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钱会诗进了屋,桂姐忙上前:“少奶奶,你不是下个星期回来吗?”钱会诗拿下墨镜:“先生呢?”桂姐道:“在花园给小白洗澡呢。”
从钱会诗二楼的房间就可以清楚地看到午后花园的情况。蒋正楠正给小狗搓泡泡,偏生这只小狗还知道什么恃宠而骄,不时舒服地甩着身上的泡泡。蒋正楠身上的衣服都是高级定制的,身上这件短袖衬衫自然也是,被小狗甩了许多泡沫在上面。蒋正楠也不恼,蹲在草坪上,耐心十足地又给小狗抓了几遍痒痒。
钱会诗只听“咔嚓”一声,手上那副最新款的墨镜脚架竟被她生生折断。她盯着手上的墨镜半响,将其扔在了地板上,依旧不解气,又狠狠地踩上几脚。震荡她是傻子啊,哪个男的会养这么一只泰迪犬做宠物啊。
犹记初次见他抱了小白过来。她还以为是送她的,开心的一把抱了过来:“太可爱了!”
小狗可能怕生,所以挣扎着要从她怀里下来。结果他淡淡地说了一句:“小白可能不习惯你身上的香味,还是我来养一段时间。等它习惯了再说。”
那个时候,他们才结婚一年零十个月。
她后来问他:“为什么取小白这样俗的名字啊?一听就知道是条狗。”蒋正楠怔了怔,好一会儿才道:“小白这名字不错啊,顺口,都叫习惯了。”她揉着小白顺滑的发毛:“小白,小白……顺口到是挺顺口的。”
后来某天,蒋母带了表姨梁夫人过来喝茶,也正好聊聊彼此基金会的合作。聊到兴头上的时候,小白不知道从哪里跑了出来。
梁夫人一看到小白,眼睛顿时一亮,打量了一下她,对着蒋母陆歌卿道:“你啊,好福气,儿子媳妇这么恩爱。”蒋母笑笑,没有搭话。
梁夫人见她懵懂不解的神色,还给她解释说:“会诗你不知道吧,正楠啊,从小就对发毛之类的东西有轻微的过敏症。以前啊,他家里可从来不养什么猫阿狗啊的宠物的。你看他宠你吧……”梁夫人弯腰抱起了脚边的小狗:“哎呀,你这狗可真漂亮,叫什么来着?”
她出神了数秒,才意识到梁姨在问她小狗的名字:“小白,叫小白。”
原来他有过敏症。可他这样还买小白送她。
那个时候钱会诗也觉得自己是幸福的。
可是某天,她带小白出去逛街,小白回来就开始拉肚子。她也没特别在意。也不知道蒋正楠是怎么知道小白生病的,急急从办公室赶了回来。一进门,抱起小白就往外走,她脚步匆匆地跟了上去。他的神色极不佳,她也是第一次看到他如此阴霾的脸色,厉声问她:“你到底带它出去吃了什么?”
她也觉得委屈,他从未用这样的语气跟她说话:“真没吃什么,大概是它舔了几口冰激凌……”他坐进车里,然后吩咐司机开车。她站在草坪上,眼睁睁地看着他的车子绝尘而去。
她不懂,不过时至小狗而已,更何况她也不是故意的。
他们才结婚两年零两个月。也是这样一个夏天的傍晚,她一个人站在一片紫红的夕阳里,一整暖风过来,她竟然觉察到了寒意。
她嫁给他之前一直是父母手心里的宝,大哥大姐也宠得很,从来也没有人给过她气受。与他一起后,她收敛了自己所有的脾气,学着大姐得体仪容,大方处世,学习着与他家人相处,怎么讨他妹子喜欢,为的就是让他觉得她是他最好的选择。
他不过是仗着自己爱他罢了!
是啊,他是不知道的。很早的时候,她与他就有过初见。是在大哥的婚礼上,那个时候,他出入商场,进入他母亲的家族生意,而她不过是个高中生而已。他是那日到场的一个宾客,而她是新娘身后的伴娘之一。
那天,他白衬衫、白裤子,外面套了件宝蓝的西装,清俊逼人,踏着阳光而来,含着笑与大哥说了一句“钱先生,恭喜恭喜”。她似被他带来的光线惊了一下,到现在都清楚地记得那一道迎面而来的白光,晃的让人睁不开眼。
她记得那样牢。可是,他却没有任何印象。那日在洛杉矶国际机场的贵宾室,她与大姐坐在角落的沙发里翻看杂志,他与助理两人进来。大街的视线一顿,侧首在她耳边低声道:“这人就是盛世的老板,年轻有为吧……他原来的长相,在洛海我们那一圈子里,也是出名的。不过后来出了车祸,所以现在的脸上有条疤……现在的整容技术这么发达,去条疤还不容易?这都不重要,最重要的是……”
大姐顿了顿,水一般的眸光在她身上打转,笑容婉转:“他还没有老婆,据说连固定女友也没有。”
大姐说完后,便落落大方地起身,在路过他身边的时候。发出惊讶之声:“呀,这不是姜先生吗?”她边看见他起身,朝大姐欠了欠身:“钱小姐,你好。能在这里看到你,真是巧。”
大姐笑吟吟的道:“是啊,今天真是有缘。我呢,这趟是因为我小妹毕业,所以来观礼。”边说边朝她招手,然后给他介绍:“这是我小妹,会诗,刚硕士毕业,修的是欧洲艺术。”
他朝她微笑颔首:“钱小姐,你好。恭喜你毕业。”那笑容虽然淡淡矜持,脸上亦有疤痕,却似有股魔力般让人移不开眼。
他是那么绅士的一个人,上飞机的时候,她和大姐各有一个小提箱,他便主动帮忙。他与助理一人一个,也不知道是不是缘分,他随手提的那个便是她的。
回到洛海后,她便开始在家族的基金会工作。一个月后,居然在某个慈善宴会上,再一次遇见了他。他这次倒是记得她,朝她微微笑了笑:“钱小姐,你好。”她也朝他灿灿一笑。两人聊了几句,转身却见自己母亲与他母亲在一起,也不知道说什么,一副言笑晏晏的模样。
再后来,他就往她办公室送来了大捧的红玫瑰,主动约她吃饭。送她到家的时候,他望着她,轻轻地问她:“你喜不喜欢我送的花?”她点了点头。心里却甜蜜地嗔啧道:“傻子,你送我什么,我都喜欢。”
接下来的日子,便是每日大捧的红玫瑰,每星期不定时的约会。开始约会后不久,他便带她上了他的办公室。一次一次,去得久了,办公室里的人便把她当女主人一般对待,热络客气。
再后来,他说他工作忙,联络淡了些。她也不介意,毕竟男人嘛,总是要以事业为重的。
可是,她没想到他这么快会求婚,更没有想到都还没有正式求婚,各大媒体确保到说他一想她求婚成功,说什么包下总统套房给她惊喜求婚。还说几十个工作人员各捧了一枚戒指,鱼贯入内,就为了她那温柔低头的一顾。
结果隔了数天,他真这样做了。那样的场面,她怎么可能不答应呢?就是对媒体一百一万个讨厌,讨厌他们提前将一切曝了光,否则她估计会感动到泪流不止。包括之后的婚礼,他给了她所有女人梦想的一切。以至于到现在,论坛上还有无数额女子对她羡慕嫉妒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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