵强的笑了笑道:“我没有事的,你去吧,不用管我。”
“那我去了。”
李正明收拾好应用之物,推门离开了家。李正明所工作的地方,离家并不是很远,走路只要二十分钟,就可以到达。
可是今天,李正明只走了十分钟,他就走不下去了。他发现街上很多的地人,走着走着,就吐然大吐不止,有些还把屎拉在裤子上。那些人症状,和母亲身上的完全一样。
李正明平常在酒楼做路堂,消息比较灵,知道的事,也相对丰富。他曾经听人形容过瘟疫,也知道得瘟疫的严重后果。他感觉着,这浪天城很可能要爆发传说中的瘟疫。于是他再不去酒楼了,去是转向去了药铺。
刚才临出门的时候,李正明偷偷的把家中用来买米的钱,给装在了身上。他想着下工之后,给母亲抓点风寒的药。不过现在他改变主意了。他决定不现去酒楼上工,而是马上买药回家。
药铺的情况,让李正明傻了眼。小小的药铺,已经挤满来早他而来的人。哭叫的,吵闹的,乱成了一团。他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挤进药铺才发现,这里早就已经没有药卖了。
连跑了几家,情况都是一样,李正明的心是越来越慌,他从小与母亲相依为命,只有这么一个亲人,他不能失去母亲,他发誓一定要为母亲买到药。
李正明疯了一样的在浪天城里跑,他从小生活在这里,他知道那里有药铺。可是他所找到的药铺,不是早就已经没有了药,就是药价太贵,他跟本买不起。
正在李正明极度失望和恐慌的时候,不知道听谁喊了一嗓子,‘不死鸟军团免费发放药汤。’这句话,像一滴甘露一样,让李正明看到了希望,他迅速的赶往了发药的地点
正发药地点,李正明看到了一生重没有见活的景像。这葫芦庙前的空地上,架起了无数的大锅,锅下大火扑腾,锅中散发着浓浓的药香。数以万计的百姓,聚集于此,排起了长长的队伍,一群身穿黑色军服,肩膀上带着镶嵌有不死鸟肩章的士兵,在维持着次序。高台上,一个军官样的人,拿着个大纸筒在喊话,由于这里人太多,李正明仔细的听了好一会,才听清,那喊话的内容是——不死鸟军团与浪天百姓同在
城主府前的空地上,也同样架起无数的大锅,一口锅前,胡忧亲自拿着大勺,给前来求药的百姓分药汤。他已经在这里连续分药两个多小时的,那身上的不死鸟军服,已经让汗水湿透。
“大爷,这是你的,拿好了,可别洒了。”
“小伙子,这药真能管用吗?我可听说,怕瘟疫是治不好的。”
“大爷你放心,我们这是特效药,保证你会好的。”
“真的吗?”
“大爷,当然是真的了,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不不死鸟胡忧少帅。”
“不死鸟?我听说书的说过,遇不死鸟不鸟,小伙子,你就是那个不死鸟?”
“是的,大爷,我就是胡忧。快回来喝药吧。”
“好好好,不死鸟好呀,遇不死鸟不死,这下我死不了啦”
“少帅,我看你已经忙了很久了,让我来替你吧。”
“大娘,你叫我胡忧就行了。你放心,我不累,我们不死鸟都是铁打的。呵呵。”
“少帅真会开玩笑。我们浪天城,有不死鸟军团,以后就什么都不怕了。”
“对,不死鸟军团,是百姓的军团,无论任何时候,我们都会和百姓在一起。”
百姓听到这话,高兴的大叫,很快响彻全城:
“不死鸟不死”
“不死鸟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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