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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所以,我答应他去接近你,把你的事情全都秘密告诉他。我……背叛了你的信任,对不起。

——我想在临走之前,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你,告诉了你,我也就没有遗憾了。你不要误会齐柏朗,他是被庄非陷害的。他真的喜欢你,我看得出。要是可以的话,就和他在一起吧,他会比庄非更适合你。

——小朗,听我说了这些,你恨我了吗?

“没有。”

碎花裙子微微盖过膝盖,夕阳在她身上镀了一层边,小熙还不会走,被她抱在怀里,她抬头看见我的时候,微微笑了一下。那个时候我就想,这一辈子,永远不可能和这个人分开的吧。

——那……太好了。

——我看到你放在床边的照片了,我带走了。

那个时候小熙刚刚出生三个月,我和楚孜抱着他一起回到楚孜小时候生活的老房子。也是初夏的季节。水红色的山竹英泱泱泻泻地开,占满整面深青色的屋檐,垂落下来。那天刚刚下过雨,a城的雨很多,因为在南方,一年四季都有雨。初夏的傍晚,夕阳斜斜暖暖。她说想在老房子前三个人合影留念,我们特意带着相机过来。小熙被我扛在肩头,楚孜还一直担心怕我摔着他。路人替我们拍了那张照片。三个人的笑脸定格在长方形的照片里,比那天透过水珠的阳光还灿烂。楚孜穿着碎花布的裙子,白色的衬衫,头发放下来,弯弯曲曲,一直垂到腰际,眼角微微笑着,温柔的,很美很美。

可是还有另一张照片我没有拿给楚孜看过,是我偷偷拍的。

——我可能还会回来的。等有一天,我觉得我有资格做小熙的母亲的时候,我就会回来了。之前的日子,就拜托你了。

她坐在旧旧的竹编椅子上,哄着小熙。水红色的花一直开一直开,一直开到她的裙摆上。老房子,旧砖墙,绿色的叶子,水红色的花。下过雨的石板路反着最后的阳光,映得她的脸温暖如冬天里的牛奶杯。我悄悄拍了这张照片,珍藏着。

“楚孜。”

——恩?

“早点回来。”

——恩。

出去走走,忘记那些不愉快,等到有一天,你觉得痊愈了,可以了,就早点回来。

【番外楚孜】花期

山竹英,藤本植物,花期为每年的五月至十月。六个月,每年一半的时间在开花,花期很长,可以说是漫长。花朵大而薄,水红色,纯白色,米黄色,粉蓝色,每朵可以开三至一周不等时间。生命力旺盛,耐旱耐湿,相较其他植物也耐寒。但根茎不能直立,只能依附其他树木或支持物,向上生长。

每年山竹英开花的时候,我都不喜欢。花开得太多,扑扑簌簌,每天清晨落满院子,扫过了,第二天又落了一地,永远也扫不干净。每年夏天的清晨,我都在清扫满地水红色的花朵中度过。十七岁十八岁,一直扫到我离开这座陈旧的城市。

在北上的火车上,我一直在想老师同学的脸。或惋惜的,或幸灾乐祸的,或鄙夷的,或失望的。一张一张地想,想到最后,没有一张脸上的表情能让我的心波动一下。学校里最好的学生没有能上大学。高三最漂亮的女生出去卖了。那个心高气傲,谁都看不上的楚孜,走投无路了。

是的。我走投无路了。

北京很大,我很快就淹没在了这座繁华又浮躁的都市里。和我住在一间地下室的女孩每天昼伏夜出,化着浓浓的妆,身上混合着烟草和香水的气味,粘腻又迷离。她问我,楚孜,你要不要和我一起?我摇头。她笑起来,笑得很开心。我不知道她在笑什么。

后来,我还是去了。她领着我走进灯红酒绿的花花世界。我学会喝酒划拳,抽烟跳舞,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直到那天,我遇见庄非。

他坐在一群人中间,始终在笑,可是笑不达眼底。领班告诉我,那个包厢的客人一个都不能惹,要好好伺候,我说知道。我坐在一边,陪着每个客人笑。

我已经做得很熟练了,连带我来到这里的女孩都会对我说,楚孜,真不该带你来,你把我的客人都抢跑了。我笑着说着场面话,心里却茫茫然,像站在人来人往的十字路口,忽然间,不知道要去哪了,身边每个人都匆匆低头赶路,没有愿意停下来告诉我,楚孜,你应该向那边走。

领班说,他是今晚最大的客人。我已经很红了,所以我被安排在了庄非身边。庄非喝酒应酬,说话说得很漂亮,应付其他的客人那些无聊下流的玩笑游刃有余。我觉得他很不一样。在这里我见过太多的人,可是庄非很不一样。后来庄非问我,当初把我从那里带出来的时候,我为什么那么痛快就答应了。我想了好一会,除了他的不一样,我想不出其他的理由。

我住在了他买的房子里,不再去上班。他很忙,生意做很大,早出晚归,不常来我这里,即使来了,也只是所需之后很快离开。我清楚自己的价值,所以我也根本没有奢望什么。各取所需,好聚好散。我从来都不会想不开。

虽然他很不一样。但我不会因为这样就爱上他。

以前的班主任说我早熟,我觉得我只是理智。

有一天,庄非忽然带了另外一个人来。非常英俊,英俊得不像一个真人。庄非说他是秦南。庄非已经很漂亮了,但是秦南站在庄非身旁,庄非居然被淡化得厉害。庄非的暗示我很快就领会,于是使出浑身解数引诱秦南,但是秦南看我的眼神很淡,保留了我的面子,但也让我知难而退。他的手机响了一下,他看了一眼就飞快接起来,脸上突然有了神采。我注意到庄非的脸色在那一瞬间沉下来。

过了两天,庄非要我去诱惑一个人。

长得很安静。用安静形容一个人的长相很怪吧。不过我看他的第一眼,只想起那么一个词。本来想好的充满挑逗意味的台词一句没用上,就那么淹没在那人的眼神里。沉静得像水一样的眼睛。我忽然想起高中时候早晨无人的院落了,青石板,山竹英。我忽然就笑了。

我厚颜无耻地登堂入室,带着庄非的命令。

我们在一起吃火锅。他话不多,不是很爱笑,头发剪得很老实,眉眼清秀,画出来的一样。不是扎眼的一个人,可是很舒服。我笑着故意逗他,看他木讷又谨慎的反应,觉得好久都没这么开心过了。临走的时候,他还把他的毛衣强行让我套在身上,却完全不顾,我薄薄的b风衣哪能裹下这么臃肿的衣服。可是看他认真的眼,到口边的话,忽然就说不出了。

庄非的车就等在楼下。

成功了吗?他问。

我笑着说,没有。

他冷了脸,比夜里低迷的气温还冷。随手翻了一下我裹在风衣里的毛衣,脸色忽然变了,远不是刚才的冷所能形容的,是震怒。我在他的车上把毛衣脱掉,交给他。他这个从来不做家事的人居然煞有其事地叠了叠,放在副驾驶座上,然后把我赶到后排。就好像,他旁边的座位,是留给那件黑色毛衣的。车里的暖气开得很大,可是我还是觉得冷。

庄非的保护措施做得很周详,他是不可能让一个我这样的女人有机会怀上他的孩子的。可是有一天,他喝醉了,还和人打了一架,浑身是伤的到了我的公寓。嘴里喃喃叫着一个人的名字,倒在我的床上,一边叫,一边哭。那一晚,我有了他的孩子。

庄非把他私人医生的电话给了我。我捏着小小的纸条,觉得像是在捏一个小小的生命。也是这么薄,也是这么轻。然后我撕掉了纸条,说,我什么都可以为你做。

我想留下这个生命。

我带着我肚子里的孩子,在火车上,和他又一次“偶遇”。他瘦了,裹着黑色的毛衣,将一杯温水放到我面前。我想开口笑他,还这么爱管闲事。可是想到庄非说的话,却这么也说不出口。我觉得,我对不起那一杯放在我面前的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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