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兴头头的乘车前往,果然买来一只脏兮兮的真正好火腿。
哪知待他回家进门之后,却是看到陆雪征坐在楼下客厅中,正在和一名油头粉面的青年谈话。
眼看叶崇义横眉怒目的站在了门口,陆雪征便对面前的苏清顺说道:“我的态度就是这样。你让戴国章把话带给李继安,就说姓张的确确实实是名汉j,我陆某人杀贼有功,不怕声张,他可以将这件事随便宣传,我权当是他替我扬名了。如果李继安肯让一步,那我愿意替他出一笔医药费作为补偿;如果他一定不依不饶,也没关系,让他算算他有多少小兵,我有多少门徒。总而言之,我一定奉陪到底就是。”
苏清顺规规矩矩的站在他面前,这时便躬身答道:“是,干爹。”
陆雪征挥了挥手:“回去吧。”
苏清顺又鞠一躬,转身走向门口。叶崇义侧身让出道路,待苏清顺走到院内之后,他才冲到陆雪征面前,要吃人似的瞪了眼睛质问:“他是谁?来干什么的?你是不是又要回家去了?”
陆雪征欠身握住叶崇义的手,心平气和的让他坐下:“乖乖,他是我的干儿子,来向我汇报正事。我也不走,外面有人追杀我呢,我倒是留在你这里最安全,你撵我走,我也不走。”
五十三、甜蜜时光
李纯开车来到叶公馆,把小灰猫送到了陆雪征怀里。
这不是他第一次来,三天前就曾经造访过此地一次,给陆雪征送来了几套春装。
陆雪征很高兴,小灰猫更高兴,一人一猫亲做一团。叶崇义站在沙发后方,虎视眈眈的盯着李纯发狠,而李纯站在陆雪征面前,偶然间瞥到了他的眼神,便是暗暗的一咧嘴,心想你干嘛这样瞪着我呀?
陆雪征坐在沙发上,抬起一条手臂让小灰猫攀爬悠荡,又心不在焉的问道:“药油带来了吗?”
李纯正被叶崇义看的心里打鼓,听闻此言,才如梦方醒似的答应了一声,连忙低下头,从斜挎着的书包里掏出一只大玻璃瓶。原来这药油专能活血通络,价格昂贵、效果奇佳,乃是一位有名中医自己调配出来的,平常药房并无出售。
陆雪征在叶公馆也休养了小一个月,腿上那先是枪伤、后来又被医生改为刀伤的一处伤口,表面看来虽是已然愈合,然而一旦发力便要疼痛。他从小练习腿上功夫,对于双腿自然是十分珍重,故而用心调治,丝毫不敢莽撞胡来,生怕落下了后遗症。
李纯将药油瓶子放到身边的茶几上,然后手足无措,不知接下来应该如何是好。陆雪征回头看了叶崇义一眼,只觉此君杀气腾腾,便立刻转向前方,把李纯打发走了。
李纯走后,叶崇义绕过沙发坐到陆雪征身边,开始瞪猫。
小灰猫素性凶悍,对着叶崇义龇牙咧嘴,喵喵怪叫。叶崇义毫不回应,单是直勾勾的看它。双方如此对垒片刻,正在陆雪征感到啼笑皆非之时,大概动物感觉灵敏,知道对头心狠手辣,那小灰猫竟是调头爬出主人的臂弯,蜷成一团躲在了沙发角落里。
眼看着陆雪征现在两手空空了,叶崇义这才满意,一头扑到了他的怀中。陆雪征慢条斯理的抚摸了他的后背,口中笑问:“怎么还和猫较上了劲?”
叶崇义没出声,良久之后才牛头不对马嘴的答了一句:“唉,雪哥,我现在好幸福啊!”
陆雪征笑了:“为什么?”
叶崇义抬起头望向他,也是笑,笑的两只眼睛亮晶晶的:“在家里养汉子,好幸福啊!”
陆雪征拍了拍他的后脑勺:“起来,我们上楼睡午觉去,你汉子打算让你今天也幸福一次。”
小灰猫生平第一次遇到厉害对手,竟是在叶崇义那一身杀气之前落花流水,拖着尾巴溜到了沙发下面。
陆雪征扶着叶崇义,起身慢慢上楼走进卧室。两人坐在床边宽衣解带,那叶崇义在这一个月内三餐稳定,又不出去花天酒地的胡闹,竟是明显的胖了些许,兼之通身皮肤白皙,真像一个无暇的玉人一般。他向来是个为了快活不要命的人,可是此刻因怕陆雪征辛苦,竟也懂得了许多自制的道理:“昨夜都做过两次了,现在再来,不累吗?”
陆雪征抬腿上床,又把他搂抱过来亲了一口:“你还不知道我的本事?”
叶崇义和他这么r贴r的拥在一起,不知不觉便是春心大动。挣扎起来推倒陆雪征,他抬腿跨坐上去,股间已经有了滚热铁硬的触感——陆雪征果然是个有本事的。
一时事毕,两人如胶似漆的躺在被窝里。叶崇义出了一头一脸的大汗,枕着陆雪征的手臂微微喘息,忽然开口问道:“雪哥,你怎么不成家?”
陆雪征将枕头当成靠垫立起来,倚着床头半躺半坐:“成家?我不做那害人害己的事情。”
然后他低头望向叶崇义:“你怎么不成家?”
叶崇义笑眯眯的仰脸看他:“我在等你娶我啊!”
陆雪征不禁笑出声来:“哦,不想当小子,想当丫头了,是不是?”
叶崇义这回没有找到合适的言语来回答——他身体里大概的确是存有女性化的成分。对于不相干的外人,这种成分完全蛰伏下去,显露不出端倪;可是一旦面对了陆雪征,他身心失控,成分就跃跃欲试的冒头出来,支配了他。
陆雪征这时又道:“你要是我的老婆,我一天揍你八遍!”
叶崇义翻身趴伏着抬起头,愕然问道:“为什么?”
陆雪征望着他微笑答道:“又娇又懒又刁又蛮,从早到晚吃醋不吃饭,这样的混账老婆,不揍还留着干什么?”
叶崇义笑出了一口雪白的好牙齿,歪着脑袋凑了上去:“你打,你打!”
陆雪征看他粉面桃腮,一双黑眼睛水汪汪的,只有乖巧,毫无疯狂,便一把将他搂到了怀里,很亲昵的笑道:“我舍不得。”
叶崇义从未和陆雪征这样长久的单独相处过。他没想到陆雪征这一受伤,却是成全了自己。
他从小到大,从来不知道什么叫做过日子。活到如今,才体会到了静谧生活的甜美。因为陆雪征是不见天日的,所以他也随之一起变成了隐士。
他由于心情安宁愉悦,所以渐渐减少了发疯的次数;而陆雪征见他变得心平气和、通情达理,自然也会对他更为善待。两人的关系进入良性循环,如此又过了半个来月,叶崇义面色红润,有说有笑,成了个健健康康的好青年。
陆雪征本以为叶崇义是个不可救药的货色,没想到他会病树发新芽似的一点一点“缓”过来。看到对方那欢欢喜喜的天真模样,他时常会感到一阵哭笑不得的酸楚——他哪里知道叶崇义真正索求的竟是这样少?几句甜言蜜语就能把他彻底笼络住了!
平日看他精明乖戾,其实比谁都傻——或者说,精明乖戾是有的,疯疯傻傻也是有的。
叶崇义怕陆雪征行动不便,夜里起夜辛苦,特地去买了个孩子用的小夜壶放到床下。他这人从头香到脚,最讲卫生的,这时候也不讲了。
叶崇义亲自动手为陆雪征涂抹药油,治疗伤腿。药油的气息十分刺鼻,叶崇义被熏的喷嚏连天、涕泪横流,哭哭啼啼的乱搓乱擦,力气用了不少,可是没有一次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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