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剧组(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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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子祥,明年会因为《在水中央》和《分分钟需要你》成为香港乐坛天王。

曾江倒是没什么……一直保持状态30年,金牌配角,全能演员,其饰演的各路枭雄人物,神形兼备,是香港电影史上的经典。

徐少强,几个月后就会因为《天蚕变》而红遍香港,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人物。

而现在么,他们都是白菜价啊……物美价廉,便宜好用。

感慨了一番后,再看幕后制作人名单,剧务,场记等不太重要的人物,沈冲一扫而过,重点关注两个职位。

摄影——钟志文,10000。

配乐——林敏怡,0。

……

摄影没问题,钟志文很好很强大,历史上《疯劫》的摄影和镜头很受推崇,他后来还三次获得金像奖最佳摄影奖,实力毋庸置疑。

配乐居然零身价……《疯劫》的配乐备受诟病,沈冲有心想换人。

“许导演,这个林敏怡是?”

“她是我朋友,港大的校友,后来去意大利学钢琴,又在德国弗莱堡音乐学院学作曲。”许鞍华介绍道:“去年她在利舞台开了好几场钢琴演奏会,很卖座的。听说我要拍电影,她答应友情帮忙,免费配乐。”

“哦,我说怎么名字有点熟呢……”沈冲掩饰了自己的意图,没提换人的事。

配乐是后期制作,现在不急,而且他心中也没有特别合意的人选,林敏怡既然是许鞍华的好友,履历又如此优秀,不如等配乐时,看看她的表现再说吧。

“这份名单我没问题,薪酬待遇也很合理。”沈冲放下名单,问道:“许导演,你和陈小姐,对薪酬有什么要求?”

“我没什么要求,只要有戏拍,我就满足了。”许鞍华很不在意的说道,“沈先生随便给吧。”

“陈小姐呢?”

“我也一样,你看着给吧。”

沈冲微一沉吟,拿起笔在许鞍华和陈韵文名字后面填了两个数字,然后递了过去。

“5万?”许鞍华面露惊讶,不过她也没推辞,“谢谢沈先生了。”(注3)

“沈先生真大方。”陈韵文也很惊讶,她说道:“我那在你眼里一无是处的剧本,居然能卖3万块,比写一部电视剧的钱都多。”

“陈小姐是名满香江的才女,写出来的剧本怎么可能一无是处。”沈冲一笑,靠在椅背上,说道:“查漏补缺人人都会,原创才是本事,要是没有陈小姐妙笔生花,我再会指手画脚也没用不是?”

剧组人员和薪酬都定好了,沈冲于是从办公桌的抽屉里,拿出一份合约,和许鞍华正式签订了拍摄合约。

合同一签订,脑海里“嘀”的一声轻响,弹出一个蓝色光幕。

“你投资了一部电影,请问是否将此次经历作为试炼成绩?”

当然是了……

“试炼任务正式开启……”

接着光幕上刷出一片字幕,显示出《疯劫》目前确定的剧组成员名单,然后最下面有个进度显示条。

“拍摄进度:22%。”

都22%了?

也许是因为这个吧?

沈冲一边转动念头,关闭了脑海中的光幕,一边拿出一个文件夹,递给许鞍华。

”许导演,你看看这些地方,适不适合去拍摄?”

许鞍华拿过来,打开一看,发现里面夹着很多照片,有长街,有小巷,有野外,也有室内,即使同一个场景,也分不同的时间段,旁边还有注释,非常的专业。

“这些是?”

“哦,你忙着组建剧组,陈小姐忙着写剧本,我这个做制片人的,总不能闲着。”沈冲捏着钢笔,状似无意的说道:“这些是我最近几天,根据剧本上的描述,结合自己的想象,找到的一些自认为适合这部电影拍摄的场景,给你做个参考。”

许鞍华拿起文件夹,一张一张的浏览,陈韵文也凑过来,两人越看越惊讶,这文件夹里足有上百张照片,而每张照片显示的场景,几乎都能和剧本中的某处桥段对上号。

“沈先生,难怪严浩非常推崇你,说你虽然没拍过电影,但是非常懂行。”许鞍华合上文件夹,非常敬佩的说道:“这些场景,几乎和我想象中的一模一样,有了这些照片,拍摄进度能大大加快了。”

当然懂行了……勘探拍摄场地是电影制作前期必备的工作,脑子里有《疯劫》的成品,这项工作就简单了,按图索骥,又简单又快捷,沈冲还过了一把平面摄影师的瘾。

“时间就是金钱,我的朋友。”沈冲笑着说了句后世经典的游戏台词,“你省精力,我省钱,大家双赢嘛。”

接着又讨论了一下器材方面的问题,沈冲这皮包电影制作公司是一穷二白,什么都没有,摄影器材只能靠租赁,这方面由曾励珍负责,她在TVB做过,熟悉行情。

中午沈冲请客,中国人嘛,联络感情,没有比餐桌更合适的地方了。

饭后,许鞍华和沈冲握手分别前,感慨道:“我第一次拍电影,就能遇到沈先生这么专业的制片人,是我的荣幸。”

“不,不。”沈冲连忙回应道:“和许导演,还有陈小姐这么才华横溢的人合作,才是我的荣幸。”

我只是个靠穿越金手指混饭的家伙,你们可是有真才实学的人才……

所以沈冲说这话的时候,真心实意,诚挚之极,绝不是客套,但别人信不信,他就管不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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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在现实中,曾励珍是TVB的高层大姐头之一。

注2:根据《成龙自述》,在拍摄《醉拳》前,成龙工资只有3000块,《醉拳》拍完之后,吴思远给了他5万港币;根据贴吧资料,刘德华1982年出道之初,演一些配角时,每部电影片酬是7000;此处依照这两个数据敷衍而成,读者不必较真。

注3:根据《许鞍华说许鞍华》,拍摄《疯劫》她的酬劳是4万港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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