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锦衣马超(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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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勋闻弦歌而知雅意,当即把碗筷推到贾诩面前:“勋既有食,岂敢怠慢贾公?此番围攻长安,梁兴不肯奉诏,请贾公为勋讨之。”贾诩接过碗筷来,略点一点头:“诚如尊命。”

吕布长身立起,“哈哈”大笑道:“汝……卿等且自商议,某这便去取马腾等宵小的首级来献!”说着话双手揪住领口,左右一分,“嗞啦”一声,把一件簇新的锦袍扯得粉碎,露出里面穿着的软甲来。随即大步出堂下阶,就从人手中接过了他的赤杆大戟。

是勋目送吕布离开,然后转过脸来瞧瞧鲁肃,以目相询:真要在城里开打?吕布有胜算吗?鲁肃朝他微微点头,那意思:无须担忧,估计陈宫早有谋划,以有心算无心,胜率很高。

是勋一想也是,虽说各部都只准带千人进入长安城。但四方城门的守护仍然捏在各家诸侯手中,其中南门彻底部署的是吕布的人马,他想临时把大军全都拉进来,那一点儿都不难。关键那千人之限,前提是各部都不愿意撕破脸皮,引发内讧,而要是铁了心打算闹事。自己再发一百条禁令也是空口废话而已。估计这会儿,陈宫就已经把吕家军都带进来啦,先控制各门的守卫,然后就要关门打狗,马腾他们一个都别想跑!

吕布你好狠,陈宫你更狠!只希望不要把这好不容易得来的长安城。再杀成一片白地……

正这么想着呢,忽听堂外一声大喝:“吕布狗贼,纳命来啊!”是勋闻声注目望去,堂外是大片庭院,方砖漫地,立假山、植花草,还有照壁隔阻着院门。就见吼声响处,照壁后面猛然蹿出一骑来,马上骑士满身锦绣,手持一条长槊,便直朝还在堂下的吕布刺来。

啊呀,是马超!

是勋忍不住就“噔噔噔”几步来到堂口,凝神细望。虽说他胆子不大,前一世要在大街上见着打架斗殴的。瞧一眼就赶紧闪人了,绝不围观,以免殃及池鱼,但这是马超和吕布划时代的巅峰对决啊,岂有不看之理?话说在原本的历史上,这二位就压根儿没有撞见过,还是自己搅乱了历史进程来得有劲啊。先见太史战孙策,又见太史斗吕布,如今竟然还能得见这二位对战!

只见那马超马孟起,才刚二十出头。身高在一米八以上,箭眉朗目,相貌颇为英武,只可惜遗传自老爹的那个大鼻子略微有点儿破坏了形象——不过这样也好,不至于显得柔弱,不会被误会成白面书生。马超一身袖筒铠,但是并不按照这时代的惯例漆成红黑二色,而是银底金边,彩丝为绊,外罩一件乱云翻卷纹的锦缎披风,整个人都显得那么花哨——看起来后世传说中“锦马超”的称呼,也是有其本的啊。

吕布没见过马超,但是估计一瞧那大鼻子,就知道是谁的儿子了,当下冷笑道:“竖子前来取死乎?!”手抬大戟,运足双膀力气,就朝着马超捅过来的长槊往上一磕。马超借助马势,又居高临下,吕布以步对骑,其实是挺吃亏的,然而吕奉先骄傲一生,自诩天下无对,根本不把一个嘴唇上才刚生出点儿黑毛来的小年轻放在眼里,按他的想法,我这一搪,就要让你长槊脱手,人也倒撞下马来!

然而两般兵刃相交,就听“嘡”的一声,马超的长槊朝上扬起,可是竟然没有脱手。吕布“咦”了一声,心说这小子有两把刷子啊,不想马腾犬种竟生虎子!他还只是略有些愕然,马超却不禁大吃一惊,心说我这膂力,西凉无人可敌,就连老爹全盛时候都未必能接得下我三槊,想不到招数竟被吕布所破——吕奉先果然厉害,今日他辱及父辈,此战不死不休,可得打点起十二分精神来,认真对敌才是。

两人交了一招,勉强算是平手。好在庭院不大,马超的坐骑就没能真跑起来,冲力不足,否则吕布大意在先,恐怕便会小小吃亏,乃至于失了先机。此番既然试出了马超的力气,吕布遇强则强,也不禁精神大涨,当下收回大戟,双腿分开,下盘用力,又奋力横扫出去。马超急忙掉过槊头来挡,又是一击即分——

可是马超的坐骑借着冲击之势,这就已经从吕布侧面蹿过去了,“噔噔噔”直上台阶,转瞬间已经到了是勋面前。是勋不禁大惊失色,匆忙躲闪,心中暗暗叫苦道:“果然围观打架是中国人的劣根性,真是要不得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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