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武夺文取三(1 / 2)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黄金战车隆隆驶过天际,犹如天现二日,耀目生辉,途经之处,引得各族修士纷纷退避三舍,驻足惊叹。

好霸气的御空法器,难道这就是传说中金乌妖君的座驾

废话,除了贺州来的那几位尊贵的妖君,部州又有何人能够使用如此奢华法器?

那只拉车的白虎好威猛,莫不成是洪荒遗脉?

怎么可能?白虎一族何其尊贵?古载洪荒时期,白虎和青龙朱雀玄武同为妖族四大护法,曾立下赫赫战功,被封为四方神兽,其地位也仅在总护法鲲鹏之下。而在贺州,白虎一族中也唯有白虎妖君一系堪称洪荒遗脉,拥有神兽血统,尊崇无比,怎么可能为金乌妖君拉车,你一定看错了,这只是一只普通的虎妖而已。

不过,黄金为乘白虎拉车,这定是金乌妖君出行无疑。传言金乌妖君在贺州雄霸一方威能无边,就算神州大派的仙长们遇到也会避让三分,我们还是不要靠的太近,以免妖君不愉横遭祸端。

妖君何等尊贵,岂会将我们这些蝼蚁看在眼里?不过,就算在大妖如林的贺州,妖君也是难得一见,我们部州,自从百万年前五族大战以来,妖君更是从未出现过,如今却有数位妖君莅临天荒地老城,恐怕这天下又要大乱了。

哼,还不是一甲子以来,神耀皇朝行事太过高调,屡屡侵犯妖魔领地,尽显一统部州狼子野心,尤其是那淡然妙道,更是皇朝扩张的急先锋。在皇朝支持下对各族领地多番渗透,传播那万法禁绝天下和谐的歪邪理念,似乎要和整个天下修士为敌一般。

淡然妙道要挑战的不是天下修士,而是部州有史以来就奉行的弱肉强食规则,简直就是在逆天而行。不过,淡然妙道的理念虽然歪邪。却偏偏迎合了弱者的心理,部州千亿人族,弱者占了绝大多数,他们的目的就是要激起这绝大多数人的反抗之心,以之来革少数人的命,若是让其成势,整个部州各大族统治根基都会为之动摇,届时,恐怕就不仅仅是五族争霸重演这么简单了。

道友谈吐不凡。莫非来自神州上土?

正是,吾乃神州散修。道友,相见即是有缘,我劝你还是赶紧离开部州吧。如今的部州,淡然妙道和神耀皇朝这两个本应是极端对立的势力搅到了一起,已然引起了其他各族高度重视,妖君魔君这些大能纷纷现身,欲将其连根拔起。这已经不是简简单单的霸权之争,而是理念之争。一个不慎,当年神州始皇血劫就会重现,无论谁胜,接下来都会是一场血腥的清洗,部州修士,无人能够独善其身。

多谢道友指点。若能逃过一劫,来日必有厚报。

沿途修士的议论并没有令黄金战车停顿分毫,在脸红脖子粗的白虎少君奋力拉动下,犹如一日掠过天际,直奔妖族老巢天荒地老城而去。

停!

就在距离妖族地界渐行渐近之际。一直高座黄金战车之上的法海忽然一声清喝,得到法海命令,一直缠绕在白虎少君脖颈之上的纯阳珠倏然一缩,顿时勒的白虎少君一个踉跄,差点没栽下云端。

你这只小猫真是不听话,禅师让你停你就停,你跑的这么带劲干什么?你就算跑到天荒地老城你老子怀里,也得老老实实回来给禅师拉车。

火龙君的调侃让白虎少君一阵羞怒,不过回头看了看战车上曜日宝鼎内那锅余香未散的金乌汤,顿时垂头丧气再也不敢吭上一声。

怎么了?方方炼化太阳之力而神采奕奕的凰无漪母女见战车停下,不由起身望向了法海。

呵,遇到熟人了。本来我还想去专程拜访他们一趟,没成想他们却也在妖族地界,倒是省却了很多麻烦。

谁?

这个人你们见过,不过她似乎遇到了一些麻烦

法海话音未落,就见远处天际已然出现一团肉眼可见的浩然旋风,旋风之中,一把巨大的折扇载着三人飞速而行,直奔黄金战车而来,而紧随那折扇之后,则是一轮烈焰熊熊的大日,大日过处,烈焰荼毒,大地龟裂,山川蒸腾,万千生灵燃烧灭绝,千里之内尽是一副末世景象。

金乌妖君!感受到那日内冲天妖气,垂头丧气的白虎顿时眸光一亮,充满了期冀。

好一柄君子之风

法海的目光却尽皆放在了那被大日追赶的折扇之上,浩然之风,犹如淳淳君子,不显山不漏水却沛然守护着扇上三人,纵使那身后大日奇快绝伦妖力无边,却也难以伤害到扇上三人分毫。

任你凶焰滔天,吾自不动如山,正是巍巍无量君子风范。

风雅颂,当年你单人只剑横扫神州,也算是一代强者。如今却毫无长进,只知落荒而逃,甚至要靠稷下书院的君子之风来保命,哈哈,堂堂屠龙一族鬼谷六林之首,竟然如此不堪。有本事拿出你的天子之殇和本妖君一战!!

放你娘的鸟屁!战你奶奶个头!老酸丁你可千万别激动地再吐血了,你们两个可以不要命,我汪星刄可没活够呢,只要我们坚持到神耀皇朝,见到女瞾君,这只一品肥鸟也奈何不得我们。

师尊,你看前面那辆黄金战车

最新通知

网址已经更换, 最新网址是:yzwmi.com 关于解决UC浏览器转码章节混乱, 请尽可能不要用UC浏览器访问本站,推荐下载火狐浏览器, 请重新添加网址到浏览器书签里

目前上了广告, 理解下, 只有这样才可以长期存在下去, 点到广告返回不了可以关闭页面重新打开本站,然后通过阅读记录继续上一次的阅读

搜索的提交是按输入法界面上的确定/提交/前进键的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