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绿见小姐不以为然神色,低声道:“我有一个四岁的儿子被卖到了南部,主公说只要我听话,就把我儿子找回来。”她说道这里,泪水霎时弥漫了眼眶。
林小雅想到历史上那些成功的大人物都很会笼络人,满足手下各种心愿,从而让他们死心塌地效忠。
成大事就有让人心服的魅力,李初九是能成大事的人吧!
当天晚上,大军在一片山野之地宿营。
林小雅吃过随行厨子做得可口的饭菜,回到帐篷里休息。
由于行了一天的马车,躺在铺好的地铺上脑袋仍忽忽悠悠的。那种感觉就像从前乘火车一样,明明都下了火车回到家里,躺在了床上,车上噪音还在烦扰着她的神经。
唉,出门不容易啊!
睡着以后,迷糊中感到身边有人,一只粗糙的大手在抚摸她的身体,她本能抓那手狠狠咬了一口。传来笑骂声:“你这属小狗的坏习惯什么时候能改了去?”
林小雅揉了下眼睛,朦胧的烛光下看见李初九硕健的轮廓,埋怨道:“人家坐了一天的车子,你就不能老实点让我好好睡一觉,男人怎么都这样讨厌。”打了个哈吹,翻身,用脊背对着他。
“秋天山中寒冷,我抱你睡吧!”李初九像抱孩子姿势,抱着她娇小的身子放在自己怀中。
他的身体是天生的暖炉,林小雅微冷的肌肤被他接触片刻就暖和了。
她自从进了琉璎小筑就习惯了被抱着睡觉,唇角露出浅笑:“初九哥,我好喜欢你。”
☆、44-深情男主
林小雅撩了撩眼皮:“这里距离南梁国的边界有多远,几十万军队要走多久才能到达?”
李初九在她脊背动作轻缓的拍着:“大概要二到三个月。”
林小雅哦了一声:“二个多月以后冬季就该到来了。”
李初九笑了笑:“南部的冬季不是很冷,可以忍受的。”心里有点发愁,军士们都是体魄强壮的男人,冷点无所谓,她一个女孩子怕是不好过。想到这里,眼眸流出一抹柔情:“我准备了好几顶棉帐篷,天冷的时候可以用来宿营,帐篷里烧炉子取暖跟在房间里一样。”
林小雅打了个哈吹,“棉帐篷也很好的,就这样吧!”
士兵们未必有她这样好的待遇,她现在是一个新兵蛋子身份,别要求太高了。
古代行军是很艰苦的,当暮霭沉沉东方天空里稍微有了一丝明亮,军营里便热闹起来,炊烟渺渺,人影瞳瞳。吃完了饭,大军开拔,继续南征之路。
林小雅最初几天很不习惯这种生活,好在有自己豪华车子遇到好的路况可以美美地睡上一觉。
可惜一直没遇到李承裕的机会。
终于在十月底,大军到达了此次的目的地——龙岗。
白云满天,整个平原就是一片望不到边的滚滚绿海,一座座鳞次栉比的帐篷漫延到天的尽头,帐篷的周围常有威武军人抄着整齐军姿来回散步。
“你别在我眼前瞎转悠,我烦着呢。”林小雅蹙着眉瞅着眼前的佩剑男子,忍不住数叨:“你说你挺大的一个男人不去战场杀敌,成天围着我转有意思吗?”
自从来到南疆战场跟南梁国大小战事打了十几场,双方各有伤亡。前日李承裕和李初九带着二路大军队又往前方去了,今早派阿财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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