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晃几天过去了,可陈致远说的那个朋友始终是没时间,赵启明第四天追问起这件事,仍然是没有下文,不知道他那位转让邮票的朋友在忙什么,可没见到东西,赵启明总觉得心情舒展不开。不放过任何一单可能赚钱的生意,是他的天性。
天越来越冷了,最近赵启明中午放学一直留在学校不回家,母亲心疼他,一大早就为他做好了午餐,装在保温筒里带着,让赵启明很是感动,想起自己最终将会在学业上令母亲失望,心里挺不是滋味。等以后挣了大钱,再孝敬老妈吧!他只有这么想来安慰自己。
令人无奈的是,每天等不到中午放学,满满一罐饭菜就被坐在他前后左右的这帮家伙给抢光了,而他又是个人缘很广的人,乐于利用这种小事和同学们之间搞好关系。一星期之后,在第二节课间休息时间吃赵启明的午餐,几乎成了以胡传兵为首的四五个男生的一种习惯,每个家伙都像索马里饥民一般狼吞虎咽地轮流扒几口,最后递回来的保温筒比用水洗过还要干净。
这一方面归功于赵启明母亲做的饭菜比较好吃,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年纪的半大小伙子,正处在长身体的时候。可这让赵启明中午就没得吃了,好在他手里有钱,不然都不知道该去哪解决午饭的问题。
而自从那天的胡雪怡事件之后,赵启明留在学校里的性质就变了,让她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是他在初级阶段的唯一目的。
赵启明在追求兰梦雨的时候,看过许多书他认为有用的书,眼下已经算是稍有经验了。
回想起自己在这方面下过的苦功,还真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那时候正赶上流行琼瑶,火得要命,赵启明随便找了一本翻了十几页就扔掉了,然后给出了一个结论:这位大婶所写的爱情小说基本上都是垃圾。
那些情节人物全脱离了现实,事先就营造出一些非常不切实际的氛围,酸溜溜的令人恶心,连肉麻都算不上。他真搞不懂那些喜欢这种东西的人,脑子里是怎么想的,是喜欢做梦还是喜欢被人当傻子一样糊弄?
从此之后的几年里,赵启明每次跟女人或女孩子交往,都会先问问对方喜不喜欢琼瑶,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他对这人的态度就会有很大改变,要是对方长相原本就达不到标准,他一般转脸就走,除非对方长得确实够吸引人。
可他从琼瑶小说中学到一样东西,非常重要的东西,女人总是喜欢幻想不切实际的爱情,学校里一大群成天为此痴迷的女生能够证明这一点,只要提起小说里的人物她们马上变得满面*,异常之兴奋,就好像小说里的女主角是她们自己。学校为此事还曾经开过一次大会,提醒广大同学不要过于沉迷这类爱情小说,可惜了校长在大会上浪费的那些唾沫,屁用都没有。
对待自己的初恋,赵启明可不愿意随便出手,搞得灰头土脸让乡下人看笑话不是他的个性。他打听到兰梦雨也不喜欢这种小说,或者说不像其他那些女生一样,这消息令当时的赵启明很高兴,庆幸自己没有看走了眼。
他最终选择了心理学方面的书来看,这一看,真是让他大长见识。
首先拿到手的,是一本《社会心理学浅析》,这本并不深奥的书所介绍的内容,虽然与谈恋爱没有直接的关系,却让赵启明对掌握人的心理方面受益匪浅,以至于翻来覆去地看,把有用的东西通过自己个性化的理解,记在了脑子里。
一个人要是在与自己年龄不符的年纪便具备了他不应该有的理智,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通常称之为早熟,而发生在情商超高的赵启明身上,就不是早熟这两个字可以概括得了的了。
这本书几乎是一夜之间,就使他对于恋爱这种事情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赵启明突然觉得,像哈巴狗一样跟在女生后面,只知道讨好的做法,其实是最笨的。要是想达到目的,追求女孩子的上上之策应该是通过对方的表现,找到她的某些心理取向,采取针对性的策略来吸引对方,让她主动向自己靠拢。
说起来简单,做起来却是不易。在经过一翻观察了解之后,赵启明为追求兰梦雨的事情上制定了一个方案,牛刀初试,虽然遇到了一些阻碍,但最终还是达到了目的:兰梦雨喜欢上了自己。
现在面对胡雪怡,赵启明非常清楚自己该怎么做,所以他现在并不急于做出什么举动,只是在一边若即若离地观察她。这么做,一方面可以慢慢淡化自己和兰梦雨曾经有过的恋爱关系,以及在同学们当中的影响,一方面为发起总攻做充分的准备。
赵启明立刻把目光放到了肖静同学的身上,这是眼下最重要的一位人物,以她和胡雪怡的关系,在这件事情上占据着举足轻重的地位。可自己虽然和肖静也有过借钢笔之类的交情,但这是远远不够的,要怎么样才能从她嘴里了解到胡雪怡的具体情况呢?考虑到最后,他还是放弃了这个想法,女孩子不仅敏感,而且嘴碎,这么做虽然能搞到自己想要了解的信息,但是太容易暴露自己。
中午放学后,胡雪怡一如既往地拎着便当,独自走出了教室,没过多久,透过教室另一边的窗户,她的背影出现在操场的草地上。赵启明发现了第一个需要搞清楚的问题:她的家离学校并不算远,可为什么她中午不回去呢?
赵启明仍然背靠着墙壁,满脑子的胡思乱想,一会儿是邮票,一会儿是胡雪怡。
“咚……咚……”两声,一位高三(5)班的学生轻轻敲了敲赵启明教室的门,他转脸一看,是陈致远的一个兄弟。两人视线碰一了下,赵启明站起来走了出去。
“就知道你这家伙没回家。我那朋友让我来带你去见他。”陈致远站在楼梯口,嘴里叼着根烟,只要放了学,他就不再把这里当学校了。
赵启明脸上露出了笑容,把胡雪怡忘在了脑后:“好,咱们走。不过我可没带钱呀!”
“先别着急,看了东西再说。说了你可别生气,我朋友觉得你可能买不起。”陈致远故作潇洒地吐了口烟圈。其实他第二天就约了那个朋友,只不过对方一听买家是个学生,没什么兴趣,陈致远完全是出于自己在朋友面前守信用的做人原则,才坚持要让对方给赵启明看看邮票。
赵启明不知道这其中的原委,眯着眼睛看了看陈致远,受到了陌生人的轻视他一点都不生气:好东西当然不是任何人都买得起的。
从学校正门出去,转过一条路边的小巷,他们来到了服装市场的后街,陈致远的家就在这附近。
这一片都是低矮的平房,陈致远领着他东拐西拐,终于到了一户人家的门口,敲了敲门,开门的一位二十四、五岁的年青人,个头不高,身体结实,留着长头发,浑身透着一股地痞流氓的气息。
“王哥,这就是我说的那个捣腾邮票的同学,赵启明。”陈致远拿出烟来,扔了根给这人。
房间不大,里面七七八八摆了不少旧家具,挡住了窗外的光线,显得有些昏暗。
赵启明冲对方点了点头,面对这种人,又是在别人家里,这让他感到有点不安,甚至怀疑这是一个圈套,他尽量让自己表现得老练一些,好在自己没带钱,就算这是个圈套,也没什么好顾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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