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凌逸风下意识地反对完,才觉得有点不妥,改口道,“都快入冬了,一到冬天就不长了,还枯,别祸害小生命了。”
“说来你也是挺厉害的啊,薄荷这种东西,都能被你在冬天养活,”齐铭感慨道,“齐重山也厉害,居然能在冬天找到薄荷种子,也不知道跑了多少个花鸟市场。”
凌逸风只是看着院子里的薄荷。
那种小心翼翼地护着一个幼苗,无比期盼地看着它发芽长大的心情……
再也不会有了吧。
最后齐铭把两封信交到了他的手上,不知道是不是因为年份要短一点,纸张保存得很好,比齐铭当年那两封好很多。
这两封信是给对方写的,凌逸风犹豫了一会儿,没有拆自己的信,而是先看了齐重山的。
这么多年过去了,凌逸风还是觉得齐重山是自己身边字最好看的人之一,字体舒展大气,笔锋刚劲有力,却又不因为用力过度而显得矫揉做作和刻意古板,而是行云流水一气呵成,带着少年人略显桀骜的自信。
这样少年老成的字写出的却是一封青涩到不行的情书,莫名显得有些可爱。
-
逸风:
我想了半天,没好意思在前面加什么定语,比如,亲爱的。
希望拆信的时候能说出口。
我还说不出口你就使劲怼我,毕竟十年了,该出新手村了。
我想和你说很多话,真的挺多的,争先恐后地往外冒,估计是太多了,堵得我不知道该先说什么。
唉你现在明白为什么我上次语文作文就拿了一半分了吧,老头子说我不会抓重点。
那我抓一个重点吧。
我爱你。
再抓一个。
想和你永远在一起。
最后说一个。
有时候真有点想睡你。
算了这句话划掉吧,免得你十年后说我当年成天想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这句不算重点。
我真的很喜欢你,我从来没有这样喜欢过一个人,我也说不清楚我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喜欢的,为什么喜欢,我只知道,我喜欢上你之后我连上学都没迟到过了,我高一的时候因为老迟到都没拿到市三好,我要是早点儿再次遇到你就好了。
你还能看我打篮球联赛,我弹琴你还可以帮我翻谱,虽然我老嘲叶一鸣在叶冰玉面前秀,但是说真的,我也挺喜欢在你面前秀的,我第一次觉得,有在世人眼中的优秀真好,能找到这么好的男朋友。
你说实在不会写作文就强行按总-分-总来,我也不太会写信,刚刚分了几条,那现在就总一下吧。
希望十年后的我还能不辱使命,做个称职的好男友。
我爱你。
-
凌逸风去拆自己的信的时候,发现自己的手在抖。
他拆不动了。
他不知道为什么就想哭,明明上一秒还觉得齐重山这人当年真好玩来着。
他想起齐重山跟他说,发誓不会先提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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