了想要的麦乳精,谢桂花就打算回去了。毕竟他们现在也不得闲,下午还要赶着出工分摘黄花的。
走的时候,李志秀带着两人逛了一圈百货大楼,给谢桂花买了一匹黑色的棉布。这种布拿来做裤子很舒服,很透气。谢桂花身上穿的,就是这种布做的。
李志军还是第一回看到这个年代的百货大楼,好奇的多打量了一会。
百货大楼有两层,他们现在站的位置就是第一层。离李志军最近的地方,以卖布和衣服为主,旁边的柜台上则摆了一堆花花绿绿的头绳。
这种头绳李志军在三四岁的时候见到过,是一种用丝线缠绕起来的。
他记忆里面,很小的时候,小姨就是拿着那种黄色略透明的橡皮圈,然后用各种颜色的丝线,快速的旋转,让丝线紧密的缠到上面,就成了百货大楼里面卖的这种了。
这个缠的时候特别考验一个人的手速,还有力度的使用。不过那时候的女孩子手都巧,基本上一两分钟就可以弄好一个,弄得多了在存起来,然后拿到供销社这样的地方去换钱。
李志军的眼神从布摊子转动的时候,李志秀也看到了,当然,一直盯着自家儿子的谢桂花更是看到了。
她站在布摊前,随手拿起了一块青蓝色的布料,一个劲的抚摸,还往李志军身上比划了一下,嘴里说着,“嗯,这颜色好看,小秀啊,你看这料子给军子做衣服好看吗?”
李志秀哪里还有不明白的啊!她也干脆,直接问李志军想要哪块布,她买下来送给他。反正这样的事情,李志军每来一回县城都要上演一次的,李志秀表示她已经习惯了。
不关李志秀习惯,谢桂花也习惯了。这也就是为什么,她一定要让李志军陪着来的原因。
大闺女家庭底子好,她就总想着能不能让闺女帮衬一下李志军。
以前的李志军可能习惯了这样,可是现在的李志军却觉得丢脸死了。
他一个大男人,自己没本事挣钱,谢桂花偷偷给他塞钱。他买不起东西,谢桂花就想办法让嫁出去的女儿帮衬。
以前的李志军咋样他管不着,可是现在的自己,真不能再心安理得的享受着这种帮衬了。
于是连连摆手,“不用了,不用了,我就是随便看看。”
说起来,这还是李志军第一回说不要东西的。惹得李志秀多看了好几眼不说,谢桂花都恨不得在他头上敲两下了。
这个傻儿子哟!白给的东西,居然还不要!以前看着挺机灵的啊,怎么最近越来越蠢了。
不说谢桂花心里多么腹诽了,李志军这会就想赶紧回去。他怕再多呆一会,谢桂花又会想其他办法让李志秀给他买东西了。
于是拉了拉谢桂花的衣袖,说,“妈,时间不早了,咱们赶紧回去吧!下午我还要出工,去摘黄花呢!”
听到李志军说摘黄花,倒是让李志秀吃了一惊。
她印象里的李志军,别说摘黄花这样的辛苦活了。就连小的时候,自己换下来的衣服都没有洗过。三姐妹没出嫁之前,他的衣服都是她们姐妹几个帮着洗的。
等到了十几岁的时候,谢桂花带着他们一起去地里出工,他都能找个阴凉的草地,直接躺那里睡觉。
被队里抓到过几次,后面队里都不乐意让他来了。这哪里是来干活啊,纯粹是来混工分的!
打那以后,李志军干脆连工都不去出了。
李志军想走,谢桂花却舍不得他就这么回去。手里紧紧的抓着那块青色的布,愣是没舍得放手。
李志军没法子,干脆就说,“妈,我不喜欢这个颜色。要不,让姐给我买这个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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