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女朋友呢?”
她忽然想起了那个戴走玉镯的女人。
“她不是我女朋友,”他的声音里有些遗憾,“是我一位堂兄的遗孀。”
作者有话要说:通常开头几章,我都会改的比较厉害。。。。
、第三章 程氏程牧阳(3)
她说了句抱歉。
“她也是我表姐。”
南北把这两句话在脑子里绕了圈,似乎,不算近亲结婚?
那天因为台州的大雨,前半程车开的都不是很快,等到开了三四个小时后,才开始慢慢加速行驶。真正到千岛湖的时候,已经接近五点,比他预估的慢了整整两个小时。
如此的时长,她下车都已经双腿有些发肿。
落脚的地方是私人住宅,只有她和程牧阳,还有他们车上的司机,和那个始终坐在副驾驶座上的男孩子,四个人进了庭院。
整栋房子只有两个老婆婆,除了穿在身上的旗袍是黑白区分,余下的竟没有什么不同,相同的样貌,虽然已难免年迈老态,却连挽髻的方式,都毫无分别。
她们并不像那两个人称呼程牧阳为小老板,而是用地方语言,在叫他“程程”。
起初她听这名字很有脂粉气,后来在花洒下终于反应过来,程程,程程,不就是那个冯程程。《上海滩》里让人印象深刻的大小姐?她记得读书时,特意让人带来国语版电视剧,就是个唇红齿白的当红小生,扮演黑社会老大。
由于过于梦幻,她只把这片子当日韩偶像剧来看。
印象最深的就是,那个黑帮大哥总喜欢叼着根烟,用来塑造角色形象。折让她不由想起哥哥南淮,还有程牧阳,似乎都不是喜欢烟草的人。
她洗完澡出来,正是黎明时,远处的天泛出浅淡的潮红色,程牧阳就坐在套房的客厅里打电话。她诧异看他,刚才进来时就发现这里是两间卧房,本以为一间肯定是空置的,难道他住在这里?
他看见她出来,示意她不用管自己,回房去休息。
南北看见天亮了,倒也不想再睡,索性就走过去,在他身侧单人沙发坐下来。
他在用俄语讲电话,她曾经听同住的俄罗斯女孩说俄语,可并不觉得非常好听。
程牧阳倒是说的很好,弹舌音很清透,偶尔不经意地停顿下来,过了很久,才会继续说几句。
因为说的慢,突显语调的冰冷柔软。
她终于相信了喀秋莎说的话,比起西语,俄语更适合漂亮的男人。可以慵懒,可以单纯,但又决对不会抹杀所该有的男人味和风度。
她听了会儿,忽然冷不丁地用中文说了句:“是不是以前喀秋莎打电话,你都能听懂?”
那时室友断定两个人听不懂俄语,从不避讳。
现在想来,他还真是会伪装。
“差不多,不过没有认真听过什么。”他也用中文回应她时,电话还没有挂断,谁知道连线的那边是谁?不管是谁,他都已经坦然交待了两句,断了连线:“还不睡?”
南北略一皱眉,很快又舒展开。
“想要说什么。”他问她。
“你这几天都要和我住在一间套房?”
“我一直住在这间房,已经习惯了。”
“那我换客房?”
他笑起来:“如果我告诉你,这间房始终会有第三个人,你会不会觉得,和我住在一起也不是那么为难了?”
程牧阳说完这话,露台上的藤木摇椅里,忽然就伸出一只手。
晃了晃,复又收了回去。
那个男孩子是蜷在椅子上睡觉的,如果程牧阳不说,她还真的注意不到。
他站起来:“在比利时,我们曾睡在一辆车上,刚才在路上,你也在我身边睡着了,这样想着,是不是觉得睡在一间套房也还可以接受?”
“好吧,”她低声说着,站起身从他身前走过,“记性还真不错。”
并非是问句,而是随口的自语。
刚才走出了三两步,就被程牧阳拽住了小臂。南北回头,他说:“北北,我记性始终不错,这里,”晨光里的他举起右手,用两根手指,碰了碰自己的太阳穴,“一直记得你。”
这样的距离,能清楚嗅到他身上的薄荷香气。
离得太近了,她看着他的眼睛,不知道如何反应。沉默了会儿,终于扯起个微笑:“你不觉得,你认识过的我,和我记忆中的你,都完全是假的吗?”
那时候的程牧,也喜欢穿着质地柔软舒适的白衣黑裤,说话总是慢条斯理,有时候心不在焉,有时候又认真的不行,是个行走在大学校园里,在图书馆睡着了,都有小姑娘偷拿手机拍照的男孩。
现在这个叫程牧阳的人,却完全不同。
他嘴角一动,像在笑:“南北?”
“嗯?”
“南北?”他笑一笑,清水似地。
“……”
“东南西北的南,东南西北的北。姓氏很特别,名字也很特别,听一次就会记住。”
程牧阳一字一句重复当年的对话。
她再次哑口无言。
幸好他也只是这么说着,最后还是松开手放她去睡觉。
就在南北关上房门时,露台上睡觉的大男孩悄悄探出头,张望了程牧阳一眼,乐不可支。
依照程牧阳的安排,她和他会在这里住两三天,等到沈家的事情都结束后,再一同出海。她睡醒的时候已经是下午两点多,走到楼下看到两个老阿姨坐在庭院里,低声闲聊着,她礼貌地隔着玻璃点头招呼,其中一个老阿姨打开玻璃门,把她带到庭院里。
另外那个端来了一碗饭。
看起来是青菜和腊肉炒出来的,闻起来味道很奇怪。她拿着筷子,琢磨着会是什么味道,迟迟没有吃。黑旗袍的老阿姨笑起来:“囡囡快些吃,很好吃,程程小时候很喜欢的,这叫‘菜饭’。”她点点头,扒拉了一口,味道不错。
青菜和腊肉的香气,混着饭的味道,很农家。
“不是什么好东西,旧时候都是乡下人吃的。但程程很奇怪,特别爱吃这些最家常的,他喜欢的,总要都让你尝尝,”白旗袍的阿姨说话声音更细些,普通话也不是非常好,“这次时间很急,下次来我教你怎么做,以后程程去俄罗斯那种地方,就随时能吃到了。”
这话,倒真是把她当自家人了。
南北想解释,可又想想,反正也没有什么机会见到,误会就误会了。
两个老阿姨边笑眯眯看着她吃,边用普通话夹杂着地方话,给她说起过去的事。
“程程的曾外祖父,可是当时上海有名的银行家,取了个外国女人,所以啊,你看他的眼睛那么漂亮。他小时候啊,白瓷一样的皮肤,黑色的头发软软的卷在耳朵下边,可像个西洋的布娃娃了。”
西洋布娃娃?
南北忍不住笑起来。
“看,看,小姑娘还是笑起来好看,”黑衣服的老阿姨拍拍她的手背,“你不笑的时候也好看,可惜眼角是扬起来的,有些吓人。还是这样好,弯弯的,像个——”
“中国的布娃娃,对伐?”南北学着她们的话,开了个玩笑。
两个老人家同时颔首:“说起来,还真是像。”
她忍俊不禁。
中越边境的被外人传说可以生啖人肉的南家人,和中俄边境与俄罗斯黑帮抗衡的程家人,在两位老人的眼里,竟然都成了柜台里的精致洋娃娃。
她和两位老人家正说得开心,那个和程牧阳形影不离的男孩子就走进庭院,比了个手势。白旗袍的那位老阿姨就笑著起身:“程程让人来接你了。”
南北站起来,男孩子又做了个手势,老阿姨马上心领神会,让南北去屋子里换身轻便的短衣短裤。南北依言去房间里换了衣服出去,男孩子就站在路边替她开了车门,她想要问他什么话,男孩子直接龇牙笑笑,摇头,指了指自己的嘴巴,又摇摇头。
她懂了他的意思。
这幢私有房产本就是临着湖,车开出去后就始终沿着湖边开,一路风情一路景。最后停靠的地方反倒没什么人,只有一艘快艇,几个人坐在上边笑著闲聊。
程牧阳就在其中坐着,戴着墨镜和黑色渔夫帽,右手捏着个非常眼熟的银质小酒瓶,在一小口一小口地喝着酒。烈日毫不留情地照射在几个人身上,更突显他的皮肤白,他听到车声的时候,摘下了墨镜,向这里看过来。
南北走近了,所有人忽然都站了起来。
只有他仍旧坐在哪里,背靠着金属的栏杆,继续看她:“我记得你说过,你会潜水?”
“学过一段时间,”南北看了眼平静无波的湖面,有些意外,“你要潜这里?”
会潜水的人都知道,那些海岛之所以受欢迎,就是因为海水的光线折射极好,无论珊瑚或海鱼,都清晰可见,还能看到水中浮动的透明海洋生物。可除了考古的人,谁会潜到湖底?她看着远处的湖面,能见度很差。
最多深入水下五米,肯定是漆黑一片。
别看现在烈日当头,下去说不定是刺骨冰寒。
“我带你去看一些好景色,”他倒是没否认,“可能是你以前从没见过的。”
他说完,站起来,开始穿戴潜水服和专业器材。
所有人都笑著看南北。
她刚才说过自己会潜水,总不能把程牧阳的好心当面拒绝,只得走过去,在他的帮忙下穿上潜水服,边穿还不忘追问:“这水下有多深?是不是抗压的潜水服?保温吗?”
问着问着,就觉得额头冰凉。
程牧阳用小酒瓶轻敲了敲她的额头:“问题宝宝,以前怎么没发现你这么勤学好问?”说完,扭开瓶盖,把瓶口递到了她嘴边:“你可以喝口酒,壮壮胆色。”
她太明白这酒瓶里的酒精含量,闻都不闻:“算了。”
、第四章 南氏的南北(1)
他们身旁,有个陌生人同时穿好了潜水服,看那人裸|露在外的皮肤,明显比四周人要黑和粗糙些,应该是程牧阳的向导。快艇迎风破浪,一路疾行了许久,终于在有黄色浮标的地方停下来,向导不说二话,翻身直接进了水里。
程牧阳示意她先入水。
她在船舷处坐下来,背对着水面,向后仰了过去。
瞬间的水压从四面而来,她下沉了两三米,终于开始舒展开身体和四肢。视线里,更深的水底那处,始终有灯光在等待着她和程牧阳。
水深超过八米后,能见度已经极差。
潜水镜虽然有夜视效果,可这样的湖底,除了不断穿梭往来的鱼群,再没有任何特别。
超过三十米之后,程牧阳明显表现出了惊人的水下平衡力,大多时候都在等待她调整自己的潜游状态。她回过头,看了看身后的程牧阳,想不通他所说的“以前从没见过的景色”会是什么。
三四分钟后,她终于看到了完美的答案。
沉寂在水底黑暗中的古旧老城。
在这样的水域里,竟能有如此诡异的存在。尤其在夜视镜的效果下,整个古城都以单调的颜色勾勒而成,宛如“海市蜃楼”。
当初学潜水的时候,教练曾经开玩笑地说,失重是最能让人兴奋和恐惧的感觉。
而真正能让你体会到的,除了太空行走,就只剩了潜水。那时她下到海底,触摸到各色生物都不觉得有教练形容的那样兴奋。
可只是这几秒内,
她安静地漂浮在深水中,从老城的“上空”扫视过街道、房屋,甚至还有真实残破的砖墙,由心底涌出了这种感觉。几十米以下的水底,存在着这样的老旧城池,砖瓦犹存,建筑未破。它活生生的存在,也在以同样的沉默,静静地审视着你。
这样的深水纵然吃力,她还是很卖力地游到四五层楼高的“孝节”牌坊上方。用手去触摸牌坊上的石狮雕饰,虽隔着厚厚的潜水手套,却能感觉到凹凸的精细棱角。
忽然就有一只手伸过来,握住了她放在石雕上的手。
她知道是程牧阳,却不知道他又想做什么。后者用戴着黑色潜水手套的手,把她的手平铺开来,用手指很慢地在她手心拼写出:“like?”
她呼吸难定,简直爱死了这里的风景,很快就反握住他手,用同样的方式把他的手心铺平。伸出食指轻轻划了个“a”,随后又写下一个小写的“a”。
俄罗斯室友曾教过她一些简单的俄文,很多都忘得差不多了,惟独这个字太有趣,难以忘记。这是俄文里的“yes”,写出来的“дa”简直像极了“aa”。
程牧阳既然精通俄语,那么即使她写的不标准,他也必然猜的出。
为避免他看不懂,南北还刻意重复了两遍。
他们隔着潜水镜对视,她努力想要表现出自己真的很开心。可惜,这样的地方,真是什么也做不到。不过程牧阳似乎感觉到了。
很快就放开她的手,以右手手掌掌心抚在自己的左胸之前,非常绅士地,做了个抚胸礼。
因为水压,动作并不算标准,却仍旧让她笑起来。
两个人自街道、石牌穿过,跟着向导游遍了整个水下古城。出水时她累得整个手臂和大腿都开始酸软,下水前的一艘快艇变成了两艘。
来时的男孩子开着单独的快艇,载着他们两个离开了大部队。
因为长时间穿着保温的潜水服,出水又耽搁了十几分钟,程牧阳脱下潜水服时,脸颊上已经有了些汗。身边的男孩子替给他大桶的矿泉水,他直接就站在船舷上,一手拎着水桶,探出身子,直接用桶里的水冲洗着头发。
大片的水倒落在湖面上,水花四处飞溅。
“你怎么知道水下有古城?”她不停敲打着自己的大腿,以免明天有什么不适,“对我来说,这里就是‘农夫山泉有点儿甜’的发源地。”
“刚才你看到的是狮城,再远些,还有个贺城,”他把水桶放到负责驾驶快艇的男孩子身边,“小风,不好意思,把你喝的水用完了。”
男孩子挥挥拳头,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个按扁的塑料杯,用两指撑开杯子,把桶里剩余的水都舀出来,喝了个干净。
“解放前这里是千山乡,后来为了建水库,将所有居民都遣散去了内陆各省,放水淹没了这两座千年古城,”程牧阳看见南北被阳光晃的厉害,把自己的渔夫帽盖在她头上,“招待你的两位老阿姨,就是这里的人。”
“千年古城?”她算了算朝代,“岂不是遍地古董?”
“差不多。”
“可惜了,”她舒展开双腿,再也顾不上骄阳烈日,只觉得这么坐着就是天底下最享受的事,“要不然明天再下次水?我去搬几块宋代的地砖做纪念。”
他笑起来:“没有问题。你不怕碰到水鬼?”
“你如果不说,我也不会不怕,”她皱着鼻尖,有些遗憾,“如果这里是苏格兰,我倒宁愿碰上水鬼。你知道中国传说里的各种鬼,总是有各种丑陋形容,如果在苏格兰,水鬼可以是非常俊逸的马,也可以是特别英俊的少年,会让你爱上他,然后心甘情愿走进水墓。”
他的发梢上还有水,在日光下折射出细微光线。
她抬头看看他的样子,微微笑着说:“在传说的最后,告诉了每个女孩,如果想要辨别绅士和水鬼,就去看他的头发,通常呢,水鬼的头发都是湿的。”
程牧阳似乎并不介意她这个说法。
反倒是半蹲□子,对她伸出了自己的右手:“那么,这位美丽的小姐,你是否愿意和我一起走?嗯?”
“十分愿意,”她笑眯眯拍了下他的掌心,收回自己的手,“包吃包住就免了,有水喝就行,程牧阳,你别告诉我这快艇上没有一滴水了?”
那个叫小风的男孩子还咬着塑料杯,听到这句话,顿时乐了。
这里烟波浩淼,方圆近百平方公里,星罗密布了上千岛屿。可惜,身边就是没有饮用水。
程牧阳看看她,转身望向远处,让小风穿过两山之间,往最近的渔船处走。
快艇在水面上飞速行进,劈开的水浪飞溅三米多,人多的地方,湖水能见度也高了不少,起码能看到水下近七八米。
五六艘渔船,散漫地分布在湖面上。
她看到人间烟火的一瞬,忽然觉得玄妙,湖底有着半个世纪前的千年古城,那些世代的子孙早就散落各地,浮萍无根。而如今在这里围湖而居的,却并非这里的子民。
彼时的千山乡,已是如今的千岛湖。
快艇接近渔船时,小风猛地一个转弯,堪堪离渔船一米的距离停下来。
溅起的水浪足足有三四米,吓到了渔船上的两个收网的中年男女,两个脸晒的发红的男女,眼睁睁地看着程牧阳从快艇跳到了自己的木船上。
渔夫很快低吼了两句话,态度非常抗拒。
程牧阳背对着这里,竟也用这里的地方话回应着,很快就消除了刚才快艇惊人的不快。渔妇自船舱里端出碗水,递给程牧阳,温言软语地说了句话。
她自他手里接过水,就着碗边沿喝了一大口,很快,就享受地叹口气:“果然有点儿甜。”
因为日光暴晒,她鼻梁上都已经有了汗。
程牧阳看着她继续喝水,看来真是渴透了。耳边飘来渔妇对渔夫的低声笑语:果然是为了那个姑娘要水喝。
晚饭是在河边吃的水产。等回到住处冲凉时,南北发现后背已经被彻底晒伤。就是这么脆弱的皮肤,在读书时,常会被欧美的同学嫉妒。亚洲人的细腻肤质,在他们眼睛里,真的算吹弹可破。
可她也曾非常憎恨过这样的肤质,小女孩的时候,她只要在木屋睡上一个小时,就肯定会被毒虫盯上。不论哥哥采来多少的驱虫草,都无济于事。最坏的时候,哥哥就会用很小的刀子,在脓肿的地方划个十字,挖出所有腐烂的地方。
现在想起来,仍旧是从牙缝里透着疼。
起先她还哭,直到有次看到哥哥处理自己被蛇咬的伤口,为了抑制毒液蔓延,哥哥直接把刀烧的暗红,插到手臂的伤口上,烫掉了整块的皮肉,那时她真是吓得傻了。
自那之后,她就再没哭过。
好像也不对,在比利时中弹的时候,真的是哭得几乎要断了气。
两位老阿姨看到她晒伤的后背,大惊小怪地拿出据说是秘制的药膏,很仔细给她上药后,嘱咐她务必要用俯卧的睡姿。南北也不想吃苦头,也没理由忤逆,自然在十一点过后就乖乖跑到房间里,趴着睡觉。
程牧阳似乎格外喜欢竹器和藤器,所有家私都是这种质地。
壁灯的幽暗光线下,她能看到的一切,不是碧绿,就是黄绿色。
甚至在半梦半醒时都有种错觉,这里有深林的味道。
再醒来的时候,天仍旧是漆黑,晒伤药的药效似乎过了,后背痒的厉害。又因为她从不习惯开着空调睡觉,除了痒痛,身上早浮了一层的汗。
南北拽了件宽松的吊带衫穿上,光着脚走出屋子,门被推开的一瞬,空调的冷风混杂着硝烟的味道,扑面而来。
忽然,有一声轻响。弹壳落地的声音。
、第五章 南氏的南北(2)
她的动作,渐渐停滞。
可这一声轻响后,却是让人窒息的安静。
没有重物落地的声音,她的手摸着墙壁,用眼睛找寻这响声的来源。只住过短短的一日夜,她并不熟悉这房间里的所有东西,所以,任何一个地方,对她来说都是陌生而危险的。
手心的皮肤,紧贴着墙壁。
甚至能感觉到,表面那层凹凸有致的藤木纹路。
忽然,又是咔嗒一声。
是上膛的机械声?
她脑子里浮出这念头的刹那,手也被人按在了墙面上,同一时间就有个高大的身体贴上来,悄无声息压住她的身子。
“这里是射击死界,”是程牧阳在说话,耳边有温热的气息,低低地擦过去,“北北,不要乱动。”
就是想动,也没有什么机会。
两个人严丝合缝地贴着,手臂和双腿的所有关节都已被他制住。她甚至感觉到自己脉搏被金属压迫着,跳的急促,如此质感,应该是他手腕上的表。
她从来不知道,如果你想要不伤害而完全制住一个人……要用这样的方式。
经过消声器的过滤,仍能听到弹头在空气里超音速的飞行的尖啸。
然后又是手动退弹壳,再上膛。
应该只是狙击手在给大部队补漏,或者只是两三只野猫来袭?
她抬头不能,也低头不能。
鼻尖蹭着他的衬衫,就这么迁就着,夹在他和墙之间,动弹不得。
背脊上的伤,被藤木墙壁压迫着,反倒少了些让人烦躁的痒,虽有些疼,却意外地舒服了些。从小到大,真正在枪火下用身体给她挡过危险的,只有过两个人。
而今晚,程牧阳成了第三个人。
没有时间的衡量标准,她判断不出这场对峙维持了多久。
“好了,”最后,程牧阳终是放宽了和她之间的距离:“结束了。”
清凉缓和的声音,有着镇定人心的魔力。
她听到有物体碰撞玻璃的声音,余光看到小风单手拎着狙击枪,把三个金属弹壳规规矩矩地放到了玻璃台上。就像是小孩子玩够了玻璃球,交还给父母。
那双亮晶晶的眼睛瞥过来,很快又收回去,默默拿着枪,默默回到了露台。
合了窗子,倒在藤椅上,蜷着身子继续睡觉。
“出汗了?”程牧阳伸手,轻轻替她拨开额头的浏海,“睡房的空调坏了吗?”
他的手指有特殊的味道,她大概能辨别出这是什么。
刚才那个弹壳掉落的响声,应该是他在手动退弹壳,而不是小风。
“我受不了空调的冷风,”她说,“尤其是睡觉的时候。”
南北说着这句话,窗外忽然就有道刺目的光划过。
他转头看出去,一瞬间只有红色的光,勾出那侧脸的轮廓,幸好他的五官并不十分硬朗。如此模样,反倒让人觉得他只是休息的间隙,被人打断,去欣赏窗外的烟火。
她被光刺的眯起眼睛:“你这个小老板也做的不安稳,如果早估计到这种事,怎么还住在这里?”
“这里非常安全,整幢建筑都是最高防爆系数,”程牧阳说,“如果你不是忽然醒过来,或许可以一觉睡到天亮,什么也不知道。”
她仰起脸,和近在寸许的眼眸对视:“那你在做什么?打野猫?”
“我?适当的示弱,”他给她做着简单假设,“你看,程牧阳带了这么多人在身边,却仍要时刻防备,是不是身边人有问题?或许真有机会制于止死地?”
她嗤地笑了:“风雨飘摇,还自得其乐。”
两个人这才分开,他走到桌上,把小风留下来的子弹都扔进垃圾筒。
“你让我想起小时候抓猴子的事。知道豚尾猴吗?猕猴的一种,非常聪明的动物,”她忽然想起小时候的趣事,“以前我在云南,是很小的时候,总想要抓住偷我东西的小豚尾猴,我用了很多方法,甚至学它们交流的方式,眯眼,噘嘴什么的,来逗它,都没成功。”
他听得有趣,打开墙柜,拿出冰镇的纸巾。
冰柜月白的光,成为房间里仅存的光源,把他的影子投在墙面上。程牧阳擦干净手,却不见她继续说:“然后呢?”
“然后,就是用示弱的方式,抓到的它,”她现在想起那只小猴子,仍旧觉得很怀念,“不过我抓它,是用来陪我玩,不像你,是为了赶尽杀绝。”
这双手,在她的记忆里是很干净的。指甲从来都修剪的一丝不苟,喜欢握着纯黑色笔管的水笔,写下来的公式让人如坠云雾,是个冷清幽默,偶尔有些难以琢磨的男孩子。
在她的生活里,儿时是潮湿而毒虫繁多的密林,后来是在无数枪械守护下的,平淡无波的山庄。只有那么几年,对她来说,弥足珍贵。
而他也被当作一个不可或缺的元素,被封存在记忆深处。
如今这个男孩子忽然从过去走出来,以深不可测的名字出现,让这次偶然的台州之行,变得越发超出掌控……
回到房间,后背的皮肤奇痒难耐,她不知如何处理时,老阿姨竟就如神算般,拿着药膏出现。她趴在床上,任凭阿姨拿着细软的刷子,给自己上药,听到老阿姨说是程程下楼,拜托她们来看看,是不是药膏已经因为她不老实的睡姿,糟蹋了干净。
她脸埋在床褥中,笑而不语。
难怪小风要乖乖把弹壳收拾好,如此才能不惊动在熟睡的局外人。
“我们程程啊,疼人是真疼,就是不会说话。”老阿姨的手保养的很好,指腹竟然还很柔软,刷完药膏,慢慢用指腹替她又揉按了一次。手指永远是最好的药刷,只有人的皮肤温度,才能让药膏彻底软化,渗入受伤的地方。
老阿姨似乎问她了句话。
她强迫自己醒过来:“什么?”
“我是说,囡囡的家在哪里?”
“云南,”她的声音有些不清楚,真是困了,“瑞丽市畹町镇。”
老阿姨似乎很感兴趣:“也是旅游圣地吗?”
“游客并不多,”南北懒着声音,在半梦半醒中说,“瑞丽市三面都接壤缅甸,畹町算是西南的一道国门,往西北去就是中印边境。有山有水,有热带雨林,也有最小的国家级边防站,东南亚人很多,属于非常大的集散市场。”
“很多东南亚人?”
“非常多,有时候一个村子五六十户人家,有多半都是跨国联姻。”
“那么,我们的囡囡也个是混血儿?”
“应该没有吧。”这真是个好问题,其实她自己也不敢打保票,谁知道老祖宗有没有娶过几房东南亚美娇娘。
老阿姨听着越发有趣,追问了很多问题。
她最后也不知道自己说了多少。
只是有些话,总不能说。
比如,畹町连接着中国内陆,是中缅和中印的主要通道,那里最有名的并非是地上的什么集散市场,而是地下东南亚的最大黑市。
以军火、翡翠、红木、野生动物和毒|品为主。
所有人都以为南家是中越边境不可碰的姓氏,可当真正走进这个市场,会发现南家覆盖的边境不止是中越,还有缅甸和老挝,甚至是印度。
真正意义上,他们也是生意人。只不过政治色彩更浓烈些。
以红木为例,收藏界近十年最热的海南黄花梨、东南亚紫檀木,在流通的过程中,都要经过南家的手。海南黄花梨,在清末接近绝迹,世上存留的家私数量不会超过万件。
而如今那些正在生长期的黄花梨,还要等待数百年生长,才有可用的大料。
数百年?哪个收藏家能等待数百年?
比起那些被十几个国家联手炒高的血钻,这才是真正的“有价无货”。
敢于收藏这些的人,大多是为了填充自己的私人博物馆。限量的商品,绝非财力可达,而是身份。所以,与其说南家做的是生意,倒不如说他们做的是政治。
可即便如此,她也有过颠沛流离。
当一个家族动荡时,任何光鲜靓丽的姓氏都是无用的,想要真正得到安全,就需要出现个强大的人,站在这个家族的最高处,铁腕统治。
南淮做到了。否则她永远都要远离畹町,不能重返故土。
所以,她才能像个游客,孤身一人来到台州。单单这个姓氏,就足以保她平安无事。
今晚的事,让她想起了曾经的哥哥。
究竟是什么人,能有胆量挑衅程牧阳?
早晨醒来,是因为哥哥迟来的电话。
大意就是问她的行程,何时回到云南。她轻描淡写地说了沈公忽然改变行程,要从海上返台的意思,南淮意外沉默了几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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