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六章 兰亭序(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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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周彻与孙鲁育僵持之时,一袭火红盛装的孙鲁班走了过来,将自己的妹妹拉了回来,只是幸灾乐祸道:“妹妹,我可告诉你,这周家女郎与这荀粲的关系好着呢,你就不要打扰他们两人眉目传情啦……”

孙鲁育恨恨的跺了跺脚,却终究不敢在这众目睽睽之下与周彻闹翻,这个时候,已经有进士因为酒杯在他的面前停下,于是便开始即兴赋诗,而后再写于纸上……

或许有人疑惑这酒杯如何悬浮于溪水之上,事实上,觞(酒杯)是古代盛酒器具,通常为木制,小而体轻,底部有托,可浮于水中。也有陶制的,两边有耳,又称“羽觞”,因其比木杯重,玩时则放在荷叶上,使其浮水而行。

在一片祥和安逸的氛围之中,酒觞停留之处,世家子弟们纷纷吟诗作文,偶有佳句,引得诸人纷纷叫好,当然还有不善诗词者,无法作出,于是只能取酒畅饮,脸上却也没有太多的羞愧,这本就是风雅之事,当尽情以此为乐。

就在此时,江哲面前停留了酒觞,人们早就对这个会试第二的寒门子弟期待不已,虽然在第一场绘画的考核之上交了白卷,但这也因此令人侧目,毕竟有的人就算不善绘画,起码也草草画了一些,然而这江哲却是如此潇洒的交了白卷……

吴王孙权对这江哲也是好奇不已,他轻抿一口美酒,对江哲道:“江随云,你上场考核为何交白卷?”

江哲脸上带着从容镇定的微笑,样子不卑不亢,没有寒门子弟在面对权贵时的战战兢兢,他的气度倒更像是真正的世家子弟一般,他恭敬的回道:“禀吴王,哲虽通画技,然终究比不得荀奉倩那巧的构思、高远的意境,做不到最好还不如不做。”

吴王微微点头,这江随云也不愧是顾雍的外孙,气质出众,他又道:“那此时你中可有佳作?”

江哲沉吟片刻,忽然望向顾雍,略带机锋道:“哲已有诗作,然而却不敢称得上佳作,不过绝对比那顾家子弟作得好。”

顾雍听了眉头一跳,与江哲对视,那目光交错间似有火光闪过,顾雍慈祥的笑了笑,反而露出赞赏的目光,这让江哲觉得自己的一拳似乎打在了棉花上。

而顾谭听到江哲的话,却也不敢再嚣张了,他很和气的对江哲说道:“江随云,说起来你还是我的堂弟,也算是半个顾家人,你的诗作比我好的话,也是我顾家的荣耀。”

江哲冷笑道:“哲原本就是化外之人,哪里是什么顾家人,我就是一介寒衣,闲云野鹤,随波逐流罢了,请听我的这一首《暮春元日》——暮春元日,阳气清明,祁祁甘雨,膏泽流盈。习习祥风,启滞异生,禽鸟翔逸,卉木滋荣。”

而后他舞动毛笔,一气呵成,那癫狂放/荡的狂草让周围的人一阵惊叹,也难怪江哲的会试能拿第二,这会试除了考默写之外,书法也是占了很大的比重……那么这样推测的话,岂不是这荀粲的书法比江哲还要好?

喜爱书法的人们又纷纷猜测起来:

“这江哲的书法形神兼备,此等狂草可入上品啊,也不知他师从何人?”

“不错,这狂草真够飘逸潇洒的,以字观人,可见此人不愿被规矩束缚,乃是真正的闲云野鹤之人!我看江哲此字再经过一段时间锤炼,定能自成一家!”

“这人能拿会试的第二名真的是名副其实,这手狂草比那顾谭的楷书多了分灵气,这诗作虽然算不上绝佳,但综合起来,这第二场诗文书法的较量显然是江哲暂列第一啊。”

“别忘了还有荀奉倩呢,这荀奉倩的画技确实已经可入神品,难不成书法也能超凡脱俗,胜过江哲?”

“我看有点悬,江哲这副狂草是他中一股怒气的迸发,这狂草之中融入了这种压抑的愤怒,仿佛字都活了一般,可以说此字已经算得上江哲的巅峰之字了。”

“啧啧,兄台不愧为喜爱书法之人,在下佩服,若是以我的子,此时肯定觉得荀奉倩必败,然而刚刚看到许多人被荀奉倩用事实狠狠打脸,我这次再也不敢轻易下结论了。”

……

江哲呼出一口气,中的郁结之气似乎一散而空,荀粲目光温润的望着江哲,只是恭喜道:“随云兄的书法突破了瓶颈呐,真是让愚弟佩服,今日得见随云兄接近神品的草书,粲不虚此行也。”

江哲面色不变,心中却掀起轩然大波,这荀粲一眼便可以看出自己的境界吗?于是他只能强颜道:“奉倩老弟说笑了,原本以为我的书法能让奉倩折服,却没想到奉倩如此不以为意。”

荀粲摆了摆手,谦逊道:“随云兄切勿这般说,你我都懂书法,自然明白这神品的书法如果要写出来的话,实在是太难得了,但只要写出,必定名垂千古,这书法之中需要融入自己的情感,才算得上上品书法,像中品书法就是完完全全的死物,而真正的神品书法,那就需要完全投入自己的气神,它将不再是书法,而是具有真正灵魂的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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