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着丁一不说话,彭樟站起来,抖了抖袍裾,对丁一说道:“兄台好好想清楚,若是明日约好同去京城的的伴当,午时之前寻不着兄台,恐怕,在些事就要真相大白了;若是如晋兄愿为国为民,依计潜伏权阉门下,那么如昨日所诺,这容城县之中,若有人敢坏丁扬氏名节的,必定万夫所指!”说罢他便施施然去了,只是走到门口,恐怕太得意,牵动了肋骨的伤处,不禁“啊哟”一声,颇有些滑稽。
丁一冷冷看着走向门外的彭樟,对侍候在边上的丫环如玉问道:“弄点炭灰给我,还有胭脂水粉之类,拿一些过来……有没有可以固定东西的胶水?”说着丁一就拿起刚才从柳小娘子手上夺下的剪刀,打散了头发,剪下一绺来。
这年代的人讲究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但对于丁一来讲,剪绺头发多大个事?倒是把如玉吓着了,这小萝莉抱着丁一的胳臂,迭声地劝道:“少爷,您、您想开一些,奴自小服侍少爷,少爷要去哪里奴都要跟着……忠叔!忠叔!你快来啊!”她是以为丁一看破红尘,想要出家了,她用了极大的力气,似乎害怕下一刻她的少爷就要宣布出家为僧,以至于丁一都能感觉到她柔软的胸部。
忠叔总是在恰当的时间恰当的出现,以至于丁一很有些惊讶这位老管家的听力为何没有随着岁月而衰退。甚至丁一禁不住怀疑忠叔是不是一个鬼魂?否则为什么总是能够悄然无声地就这么出现。要知道丁一前世所经受过的训练和战斗,要瞒过他的耳朵,绝对不是一件容易的事。
一个盒子被放在桌面,忠叔摇了摇头,长叹了一声,对丁一说道:“少爷,这种事还是老奴去做吧。”
丁一毫不犹豫地拒绝了。
跟踪绝对不是一件依靠忠心就能完成的活计,一旦被发现,很可能会面对搏斗、攻击等等的场面,尽管行走无声的老管家年轻时也许有过一些豪迈的过去,但毕竟现在他已经不再年轻了。
揭开放在桌上的小盒子,听着忠叔一样样的解说:“这是鱼鳔熬成的胶,这药粉能让肤色变深……”丁一更加肯定了自己的猜测,老狐狸当年想来也是一号人物,寻常人家里宅里,有钱人挖个地窖埋银子就有,谁会备这些东西?
再说小萝莉看见他剪下头发以为丁一要出家,忠叔却是明显知道丁一要干什么。
但他现在来不及去询问这些,因为如果不马上动手,失去了彭樟的行踪就不好跟了。
“少爷真他妈的是老爷的种啊,天生就是吃江湖饭的!”目送着乔妆之后的丁一离去,忠叔抚着灰白的胡子,对着边上的小萝莉低声说道,“你也算老头子我出去办过两回事,见过血的人了,但明显我看着长大只会读书吟诗作对的少爷,一旦生出要做这等的心,却就比你老道许多。”
小萝莉眨动着大眼睛,嘟着嘴不服气说道:“咱少爷?忠叔你少拍马屁了!您老要说少爷是文曲星,奴倒是信的,要说江湖手段比奴奴老道?切!前年杀猪,他看见一地血,还吓得病了几天呢!”
忠叔笑着摇了摇头,没有再说什么。
又不是读书人,说那么多干啥?刚才看着丁一粘完胡子,往脸上涂那勾兑过的药水时,忠叔就震惊了。因为丁一不是单纯的把脸刷上药水,而是在脸颊、下巴等地方,有选择性地多涂了几层,这样看起来,整个脸都跟原来不一些了。这种手法,算得上很高水平的易容术了。更让忠叔感叹的,是丁一刷完脸之后,把那药手在双手上也刷了,还在院子里的地上抓了两把土在手上搓了,让那指甲里也多了些尘垢——早年忠叔可是看过多少江湖大盗,易容之后仍被捉住砍了脑袋,就是这些细节出了问题,才让衙门得了手!
走在大街上的彭樟把玩着扇子,颇有几分得意的趾高气扬,这事情背后的人是谁,他不清楚,也不敢去清楚,他所知道的是吩咐自己办事的那个人,就连明府和黄学宪的堂弟黄老爷也只能在他面前站着。一句话,那就是大人物!彭樟感觉自己总算攀上了高枝,别的不说,下一科乡试中举,那是板上钉钉的事了。
为了一句许他中举的口头承诺,彭樟便把多年好友丁一卖了,但他心里却是全无半点内疚的,别说逼丁一去做卧底,就是逼上所有同窗都去当卧底他也没有任何心理压力。中举啊,这可是一步龙门的事,不中举就是秋风钝秀才,一旦中举了就有了当官资格。
再说,彭樟觉得,丁一应该感谢他,能有这么个机会,为国为民去办事,一般人能有这机会?
行到打银巷的铺子里,随手拿起几件银饰在看的彭樟,全然就没查觉,蹲在店外墙角啃着茴香豆晒太阳的赖汉,那个脏兮兮、焦黄面皮、胡子拉茬的粗陋汉子,就是刚刚给了他一肘的丁如晋。
彭樟自顾挑着东西,很快便选好了几件首饰,对那店里的伙计吩咐道:“给爷仔细包起来。”那伙计给他包好之后,让丁一口瞪目呆的是,彭樟居然不给钱!这是秀才?这是地痞流氓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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