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肚子里的孩子,但民女爱。民女的脸上有伤,身上也有伤,每到阴天下雨。伤口就奇瘁奇痛,天气干燥时,还会崩裂出血。大老爷啊,民女怀胎十月,不容易啊。大老爷,民女忍受着说不尽的痛苦,小心翼翼,总算把孩子生出来了,可他们骗我说孩子死了……我知道孩子没死……我找啊找啊,终于找到了……我不要代孕费,给我一百万一千万我都不要,我只要孩子,大老爷,求您开恩把孩子断给我……
高梦九:(对蝌蚪、小狮子)你们两位,是合法夫妻吗?
蝌蚪:结婚三十多年了。
高梦九:结婚三十多年一直没生孩子?
小狮子:(不满地)这不刚生了吗?
高梦九:看您这岁数,五十好几了吧?
小狮子:我知道你要这样问,(指姑姑)这是我们高密东北乡的妇科医生,接生过几千个孩子,治疗过无数倒不孕症,没准连您都是她接生的吧?您可以问问姑姑,我从怀孕到分娩的整个过程,姑姑都可以作证。
高梦九:本官早就听说过姑姑的大名,您也算个乡贤了,德高望重,一言九鼎!
姑姑:这个孩子确实是我接生的。
高梦九:(问陈眉)是她为你接的生吗?
陈眉:大老爷,进产房前他们就给我蒙上了眼睛。
高梦九:这案子,本官看来是断不清楚了!你们去做dna吧。
导演上去附耳对高梦丸说话。高梦九与之低声争辩。
高梦九:(长叹一声,唱)奇案奇案真奇案——让俺老高犯了难——孩子到底判给谁——一条妙计上心间——(下堂)我说各位听着,既然你们诉到本官堂下,本官就假戏真做,把这案子给断了!衙役们——!
众衙役:有!
高梦九:如有不听本官号令者,用鞋底子掌脸!
众衙役:是!
高梦九:陈眉、小狮子,你们两个各执一词,听上去似乎都合情合理。本官一时难以判断,因此,请小狮子将孩子先交到本官手里。
小狮子:我不……
高梦丸:衙役们!
众衙役:(齐声)呜喂……
导演附耳对蝌蚪说,蝌蚪戳了一下小狮子,示意她将孩子交给高梦九。
高梦九:(低头看看怀中的孩子)果真是个好孩子,怪不得两家来抢。陈眉,小狮子,你们听着,本官无法判断孩子归谁,只能让你们从本官手中抢,谁抢到就是谁的,糊涂案咱就糊涂了吧!(将孩子举起来)开始!
陈眉和小狮子都向孩子扑去,两人拉扯着孩子,孩子哭起来。陈眉一把将孩子抢到怀里。
高梦九:众衙役!给我将陈眉拿下,将孩子夺回来。
众衙役将孩子夺回,交给高梦九。
高梦九:大胆陈眉,你谎称是孩子的母亲,但在抢夺孩子时毫无痛惜之心,分明是假冒人母。小狮子在争夺时,听到孩子痛哭,爱子情深,生怕孩子受到伤害,故而放手,此种案例,当年开封府包大人即用此法判决:放手者为亲母!因此,援例将孩子判归小狮子。陈眉抢人之子,编造谎言,本该抽你二十鞋底,但本官念你是残疾之人,故不加惩罚,下堂去吧!
高梦九将孩子交给小狮子。
陈眉挣扎喊叫,但被衙役们制住。
陈鼻:高梦九,你这个昏官!
李手:(戳戳陈鼻)老兄,就这样吧,我已经跟袁腮、蝌蚪说好了,让他们补偿陈眉十万元。
——幕落
第九幕
姑姑家院子场景如前。
郝大手和秦河还在捏着泥娃。
蝌蚪手捏一摞稿纸,站在一侧,高声朗诵。
蝌蚪:……如果有人问我,高密东北乡的主色彩是什么,我会不假思索地回答:绿!
都大手:(不满地嘟哝着)那么红呢?红高粱、红萝卜、红太阳、红棉袄、红辣椒、红苹果……
秦河:黄土、黄大粪、黄牙、黄鼠狼,就是没有黄金……
蝌蚪:如果有人问我,高密东北乡的主要声音是什么,我会骄傲地告诉他:蛙鸣!
郝大手:这有什么好骄傲的?
奏河:娃娃的哭声值得骄傲。
蝌蚪:那像沉闷的小牛叫声的蛙鸣,那像忧伤的小羊叫声的蛙鸣,那像母鸡叫蛋一样清脆的蛙鸣,那像初生婴儿一样响亮和悲伤的蛙鸣啊……
郝大手:那么狗叫呢?猫叫呢?驴叫呢?
蝌蚪:(恼怒地)你们这是跟我抬杠!
秦河:我看这话剧,本质上就是抬杠。
姑姑:(冷冷地)你方才念的这些话,是我说的吗?
蝌蚪:是剧中的人物“姑姑”说的。
姑姑:剧中的人物“姑姑”是我呢,还是不是我?
蝌蚪:既是您,又不是您。
姑姑:这话怎么说呢?
蝌蚪:这是艺术创作的一条普遍规律,就像他们捏的这些泥娃娃,既是从现实生活中取来的形象,又加上了他们自己的想象和创造。
姑姑:这戏真要搬上了舞台,你不怕带来麻烦?你用的可全都是真名真姓。
蝌蚪:这是草稿,姑姑,定稿时我会把人名全部换成外国人名,姑姑换成玛丽娅大婶,郝大手换成亨利。秦河换成阿连德,陈眉换成冬妮娅,陈鼻换成费加罗……连高密东北乡,也要换成马孔多小镇。
郝大手:亨利?这名字有趣。
秦河:你最好把我换成罗丹,或是米开朗基罗,他们的工作性质与我沾边。
姑姑:蝌蚪,演戏归演戏,现实归现实,我总觉得,你们——当然也少不了我——我们愧对了陈眉。最近,我的失眠症又犯了,那个讨债小鬼带着那群残疾青蛙每天夜里都来吵我,我不但能感觉到他们凉森森的肚皮,还能嗅到他们身上那股子又腥又冷的气味……
郝大手:你这是神经衰弱导致的幻觉,全是幻觉。
蝌蚪:姑姑,我理解您的心情,这件事如此处理,我心中也感到愧疚,但不这样处理又能如何处理呢?不管怎么说,陈眉是疯子,而且是个严重毁容、面貌狰狞的疯子,我们将孩子交给她抚养,是对这孩子不负责任!而且,尽管我不是自愿的,但从生物学的意义上,我是孩子的父亲。当孩子母亲神志失常、自己的生活都不能料理的情况下,孩子由父亲抚养是天经地义的事,即便是到了最高人民法院,也会这样裁判。您说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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