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5章 逍遥任清风(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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汗死!我居然看到了风挽尘!挽尘不是挂了么?该不会是大白天见鬼了把?

我双手揉揉眼睛,再仔细瞧,是挽尘没错。

风挽尘坐在一匹高大雪白的骏马上,英气勃勃。他一袭华丽的白色锦衣,腰间系着洁白绣金丝的腰带,在腰间正中央的位置镶扣着一枚漂亮的圆形扁薄翠色玉石,一身搭配得当的衣服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更加英姿勃发。

他的头发整齐地梳束起,在后脑勺处绕出一个小髻,白洁的发带系在发髻上,风轻轻吹着,发带微微飘动,让他整个人看起来清爽怡人。

他的五官依然是那么白皙俊秀,绝色帅气,却又不失那股令人我见犹怜的风韵,只是他现在坐在高大的骏马上,又为他增添了几许威风凛凛。

哇塞!帅啊,暴帅啊,帅得流油,哦不,说错了,是帅得发亮,我以为他早嗝屁了,想不到几个月没见,我的老情人风挽尘不但没挂,反而更帅了。

我口水忍不住如清泉般狂肆滑落,干!好想他!

我与他大概隔了二十米远的距离,他骑在马上居高临下,视线在空中与我交汇。

他的目光很灼热,是那种饱含兴味的眼神,很陌生,带着深深的惊艳。

不用想也知道他是惊于我俊美的相貌。要知道萱萱我现在虽然穿着男装,我的男装装扮绝对是个帅到门的公子哥。

对于风挽尘陌生的眼神,我没细想,光风挽尘没死的事,就足以让我兴奋异常了。

我一把抹掉嘴角的口水,一脸的欣喜地小跑到他马前,抬手捉住他牵着驭马缰绳的大掌,颤抖地道,“挽尘,你还活着!太好了!你还活着!”

我的语气带着微微的哽咽,心态异常的激动。

‘风挽尘’却莫名其妙地看了我一眼,他抽回手,一脸冷凝,“兄台,请自重。”

我失望地收回小手,“挽尘,你说什么?你认不出我了么?我是萱萱!”

“轩轩?可是取字‘如轾如轩’?”风挽尘挑起眉头,似乎是在记忆中搜寻者有没有我这号人物,最终,他无奈地轻摇了下头,拱手一揖,“在下楚流怀,与兄台素未谋面,兄台是否将在下误认为哪位故人?”

我愣愣地看着‘风挽尘’,挽尘他居然不认得我,还说他叫楚流怀?连我名字中的‘萱’字都给他错理解成‘轩’,搞什么飞机啊?

如果说是一个陌生男人的行为,还可以理解,因为‘萱’与‘轩’同音,这个‘萱’字通常是女人会取的名字,这个‘轩’字一般男人才会取的字。

我细细盯着‘风挽尘’眸光,发现他的眼中没有我熟悉的那股感觉,有的是遥远陌生的距离。

难道眼前这个酷似风挽尘的男人真的叫楚流怀,是我认错人了吗?

可是一模一样的脸庞,风挽尘不至于是这个楚流怀的双胞胎兄弟吧?兄弟也该是同姓才对。

想到此,我淡淡地问,“不知道楚兄可有相貌与你相似的兄弟?”

楚流怀不解地看着我,随即否认,“没有。”

不,他一定是风挽尘没错。搞不好,风挽尘因为什么状况失忆了。

我跟风挽尘爱爱时,发现他的前有颗小痣,我只要把楚流怀的衣服扒掉,就知道他究竟是不是风挽尘了。

呵呵,貌似我很异想天开,对楚流怀来说,我只是个不认得的陌生人,而且我现在穿着男装,他以为我是男的,又在大街上,看楚流怀身后跟着几十名侍卫模样的属下,并且都骑在高高的骏马上,楚流怀的身份肯定不低,会让我当街扒衣服才怪。

所以只好粘着他进房间扒衣服喽。当然,这要有恰当的时机。

见我又开始发愣,楚流怀淡然地道,“从刚刚兄台所作的诗中可意出兄台姓张,又得兄台告知姓名。兄台是叫张轩么?”

我本来想说不是,可全翔龙国的人都知道‘已故’的皇后名叫张颖萱,我要是把我的名字说出来,以我的才华在麟洲城搞不好很快就会出名,届时会引来不必要的麻烦,还是就让他误以为我叫张轩好了。

我轻颔首,“正是。”

楚流怀眼中闪过一丝欣赏,“适才张兄随口所作的诗大义凛然,又不失风流尔雅,可见张兄是位风流才子。只可惜在下还有要事在身,若是张兄愿意,可来麟洲城内最大的朝暮客栈找在下,届时在下一定与张兄开怀畅饮。”

“这样啊,好吧。我一定会去找你的。”我要查清你是不是挽尘,不去才怪。

“即使如此,在下先告辞了。”楚流怀对我抱手一揖,骑着骏马潇洒地远去。

看着楚流怀坐在骏马上渐行渐远的绝色背影,我第一次注意到,男人骑在马上是那么帅,尤其是帅得过火的男人更是酷得没天理,害我都花痴地跟着小跑了好几步。

人家骑马,我走路,我当然没人家速度快了,我又不打算使轻功追上去,那样掉面子,多不好。

直到看不到风挽尘,哦不,他不承认他是风挽尘,我应该称他为楚流怀才是,直到他的身影看不见了,我才缓缓回过神,却发现四周不仅我一个人在发花痴。

人来人往的大街上,n名古代女人,有老的,有少的,都对楚流怀纷纷侧目,凡是楚流怀经过之处,皆引起女人驻足观看。

靠死,管你是楚流怀还是风挽尘呢,反正你这么帅,注定是萱萱我的囊中物,这么帅的帅哥,我是不会便宜别的女人的。

朝暮客栈是吧,既然在朝暮客栈能找到你,那我也住那家客栈去,近水楼台先得月嘛,自古泡仔的真理。

朝暮客栈是麟洲城第一大客栈,我随便问谁都知道这家客栈怎么走。

按着路人给我的方向,我在城中最繁华的地段找到了这家外观豪华,客源甚广的客栈。

大街上人来车往,{当然,这车指的是马车},人流川流不息,街道两旁店铺林立,店主们有些忙碌地做生意,有些则热情地吆喝着。

麟洲城哈哈哦热闹撒!

我既然来到了麟洲,对这里的人文地理,自然事先做过一番调查。

这儿的风景名胜,我没啥子兴趣,人嘛,我只喜欢对帅哥,而我,来这儿主要是被一个帅哥的名气慕名而来,那位帅哥名叫任轻风。

听闻任轻风年仅二十四岁,文韬武略样样通,五年前,皇帝君御邪登基的时候就钦赐任轻风祥龙国第一才子的封号。

任轻风深得皇帝君御邪的器重。可是任轻风却无心于仕途,皇帝不愿意放过如此好的人才,特赐封任轻风为逍遥侯,准任轻风不上早朝,不为常纲所羁绊。

麟洲城属于逍遥侯任轻风的管辖地,换言之,在麟洲城任轻风的官最大。

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听说任轻风是个绝世大帅哥啊。

萱萱我玩了皇帝,玩过王爷,就是没‘’过侯爷,姓任的名气这么大,我总该来尝尝‘鲜’吧?不然岂不是枉费了我自认是枚超级大色女。

我站在朝暮客栈前,仰头看着店门上方那深黄色巨大木匾额上‘朝暮客栈’这四个龙飞凤舞的大字。

匾,是纯木制的匾,连匾的颜色都是纯天然的木头色泽,匾额上‘朝暮客栈’这四个字就是毛笔字写上去的黑字,匾额材质上好,做工细腻,上面的字体清淡如风,又不失温文尔雅,给人一种浓浓的书卷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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