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27 部分(1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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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了清歌的话,纳可烈诧异地看着他。

纳可烈突然发现,这个在幕后执掌礼部、一直温文尔雅地接待自己的皇子,变得有几分捉摸不定起来,似乎,渐渐罩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明明是这个睿王主动跟天日皇帝要求将他们一行安排在睿王府,他却说是帮自己的忙——可是,难道不是帮自己的忙吗?自己不是正希望能够这样安排吗?

睿王虽是主动要求,却完全符合自己的愿望,他难道看出来什么了?总觉得这睿王一双美丽至极的温雅眼睛中,藏着另一双血红残阳的深沉至极的眸。

睿王,听说与早先看到的太子以及常年与锡勒国交锋的安圣是一母所生,如果说睿王就像他的封号和他的传说那样智谋了得,那么那个一身霸气、眼光肃杀凌厉的太子,文有

睿王,武有安圣,又何愁大事不成?皇兄这次交给自己的任务,在这样的人的眼皮底下,真的能够完成吗?

再看看睿王的外公,看似平凡的老人,但一双睿智的眼睛时而静寂,时而精光大盛,年纪不小,步履却比年轻人还有轻捷,身为皇亲国戚而没有丝毫声名在外流传,谁又敢说

他是个不管人间事的等闲之辈?

还有那个云梦洛,那个云梦洛,让他的心底无比复杂,不是滋味,他——他竟然是一名女子,一名美得让他几乎忘记来使目的的女子!当他换下那一身蕴藉潇洒的男装白袍以

后,竟是如此一名倾国倾城的绝色仙姝!

一个美丽非凡的女孩,不,她也许年龄很小,可是那一身女王般的气势,绝不容人忽视,从心灵和智力上来看,她早已经是一名真真正正的女人了!

她经营了一个遍布全天日的大生意网,积聚了天日最多的财富,可是,她为什么要积累这让她十辈子也用不完的财富?

也许,他猛然间将一切联系了起来——那个雄心壮志的、领袖魄力绝不比皇兄弱的天日太子,文有睿王,武有安圣,而财,则有云梦洛……

突然,他觉得冷汗遍布全身,从踏进简朴气派的睿王府那一刻起,他似乎就踏进了一个不知不觉中布置起来的巨网中。

直到外公和纳可烈都歇息去了,我才看向一脸古怪神色的清歌。

“皇上只让你一人自由出入吗?其他皇子呢?九天呢?”我疑惑地问。

皇上现在简直成了一团乱麻,外人是别想揣摩一个头绪出来了。

“你很关心九天啊,”清歌微微一笑,“他们都没有放出来,不过也快了,太后以病逝下葬,我查了这么多天,根本就没有任何线索证明她是被——杀的,纳可烈他们一来,

父皇自然再也不能扣押他们了,免得损伤了天日皇家的威严。”

“疑点骨r亲情不都念吗?”我低沉伤感地问。

“这个,我还没有探出来。这段时间我一直待在父皇身边,才发现,我对他了解得太少了——”

“这并不能怪你——”

“绮罗,假如有一天,我做了让你担心的事,或者是错事,不会原谅我的,对吗?”清歌突然道。

我的心一紧,半天,才从牙缝中挤出几个字,“那要看是什么性质,比如背板,我绝对接受不了。”

他扬眉清朗一笑,“那我就放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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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师,一夕之间炸开了锅,贵族平民、家家户户、角角落落谈论的都是睿王清歌与第一贵族云家八小姐的婚事。

传说,皇上是为了笼络身后势力盘根错节的云家,才下了如此荒唐的旨意,不惜牺牲睿王殿下……

传说,严禁女色、缠绵病榻的睿王殿下一听到此事,顿时急得昏晕了数次、甚至吐了好几次血……

传说,身为天日总军师的睿王殿下其实根本没有病,而且还风流得很,在大街上就跟一名京师从来没有人见过的美丽如狐狸的女人搂搂抱抱,还当着所有人的面,打得火热,

真是……

传说,从来没有在京师上流社会露过面的云家八小姐不仅是庶出的女儿,而且奇丑无比,所以年过二十还嫁不出去,这次听说能够嫁给天人一般的睿王殿下,乐得差点得了失

心疯……

传说,云八小姐柔美清逸,是个绝色佳人,而且跟睿王殿下是青梅竹马,正是一对佳偶,可惜身体也是同样羸弱,所以拖到今天才得到皇上的正式指婚……

传说充塞了整个京师,各种赌注随之而来,我派云蓝悄悄潜进去当庄家,非得狠狠赚一笔不可。太后死后,一直无比沉闷的气氛开始慢慢活跃起来,连带地,我这个云梦洛—

—云八小姐的孪生哥哥的各种生意也火红起来,乐得我每天窝在蘅芜坊里大吃大喝,完全不必担心把自家的店吃垮了。

我不知道我这种喜悦的心情能够持续多久,云青还是没有回来,手上的线越爬越高,外公离奇离开(说是回去给我搜罗嫁妆),这些事情每一件都可以完全动摇到我难得的好

心情,所以我要趁现在高兴个够本。

可是,皇上像是生来就是专门找我麻烦的——

三天两头给我送一箩筐的女装,我不停地下跪谢恩,说一些言不由衷连我自己都想吐的谄媚话,一次次送给贪心太监的金银珠宝比所有衣服加起来还贵十倍,好,我忍了;

动不动把清歌叫去批阅本该属于九天的奏章,剥夺我和清歌幸福短暂的相聚,拆散我们这一对苦命鸳鸯,好,我也忍了;

经常派鬼鬼祟祟的人出入我已经放手的生意铺子里,调查我是不是真的放弃了手上所有的生意,在爹的千劝万拉下,好,我也忍了;

可是,他仿佛还嫌找我的麻烦还没找够,竟然连皇室的无聊聚会都硬派到我的头上,给纳可烈的接风洗尘宴,竟然让我这堂堂未来的睿王妃准备歌舞欢迎外国来使,彻底侮辱

打击我,好,姑乃乃我不忍了——

明明太后刚刚薨逝,全国上下都不准举行任何歌舞宴会,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即使有外国来使造访,而且皇上也不是那么英明神武(简称就是昏君),这样的话也只能是小范

围地解禁一下,可是有必要拖上还不是皇室人的我吗?

皇上啊皇上,兔子急了还咬人呢,何况我根本就是还没有发威的老虎?

你是存心要看我笑话,以为我常年浸y在经商中,肯定不懂歌舞之类,这道命令一下,我肯定急得抓耳挠腮,窘态百出,到时候完不成任务还可以惩罚我——

可是,我是裴夜凰,不是云绮罗,前世的我沉迷于商场中,当然也要学会商场中的一切规则,包括——交际舞。

交际舞是一条华丽浪漫的纽带,将商场与人心系在了一场纸迷金醉的骗局中,商场的残酷与兽性,因它而蒙上了一层虚伪美丽的面纱,因它而缓和早已经没有任何感情色彩的

赤ll的利用,交际舞是前世的上流社会必不可少的一部分,没有人可以让自己理直气壮地说不会跳。

而我,一条商场上所向披靡的老狐狸,怎么可能不身怀一二绝技呢?

充满邪恶的念头,以最快的速度缠住脑海中最高洁也可能是最深沉的影子——

呵呵,清歌啊清歌,不要怪我把你拖下水,一切都是你爸的,你要恼羞成怒,就去找他,跟我一点关系也没有……

想象着那一场可以让皇上口吐鲜血、让整个皇宫哗然的华丽舞蹈,在那里惊世骇俗地绽放,如午夜的昙花,卷起不能抗拒的浓香和魅力,旋转,飞扬,飘落,在每一个观

赏的人的心头,狠狠烙下永不褪色的印记。

那样的想象,甚至冲淡了我心底难以拔除的恐惧。

第十四章 精心准备

云家是百年的名门贵族,虽谈不上富贵无极,但想在内库里淘换几件稀罕玩意儿,也只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家里最近闹翻了天,对我的婚事比对父亲的复职看得还要重要,也是,女儿嫁给睿王是多少达官贵族连想都没有想过的事情,父亲一度以为皇上看中了我,是要将庶出的我嫁给太子做侧妃,万万没想到竟然是嫁给睿王做正妃,这是何等荣耀显贵的大事!

但从另一方面而言,因为我的指婚,父亲一直愁眉不展,在他心中,终生不能接近女色的睿王殿下虽然是人中龙凤,嫁给他足以为云家光耀门楣,但却不能带给我幸福,我的幸福可比荣耀更加重要,他甚至跟皇上力争了几次,生怕嫁给睿王的我不幸福,直到皇上懒懒地要他来问问我自己的意见,一向精明能干的天日丞相这才弄清楚他女儿恋爱的对象。

我不会忘记爹呆呆地看着我的眼神,更不会忘记爹知道睿王部分的往事(我有选择地告诉他)时,那眼中大盛的怪异精光,我连忙大声地打破了他的“妄想”——清歌对皇位绝对、丝毫不感兴趣!

开玩笑,朝中遍布门生晚辈姻亲的云家丞相一旦政治立场倾向睿王,那太子简直就成了朝堂上摆设的花瓶了。

尽管我是庶出,可是现在在这个大家庭中谁又敢轻视我?边狂妄无比的三夫人见到我和我母亲也敛气屏息。我轻易便得到了一直带在大娘身边的库房钥匙,带着秋灵和纪情来到里面寻找我要的东西。

走进云府北边的大院子,这个院子里只有一栋灰色的厚实沉重的石楼,这就是我云家的库房,我从来没有来过。

一打开库房,一束光柱透过沉重的大门,阳光中跳跃浮动的尘埃立时让我连打了向个喷嚏。

厚重、历史、泛黄的岁月痕迹顿时扑面而来。

不是说这里灰尘满地、蛛网密布,一副多少年都没有人光临的模样,事实上,这里纤尘不染,光洁干净,时时刻刻都有人打扫整理,周围古色古香的木架衬得环境典雅至极。

但是这里的东西,让这里充满了古雅的气息。一楼全部是古玩古董,有我大拍卖家的眼光来看,一件件价值连城,除了皇上的宝库,恐怕天下再也没有比它更加丰富的地方了,一件青铜古鼎,不过手掌大小,却镌刻了无数密密麻麻、细如发丝的小字,乍一看仿佛只是精巧细致的图案,纪情和秋灵看了,这些不是现在流行的字,她们根本不认识,我却感到眼熟,如果天日不是一个架空的朝代,我几乎以为这刻在上面的字是甲骨文了,可见年代久远,而且在这么小的体积上,刻下这么细小的字,单是这一份巧夺天工的艺术美,就足以让它成为一件完全可以传承后世的传家之宝了。

还有一件半支手臂长的玉器,其艺术之美简直让人叹为观止——翡翠的玉身体积较大,被镂空雕刻成了树冠的一截,莹润可爱,玲珑剔透,尤其让人惊讶的是,树冠上一抹本是瑕疵的r白色,竟被雕刻家以浮雕兼镂空的手法雕成了一只栩栩如生的雏鸟,颤颤巍巍地停在细不赢指的树枝上,嘴里甚至叼着一条r眼几乎分辨不出的小白虫,整件玉器最出彩的地方,自然就是这只鸟,和它嘴里的小虫,当然它的浮雕和镂空手法也不容小觑,在现代种种高科技仪器的辅助下能够做到如此精细的已经算是顶级的玉雕师傅了,何况是在这个文明并不先进的古代王朝?

二楼是金银珠宝,这里东西最少,也是,真正精致好看的东西早就躺在各个小姐的梳妆台上了,怎么会躺在这里遭受冷遇?不是说珠宝是女人的最爱吗?这些我并不在意,我自己就是经营珠宝的,难道还不能拿几件真正的宝贝出来显摆显摆?

三楼全部是丝绸布匹,其精致华美的程度,让我看得眼花缭乱,万般感慨中华古老技术的失传。现代的丝绸技术固然是上等,但是做出来绫罗绸缎却远没有我眼前的这些色彩温熟,柔腻偎贴如人的第二层肌肤,看来,这些人工制件的精品果然比机器织出来的更具有温馨的人情味。

在秋灵的一声尖叫中,我们找到了我们要的东西。

这些布匹,静静地躺在角落,或火一般燃烧的大红色,鲜艳如玫瑰正在怒放;或如夜一般沉默的墨黑色,神秘如宇宙般引人遐思;或水一般滑凉的银色,流动如水银一般变幻不定……

“小姐,这些布是外国来使给皇上的,皇上将它们赐给了老爷,大小姐没出嫁时非常喜欢,后来带走了一大半,要不是老爷说是皇上赐的,不能都拿走,大小姐早就把它们全部带走了。”秋灵在一旁不厌其烦地耐心解释。

“这些布有什么用?”纪情伸手拽了拽,吃惊地道,“咦,这布怎么可以伸缩?”

我笑了,“它们要是不会伸缩我还不要了呢,还有这不叫伸缩,叫弹性,改天我设计几套衣服,秋灵就用这布给我们做,行吗?”

“没问题。”秋灵很自信地答应下来。

呵呵,要是我让她做现代的比基尼内衣,不知道她还像不像现在这样神采飞扬了……

“小姐笑得让人发冷,小姐是不是又打什么坏主意了?”到底是秋灵,跟我的时间长,竟然能发现我打歪主意时的表情……

“你这丫头,胆子是越来越大了,唉,都怪我把你宠坏了,不知道将来你嫁出去云蓝怎么受得了你。”

我假装惋惜地叹了一口气,如愿听到这丫头的恼羞成怒的尖叫,“小姐——”

纪情吃吃笑,压根就不打算调解,打定主意要当一个清清白白的旁观者,我眼珠一转,“情儿,看看有什么喜欢的你赶紧挑,否则等你嫁人时我来不及给你准备嫁妆你就惨了!”

呵呵,欺负两个丫头的感觉真好,秋灵总是一味涨红漂亮的小脸,所以我格外喜欢欺负她,而且再不欺负可就没机会了,我当然懂得及时把握;纪情可就不了,一个疏忽,一掌就狂劈而来,只是不知道,在她此刻已经开始藏起心事的心中,我这个情敌,到底是过去式还是进行式,外人就不得而知了。

再次看向这一屋子绫罗绸缎,稀有的丝纱绢帛随意地堆放在各处,看爹一身朴素的简装布衣,原以为云家即使身为第一贵族,也一定富不到哪里去,没想到竟然藏有如此难以计数的宝贝,我终于明白了皇上的担心。也难怪,天下的财富都集中在了某一家的手中,使得某一家甚至比皇帝还要富有,那么身为皇帝,谁能背着这根利刺安然入睡?

皇帝没有砍了我的头、剥夺了我云家的地位就已经很开恩了!

在午后的阳光中,我在云家的内库中挑挑捡捡,选择自己需要为那个即将到来的舞会准备的东西。

第十五章 风华(一)

黑幕,在期待的暖香中蠢蠢欲动,莫过茜纱窗下,美人半敞半开的怀里,一抹雪痕若隐若现,酥麻了万道霞光,羞红了半边夕阳。

皇宫请贴一下,三品以上官员家待字闺中的、年满十五岁的千金小姐,全部有幸参与这场看似平凡却又让人从未如此激动着的盛宴。

皇上子嗣较少,自己本身除了皇后和淑妃外,不曾有过任何妃嫔,不是天日的臣子不为皇室的单一血脉着急,而是多少劝皇上重立新后、广纳后宫的忠臣的血早已染碧了皇城正门外的每一寸土地,在前仆后继了十年依然除了鲜血没有别的出路后,再也没有臣子敢于忽略他们君主的令人难以理解的决心了。

而今,皇上竟然要求官宦千金参与皇室的盛宴,在皇宫无主的情况下(众人皆知,一品淑妃早在十几年前皇后病势后已经退隐落凤宫,从此再也没有踏出落凤宫半步,朝中也许遍布淑妃的党羽,但后宫在名义上而言却绝对无主),皇上的这张请贴是一个多么模糊而又振奋人心的炸弹,这个让人无比激动的邀请,是一次可以让人浮想联翩的巨大荣耀!

不仅皇上本身后宫匮乏,就是太子的太子妃位置,恭王的王妃,勇王的王妃到现在都没有着落,只要自已的女儿能够在他们面前露脸,那就有无限的希望,前几天皇上不是才赐婚给睿王殿下,要了云丞相家的八女儿给睿王做正妃吗?想想,那个云绮罗不过是个侧室生的都有这么一场富贵荣华,何况自己那千娇万惯的闺女?

退一万步想一想,哪怕捞不到正妃的位置,捞一个侧妃当当,现在皇上还没有退位,谁知道以后到底是哪一位皇子位登大宝呢?假如正好是自己女儿嫁的这一位,那么,即使一个侧妃,也是正一品的四妃啊!到那时候,荣华富贵还不随着自己享用?

尽管太后新丧,尽管朝制规定了种种,但此时,一们心思只顾着自己往上爬的众官员,哪里还有空余的时间来就这次宴会找皇上的茬?即使有两三个人真正正直的大臣,也会在朝中好友焦急恳求的眼神中、在朝中对手威吓的眼光中、在自己心底膨胀浮动的私欲中、在皇上似笑非笑的莫测天威中,吞下了滑到嘴边的劝谏。

而那些心情叵测的皇子们,正希望通过这次意外的宴会来改善自己艰险迟滞的尴尬处境,有谁会傻得自己往枪口上撞?连正在秘密调查太后死因的清歌也不敢轻举妄动——首先,皇上既能成全我们,自己也随时可以拆散我们,其次,太后之死还没有头绪,这时候冒出头只会打草惊蛇,于事无补。

于是,这次怪异的、十分不合时宜的宴会,就在连一向以公正闻名的睿王殿下都默许的情况下,如期地在宫中举行了。

纪情看着镜子里懒洋洋的我,直发笑,“我现在才明白,你根本就不是为了图方便而穿男装,你根本就是狂热地喜欢穿男装,连进宫你都非带着男装不可,唉,十三叔要是知道是这么回事,一定气死了。”

我回头瞄了她一眼,心底感到十分好笑,这个丫头,竟然到现在都没有发现清歌就是凤十三,真不知道说她什么才好,也不想想当年是谁迷凤十三迷得差点拿刀砍我,也许,是现在的她太过于专注眼前的情事了吧,云青外出,只给我来了几封信,简简单单的话语,却从来没有半句是属于她的,我偷偷把信藏了起来,免得她伤心。

“情儿,你对十三一点感觉都没有了吗?我记得你当年对他比那些追星族追偶像还疯狂呢。”我整理着身上的腰带,漫不经心地道。

这个纪情,毕竟是小姐出身,我从来就不指望她能为我更衣,她只怕连自己都照顾不好,所以为了我每天能整洁地出门见人,我只跟在秋灵p股后头,好好地学会了怎么穿这个时代的衣服。

“我还是很喜欢十三叔啊,他是天下最厉害的大侠!”

瞧这幼稚的崇拜口气,我不由得失笑,“邪派儿女却崇拜江湖大侠,你不怕你爹揍你?!”

“他怎么揍我?他也很喜欢十三叔啊,要不然怎么会和他结拜,我爹这一生结拜的兄弟可不多!”

“是啊,十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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