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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三更半夜的,有人突然悄悄来访,也不会是寻常事。

——这是进贼了。

霍去病立刻判断出客厅里的情况,同时心中腾起一股愤怒。

真是胆大妄为!

竟然偷到骠骑将军眼皮子底下来了!

在大汉朝,此类盗罪可是能判“磔刑”的(注)。

霍去病仅仅只是思考了短短几秒,盗贼就已朝着许涵的方位扑去。

——许涵有危险!

顾不得自己心底的骄傲和权威被质疑,听出盗贼们奔进屋里的脚步声已染上凶意,霍去病的身体反应超过了头脑意识的传达。

身体的本能驱使他毫不犹豫地拉开卧室的门,朝前骤然跨出一步,蹲身伸腿狠狠一扫,已将离大门口最近的一名凶徒铲倒。

眼中出现森冷杀意的同时,霍去病已如疾风般猛下杀手。

____

既然你们偷到了这里。

几名盗贼而已,那就,杀了吧。

作者有话要说:  注:汉律规定,犯了群盗罪和强盗罪的人都将被判以“磔刑”。“磔刑”是死刑中的一种,分裂身体致死。另外,汉朝是等级制度极为森严的朝代,这种平民凶徒犯上偷到朝廷高官头上的,官员即便将他们杀了,也不会受到过多的责罚。

所以这里霍去病不是为了耍帅而动杀机,而是在他的观念里就觉得这些贼应该是要被处死的。

☆、全职精神病

霍去病话本就不多。自从与许涵一起进了警局配合调查,更是惜字如金。

许涵认为他是到了新环境而产生了心理恐慌,用拒绝回答任何问题来逃避现实。

王队长和几位警员对霍去病极度不配合的态度也很没辙。

没办法,人家病例上都写着呢,脑震荡后昏迷六天,后续恢复有待观察。

出于谨慎起见,王队长又偷偷查了一下霍去病在公民信息系统中的档案记录,也没发现有任何违法违规的案底。

从现有的资料看来,这位就是个脑部异常、恢复情况不明的伤病号,警局就算再牛逼,也得凭证据说话。

虽说如此,王队长还是将这名青年的姓名,出生日期,籍贯,户籍所在地等信息偷偷记了下来。

毕竟,对于从业将近20年的资深刑警来说,就算没有练就火眼晶晶,可好歹几个大案要案,穷凶极恶之徒还是见过几个的。

凭着自己的直觉,王队长断定:这小伙子,绝对不是一般人。

这个青年给他的印象太过于深刻了。

霍去病神情冷肃,闷声不响,心里却是想得十分通透。

在这个被称为警局的地方,粗略看来应该是类似于大汉的县寺。

他来自2000年前的汉朝,凡事都还不懂。

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霍去病选择闭口不言。

许涵这人看样子很会与人打交道,霍去病决定顺着他所说的话,承认自己是个“脑子不太正常的伤病号”。

起先他还为许涵说他是“疑似精神病”而暗自气恼,现在看来,这个借口可真是好用。

因为是“精神不正常”的人,所以做了什么都被认为是合理的。

霍去病沉默地坐在椅子上,耳旁传来许涵清润的声音。

“不是,他真从乡下来的。之前也就当过保安。这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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