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报纸还给杜莫,并告诉他,我现在不了解这些招聘的中小城市已经发展到何种地步。但我打算今晚就走,做火车去云贵一带,那里山多林茂,比较适合暂居。
杜莫帮我买了火车票,三张全是坐票,虽然没能买到卧铺票,但至少三张坐票号挨在一起,也就没什么可挑剔。
临上火车时,我没让杜莫前来送行,免得芦雅和伊凉又哭红了鼻子。这两个小丫头知道,杜莫虽然不和我们一起,但也不像池春那样,与我们分隔两国。
我和芦雅、伊凉坐在广州火车站的候车室,猎头族和巴奈那些杀手,已经很难追到这里。所以,我也收起了先前的太多谨慎。
芦雅和伊凉,两个小丫头安静地坐在长椅上,闪动着眼睛,好奇地看周围的一切。这里人头攒动,社会各个阶层,形形色色的人都有。有人轻装独行,有人拉家带口,包裹行李大大小小,甚至比要乘车的人还多。
候车大厅内,一位穿制服的站内女工,推着小餐车由远及近,一脸无精打采地从拥挤的人群中渐渐过来。
“Corn,how-much-money?”因为芦雅和伊凉还没吃午饭,我想给她俩买几个玉米吃。但我的突然开口,却令餐车女工一惊,她差异地看了我一眼。
我和芦雅、伊凉的肤色,在这间宽敞的候车室,是非常不起眼的,周围这些人,没人能用眼睛识别出我们的来历。在我的身旁,混杂着南腔北调,我的耳朵很难听懂他们在讲什么,但又模模糊糊懂点意思。
眼前的环境,讲话是我很大的障碍,我想模仿他们讲普通话,可每每想张嘴时,心里又没底,知道自己咬不准字音,真开了口会被人笑。最关键的一点,是他们根本听不懂我讲得汉语。
看得出来,餐车女工不具备简单的英语交流能力,她之所以能理解我刚才的话,也是出于在候车室内使自己的小生意“交易国际化”,所以她懂怎么对老外卖东西。
我给了餐车女工十元钱,她接过钱后,找了我五毛,然后用夹子从推车上的热锅里夹出煮玉米卖给我。我非常奇怪,热锅上面明明有三个成色很好的大玉米,她却把夹子插到锅底,准确无误地夹了三个小玉米,并快速装包递给我,就仿佛那三颗小玉米是她预谋插在锅内似的。
餐车女工给了我玉米,很快推起车朝候车长椅另一头走去。临走前,这女人还用怪异的眼神瞄了我一下。我明白,她是在质疑我。
我的英语虽然和那些欧美的家伙交流起来并无障碍,但语调上却带有浓重的泰语味道。再加上我也能讲柬埔语,所以,不难想象我讲出的英语腔调有些古怪。餐车女工质疑我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的肤色。或许,我即便不会讲英语,只要有一身白皮肤,便能打消她这种令人不舒服的质疑。
这让我想起了杜莫那股兴奋劲儿,他说这个地方可爱,是因为在国际上一种很不值得在意的东西,到了这里竟然被神圣化。
“哎,哎哎!那一个老外,买玉米讲英文。”当我把玉米分给芦雅和伊凉吃的时候,坐在我前排长椅上的几个人,突然注意起我。这让我有点心慌,和少数人一样,我很怕别人注意自己。
“切!鸟毛老外,装逼。几个英语单词谁不会啊?你去考考他语法,立马露馅。这个社会呀,嘛都稀缺,就是不缺装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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