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节 离开新安(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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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因为如此,刘山才叮嘱新安的几个守将,千万不要破坏首级。宣阳那个已经破坏的不成样子,此时新安这个在破坏的不成样子,那么郑王就会起疑的。若是新安这个首级完好,郑王即使记得怡儿八岁的摸样,但是女大十八变,谁敢肯定女孩子十年以后的摸样。

至于这个首级是怎么来的,自然是新安死牢里面得到的。那个女囚犯和人通奸,被抓以后,自己丈夫和奸夫厮打起来,她帮奸夫将她自己丈夫杀了。杀了以后他们怕事情败露,就将丈夫的尸首用拉粪车拉着,拿粪盖上运到了城外,在城外找个远点没有人烟的地方扔了。这个时代,人口还并不多,很多荒地野地。隋末战争不断,人口骤减,更是有很多村庄城镇都瞬间化为乌有。所以,他们扔了尸体,也不怕被人发现,就算被人发现,估计也是尸首化为白骨,没有人可以辨认清楚以后的事情了。

但是他的这个奸夫,实在有一个不好的习惯,就是喜欢喝酒。杀了人以后,他心里害怕,从外面回来以后,就心神不安,借酒壮胆,刚好,他的几个狐朋狗友找他,他心里有事。几个人喝的多,他喝的大醉,他就将自己做的事情说了出来。俗话说,酒后误事,他正应了这句话。

官府捉拿的人赶来以后,男的吓的翻墙逃命,却不料一失足从墙上摔下来,本来,摔下来没事或者受点轻伤都很正常,毕竟墙很低,可是,偏偏那么低的墙,他就是一失足给摔死了。后来知道的人都说那是死鬼索命呢。

而那个女的被抓以后就因为证据确凿被判了死刑。可是谁知道县官在看到那个女子的样貌以后,就起了色心,在监狱里他和那个女子勾搭上了,女子自然想活命,也就从了县官。可谁知道,县官已经将他的案子重新审了,硬是说这是一场冤案,就在她要被弄出来的时候。刚好刘山带人攻打新安,将那个狗官杀了,于是,那个女子就被留在监狱里。

那个女子和怡儿倒是有些相似,唯一不同的是她的相貌不如怡儿,心肠更是歹毒。

自然,她的脑袋成了怡儿的替代品。

此时郑王捧着这个脑袋,手捏着死者的头发,捏的那么紧,都将死人头发从头皮上拔了出来。

此时,他身前身后都是自己人,郑王拿着那个脑袋,狠狠的摔在地上。

“给我踩,给我踩!”面对这个自己养育大了,却和自己作对的人,郑王暴怒,命令身后的骑兵将脑袋踩烂。

身后的骑兵自然不敢违命,彻底的执行了郑王的命令。

而此时的刘山正唱着小调,身边都是难民的队伍,他夹在其中,穿的破烂。可是,在这批难民经过的地方,路边看到的人都觉得奇怪,这批难民脸色很好,没有一点因为饥饿而产生的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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