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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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秋风淡淡,烟霏云散,深秋的密林中已经黄叶凋零。

秋晨,枯叶,萧索,孤寂。

木叶萧萧,霞光满天。

秋季的一天天,像一场场别离。

生命的枯竭与消逝,随着秋声挥之不去。

一棵树旁,一个红衣人。近乎固执的站在山下,带着满枝金色,在秋风中挺立。

原来,秋天也能刚强。坚持,忍耐。

他太固执。

他太冷。

那一种已经深入骨髓的冷漠与疲倦,却又偏偏带着强烈逼人的杀气。

他疲倦,也许是因为他已经杀过太多的人。

他掌中有剑。

当他放下这柄剑时,他的生命就要结束。

名声,有时候就像一个包袱,一个永远都甩不掉的包袱。

秋日已落,落叶飘飘。

枯叶的山坡,残枝的白梧,红衣的男人,形成了一道奇异的景象。

轻风秋霜,正是公费旅游,杀人放火的好时节。红袍男子是来公费旅游的?还是来……

六个黑衣人,静静地站在红袍男子的身后,以扇形排开。

黑衣不是夜行衣,而是监察院的官服。六个黑衣人的出现,将这幅艳美图画抹上了污点。有种说不出的黑暗。

红袍男子依然凝视着密林深处,飘洒一地的黄叶。

一阵微风吹过,吹起了片片黄叶,随着风轻轻地卷向六名黑衣人。

六名黑衣人同时后退三步。微风掠过,黄叶摇曳着落到了黑衣人的脚边。

空气突然凝固,在红与黑之间隔出了一道无形的屏障。

杀气!无形的杀气!

从黑衣人的步调一致中,可以看出他们似乎是接受过了残酷的训练,不然如何能做到如此整齐统一?

红袍男子眼瞳微收。

监察院只有六处才会有这样的杀手!

六处的杀手像是与天地融合到了一起。整齐的抬起右手。

他们右手提剑,左手捏了个剑诀。又向前迈了三步。除了脚踏枯叶的“沙沙”声,没有一丝多余力量的外漏。在离红袍男子半丈的距离停了下来。

六人的包围圈看似松散,实在密不透风。紧紧的将背对自己的红袍男子围在当中,却谨慎地再没向前踏出半步。他们知道,虽然只有半步之遥,但现在的距离却始终没有进入红袍男子气息所及之处。

能让六处杀手如此谨慎的红袍男子,究竟是什么人?

能够以一人之力,抵挡六处六名顶级杀手的红袍男子,究竟是什么人?

过了半柱香的时间,红袍男子纹丝不动,一名杀手的小指不由自主的抖动了一下。

他突然想起了一种感觉。就像炎热的夏日,他浸泡在冰凉的湖水中。一股侵入心扉的凉意,让他打了个冷战,却又说不出的爽快。

他的小指又颤动了一下,他用眼角瞄了瞄身旁的同事,突然发现身边人的脚在颤抖!

又过了半柱香的时间,这名杀手终于忍不住这种如利刃般的杀气,缓缓放下手中长剑,抱拳嘶声道:“提司大人有命,望大舅爷跟我们回去。”

听到这句话后,红袍男子终于转过身来。六名监察院的杀手大口的喘着气,就像有千斤之力从头顶移开一样。

一双秃鹫般的双眼,长在一个有三下巴的胖子脸上。这竟然是一张白痴的面孔!尤其是一身鲜红色的长袍,感觉不伦不类,可笑之极。

但是六处的杀手不敢笑。因为他们的双腿在颤抖。因为眼前的红袍男子有一种诡异,一种超乎常人的锐气,让人寒到心里。

“不用再查了。”红袍男子抚了抚落在肩头的黄叶,似乎不忍让它落地。然后用他带着银戒的粗短手指,揉了揉眉心。轻声说道。

刚刚说话的六处杀手,皱了皱眉,觉得这个动作在哪里看到过。

“太后是我杀的,皇帝是也是我杀的。”红袍胖子笑了笑,满脸肥肉全都挤到了一起,因为太过肥胖的原因,这笑容牵动着脸上的肥肉,分不清哪里是鼻子,哪里是眼睛。

让见惯各种血腥场面的六处杀人有一种想呕吐的感觉。

“父亲曾经说过,监察院是不能小视的。”红袍胖子没有给六处杀手呕吐的机会,继续轻声说道,“我一直都非常小心,但是还是轻视了监察院。我那姑爷很好,很强大!”

红袍男子无厘头的说出这么一句话,让六处杀手又想起了那位长的比闺女还要俊俏的上司。

(二)

“夺命大红袍,救世小青衣”

当四大宗师仙逝,隐归之后。这句话就成了当今高手的代名词。

青衣指的是北齐海棠,而红袍指的是庆国一名绝顶杀手。

没有人见过他长的是什么样子,也没有人知道他的高矮胖瘦。见过他相貌的人全都回归九冥喝茶去了,而他每次出现都穿一件宽大的红袍,让人看不清他的身材。

大红袍排在小青衣之前,并不是因为青衣敌不过红袍,而是因为,青衣是救人的,红袍却只会杀人。

人是一种怪物,一种很奇怪的怪物。或许他会忘记救他的人。

但是!!绝对不会忘记向他索命的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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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袍是一个白痴!?”

当监察院得到从江南传回来的纸条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东夷城的那个白痴!

但是,这个推论立刻被否决了。谁到知道,红袍被称为夺命的由来。

五年前,正是因为红袍与四顾剑的那场决斗,使得东夷城在顷刻之前被夷为平地。

四顾剑败了,败得很惨。

一招之内,四顾剑败了。

剑客犹如流星,就算你成名时多么夺目,多么光辉。等到坠落的时候,突然会发现自己原来与别人没什么不同。

名利似缰锁,富贵如浮云。

再回首仰望,又有一颗比你更耀眼,更绚丽的星辰站在你原来的位置。

光芒夺目,若隐若现。

日升月落,晨昏暮浊。朝朝夕夕,星辰变幻。

四顾剑就是一颗流星,划过天际,消逝在茫茫尘埃之中。

半年之后,当南庆的大旗插在东夷城的墙头时,东夷人并不怨恨南庆,他们所恨的只有一个人!

夺命大红袍!

他夺走的并不是一个人的命,而是东夷城数万人的生命。

仅仅半年之后,叶流云败了。败在一个杀手的手上。

东夷城灭,四顾剑败。叶流云还需要么,叶家、秦家还能掌控兵权么?

秦家衰,叶家破。叶流云不知去向。

南庆皇帝出十万两黄金,悬赏叶流云的头颅。

几天之后,叶流云的头颅就像传国玉玺一样用黄布包裹着,由大内总管洪竹亲手交到皇帝手中。拿到十万两黄金的,正是一剑倾城的大红袍。

流星的光芒虽短暂,但天上没有什么星能比它更璀璨,光辉。

当流星出现的时候,就算是日月都夺不去他的光芒。

当它逝去时,却比烛火还要暗淡,渺小。

四顾剑是,叶流云也是!

谁……不是呢?

(三)

大红袍杀人,因为他是杀手。

因为他是杀手,所以请他杀人一定要给钱。

请大红袍杀人,一定要出得起价钱。

杀人,十万两黄金。

一剑是十万两黄金,第二剑当然也是十万两。可是,从没有人听说过让大红袍杀人,付过二十万两黄金。

这个杀人价码是大红袍在杀叶流云之后定下的,或许是为了炫耀,或许是为了让人们记住他的强大。

生命是无价的么?

错!生命很值钱!值十万两黄金!

只要能够出得起价钱的,人命有算得了什么?

价钱是天价,不过依然有很多人愿意出这个天价。

仇恨,妒忌,负心,疯狂!

这些东西加起来只值十万两?

可笑乎~可悲乎~

不过,只有一次杀人任务是让雇主失望的。因为他准备了五十万两黄金,可惜没有付到大红袍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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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南首富明家,今夜开席设坛。老奶奶死了多年后,这等场面还是第一次出现。

族长明青达出五十万两黄金,要大红袍取下监察院提司范闲的人头。

五剑杀一个九品上?还是五十万两一剑?

大红袍默默收下票银。

招商钱庄的票银!

江南内库指定使用的招商票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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