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品:听说我爱你
作者:简薰
男主角:楼辔刚
女主角:沈央樨
内容简介:
小时候,
她是美丽街上最受人疼爱的小公主,
也从幼稚园的园花一直当到大学的校花。
现在她是补习班里最受学生爱戴的女神,
不过自从班里从国外找来行销奇才后,
被捧了二十五年的她,
第一次尝到──没被人放在眼里的滋味。
他待她如同对待甲乙丙丁一样没有差别,
还把她的教学班表排得一团乱,
害她几乎得天天早起,不能睡美容觉!
好,敢惹毛她非让他好看不可,
就挖个美人洞让他自己往里头跳吧,
再请小报马将“听说她爱他”的消息──
不小心传啊传的传到他耳里,
到时他铁汉般的心一定会产生悸动,
然后她就能嘿嘿嘿,大脚狠狠踢开他!
正文
序
我来说明
简璎
话说薰的新系列美丽街之一《记得我爱你》,就排在十二月底的圣诞节时出版,原本是件可喜可贺、普天同庆的事,因为她已懒散许久,还将“夏天”系列给断头了不写,全家人正为了她的振作喜极而泣时,有一天……
下午两点,刚起床的璎像游魂一样的下楼,一心只想著觅食,忽然,薰不知道从家里哪个角落窜出来扑向我——
“天哪!你知道吗?你知道吗?”薰拚命摇著为姐我的双肩,双眼快喷出火了。
“知道什么?”没有咖啡就绝对醒不来的璎,还没进入简小薰愤慨的状态中。
“周渝民的新歌居然也叫记得我爱你耶!天哪!天哪!天哪!怎么会这样?你说!怎么会这样?”
简小薰哀嚎不断,本来想装死的璎也只好醒了过来。
“那很好啊,仔仔很帅啊,跟他的歌同名很好啊,我的圣诞结跟陈奕迅的圣诞结同名时,你不是还很惊喜的告诉我吗?”
满地卷的简小薰完全听不进去,抱头哀哀叫,“可是人家我现在一点都不想要这样的惊喜……”
“你说,你是不是不喜欢仔仔?”璎立刻以f4经纪人的语气逼问。
“也不是啦,那跟喜不喜欢他一点关系都没有,你跟陈奕迅的只是系列同名,而且你的书比他的歌早出啊,大家早都知道你的xx结、xx结系列了,可是我的又不是这样……好呕哦,人家以为很特别的书名……呜呜呜……我又没有抄他的,我不要活了啦!”
简小薰满地卷来卷去,继续哀嚎中。
“好啦、好拉,我懂了。”璎把卷成一团的简小薰从地上拉起来,很慷慨地说:“我帮你写个序说明一下好了,这样大家就不会误会你了,你要想开一点,古今中外的书,点子相同的很多,一样书名的更多,还有人是故意挑当红流行歌来当书名的哩,所以说喽,你千万不要去死,我只有你一个妹妹,你死了我就没有妹妹了,到时谁让我派出去买咖啡和神奇保养品……”
至于璎承诺要写的说明嘛,嗯,就是,当一个懒猪加龟速的作者,想出一个自认为是天上有、地上无的绝妙书名时,忽然有个当红偶像歌手,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推出跟她书名一样的歌曲,哇咧,而且时间还差不多时,这样人家会以为是那位懒猪加龟速作者学偶像歌手的,然后,原本绝妙的书名就变成没啥特别了,人家顶多只会说那位懒猪兼龟速作者很会赶流行而已,感觉上确实会差很多,也难怪简小薰会要死要活了。
说明完毕。
其实薰在开始构思美丽街系列时,璎也在旁边,还因为她告诉我“记得我爱你”跟“听说我爱你”这两个书名,璎灵光一现,提供了“后来我爱你”这个书名给她以备不时之需,回报她常在我想不出书名时,跟我一起玩想书名的游戏,谁叫她不用我想出来的书名,用了不就没事了吗?也不必满地卷那么久了,小笨蛋。
至于这本《听说我爱你》,应该就不会再撞名了吧?至于内容嘛,是一贯的简薰风格,融合了亲情、友情、爱情:心情、人情、交情、事情,结合了历史、武侠、宫廷、科幻、鬼怪,是一本看了会风生水起好运来的佳作,别犹豫,赶快翻开第一章吧!
楔子
十月的美丽街有一种夏末的气息。
天气虽然还有点热,但阳光已经不再那么灼人,傍晚的风总带著些微的凉意,橘黄|色的夕阳,会让人产生一种初秋的错觉。
刚目送小女儿离家的沈老爹坐在自家经营的“星星花坊”前的石阶上,表情有些恍惚。他生命中有两个大风暴,第一个,发生在二十年前老婆跑掉的夜晚,第二个,就是刚刚小女儿与男朋友离家的这个假日午后。
沈老爹有一对双生女儿,因为开了家花店,所以他把女儿们都取了与花有关的名字,抢先报到的那个叫央樨,手脚比较慢的那个叫央柰。
虽说是双生,不过个性与才华却成对比。
姐姐是小公主,妹妹是小野人;姐姐出类拔萃,妹妹脱线有加;姐姐短短三年内在补教界闯出名堂,妹妹却连找个工作还要托人帮忙……
沈老爹原本以为自己要养那个脱线的小女儿一辈子,没想到,她居然在大学毕业后的短短五个月内就找到了对象,那个对象还是个律师,而且沈老爹也很熟,因为他就住在沈家正对面,是袁代书的儿子,叫袁希珩。
两人算是青梅竹马,一起长大的。
据袁希珩说,他一直在等央柰长大,没想到她念了国四,又念了高四与高五,好不容易才等到她大学毕业了,现在他要带著她一起去外地创业,还说如果一切顺利,一年之内就会结婚。
然后,就在这个夏末的午后,两人在沈老爹的泪眼相送下,离开了从小长大的美丽街。
呜呜,真舍不得。
星星花坊前的石阶上,沈老爹戏剧性的从央樨、央柰两姐妹出生的那一刻回想起。就像所有的父亲一样,一下欣慰小女儿有了好归宿,一下又觉得袁希珩那小子未免太好命……
“爸。”沈央樨的声音从身侧传来,“你要在门口坐到什么时候?”
“我……坐很久了吗?”
“你一整个下午都没有动过。”
他回过神,“央柰……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回来?”
“爸,他们是去高雄,又不是去甘比亚。”央樨略带好笑的将父亲拉起,“与其想那些有的没的,倒不如替央柰高兴找到了好对象。”
沈老爹一想,也是。
比起来路不明的小子,袁希珩算是不错了,怎么说也是自己从小看著长大的,他个性温和,没出过什么大乱子,而且比起当代书的父亲更青出于蓝的考上了律师,央柰嫁给他,起码不用担心经济问题。
他的眉头开了一点点。
再后退一步想,央柰虽然选择了爱情,但央樨还在自己身边嘛,如果想念起离开的小女儿的话,看大女儿也一样,反正她们是双生子,不细分根本没差别……
沈老爹终于将自己的屁股从石阶上移开,“那小子……会疼你妹妹吧?!”
“那当然,他从小就对央柰好。”
“你觉得他们大概什么时候会结婚?”
“比起那张纸,更重要的是他们相爱吧,一个是我妹妹,一个是我的好朋友,我相信他们会白头偕老的。”
父女两人在夕阳晚风中聊了一下,说著说著,央樨好像想起什么事情似的喔了一声,“对了,爸,我有一件事情要告诉你。”
嗯,有事情呀。
央樨一直是个成熟的孩子,从不需要人家担心,于是沈老爹笑咪咪的等著,一点都不担心。
夏末初秋的晚风中挟带著花坊特有的香味,央樨绽出非常漂亮的笑容,“爸,你要当外公了。”
沈老爹一时间没听清楚,喔的一声,“我要当外公……”三秒后,他睁大眼睛,“我……我……要当外公?!央柰……央柰她她她……”不会吧,袁希珩那小子看起来还满人模人样的,怎么下手会这么快?
“不是央柰啦。”
沈老爹安心了。
咦,等等,不是央奈,那……他只有两个孩子啊……
他再度睁大眼睛,“那是谁?该不会……”
“是我。”
“你?!”
央樨漂亮的眼睛透出笑意,“爸,我怀孕了。”
沈老爹大叫出来,怎么会这样?他孩子的肚子里有了另外一个人的孩子,然后,他完全没发现自己孩子有恋爱的迹象。
央樨会带回家的只有同学跟同事,他见过那些人,从来没发现其中有什么可疑份子,他的外孙到底是谁放进央樨肚子里的?现在的男人都很坏,该不会是不想认帐吧?
“那个男人是谁?”
她微笑不答。
“他是不是不想负责任?”
身为双生儿的姐姐,她非常沉得住气。
“你该不会是要说他是谁不重要吧?央樨,你不要这样都不吭声。”沈老爹说到俊来声音已经在发抖了,“你这样子,爸爸会担心。”
央樨安抚似的轻拍著沈老爹的肩膀,“我就是怕你反应过度,才不敢先跟你谈这件事情。”
“央樨……”
“爸,我二十五岁了。”晚风中,她神情自若的勾起一抹漂亮的微笑,“不是被骗,也不是糊里糊涂有孩子的,那个人……那个人有跟我求婚,不过,我还没有那个打算,宝宝的预产期在明年夏天,你呢,就等著当外公好了。”
“央樨,你总该跟爸爸讲一下……是怎么回事吧?”
“嗯,那要从六月开始说起欸……”
沈老爹,五十八岁,美丽街星星花坊的主人,继老婆在二十年前跑掉、小女儿跟男朋友去高雄创业之后,此刻正迎向生命中第三个超级风暴。
他的大女儿,要当妈了。
此起与男朋友远走南部的小女儿更霹雳的是,在大女儿说出怀孕这件事情之前,一点徵兆都没有。
第一章
六月
铃、铃——
随著下课铃声响起,央樨放下了白板笔,在教材上做了记号,“今天就到这里为止,各位同学自行下课。”
收起桌上的书本、讲义,她走下讲台,离开教室,去吃晚餐——她是很想这么做啦,不过身为“菁英补习班”的招牌英文老师,每到下课时间总会被众多学生包围发问,问题都千奇百怪。
“老师、老师,a跟the要怎么分?”
“老师,联考会不会考这题?”
“沈老师,你有没有男朋友?”
“老师、老师,你可不可以给我一张你的特写照片贴在课本上,这样我会比较愿意读英文。”
天才有之,天兵也不少。
央樨努力隐藏起额头上的斜线,一面告诉自己,孔夫子有云,有教无类,所以她不能有差别待遇。
过了二十分钟后,她终于受不了了。
“好啦,大家快点去吃饭,要不然等一下要饿肚子了。”呜,脚酸死了,快站不住了啦。
“老师,我们还有问题。”
还有问题啊?
央樨内心一阵痛苦,心想,早知道今天就不穿新鞋子了,她今天上了四堂整,每堂九十分钟,已经快不行了,偏偏这一班问题特别多,还有,刚才是谁跟她要照片的?她又不是酒店公关,要什么照片?
呜,好痛。
撑起笑容,“下次上课前,老师会早一点来,何况,现在已经五点半了,你们再不去买东西吃,很快要晚自习了,难道又要吃面包?”
菁英教师守则——一:绝对不可以不耐烦。
守则二:不可拒绝学生关于课业上的求知欲。
她没有不耐烦,也没有不回答学生们问题,她只是提醒他们赶快去吃饭……顺便让自己休息而已。
“吃面包又没关系。”一个满脸青春痘的男生说,“沈老师如果一直在这里陪我们,就算天天晚上都吃面包,我们也很快乐。”
此语一出,众男生们纷纷点头。
要知道高四生涯是非常苦闷的,对菁英补习班的男学生来说,上央樨的英文课是最大的乐趣以及期待。
不但人美,声音甜,既懂得打扮,教学又有耐心。
在男学生眼中,她不是英文老师,是女神。
暗无天地的重考生活中的光明女神!
如果女神能留下来陪他们,别说要晚自习到九点半,就算到十二点都没问题,再晚一点也ok,只要女神不累,他们都很乐意奉陪。
不过,少年们是很单纯的,没注意到女神盯著课表,头上一片乌云飘过。
晚上还有两堂课呢,但是重考班的男生们却还围在讲台四周……央樨皱起眉,看来,这些男孩子们真的不介意晚餐吃面包,她得换别的方法脱困才行,好争取时间休息。
正当她预备使出第二招的时候,另一个声音加入了他们。
“你们,都不用吃饭啊?”
央樨转头一看,忍不住在心里欢呼,耶,得救了。
说话的人,是王照彬。
王照彬是菁英补习班的经理,有个他每次听到就会抓狂的小名——小彬彬。
他的小腹有点圆、头顶有点秃,至于男人最在意的身高……央樨只要穿上高跟鞋,就可以看到他头上的条码。
虽然其貌不扬,但他却是个很厉害的生意人。
菁英原本是他叔叔开的补习班,前几年,王照彬在他父亲的资助下买下它,接著重新装潢、粉刷,能更新的都全数更新,建筑外观全采绿色镜面设计,而且还做了一个很闪亮的招牌——
十秒钟换一个颜色。
虽花俏,但是在招牌林立的市区中却非常抢眼。
一楼是柜台跟办公室,二、三楼是课辅教室,四、五楼则是高四重考班的上课教室,分为“医科保证班”、“台大保证班”、“前三志愿保证班”、“国立保证班”、“大学保证班”等等。
看似眼花撩乱的名目在竞争激烈的补习界,却收到意外的效果。
也许是目标明确加上分类精准,不论白天或是晚上,不论是重考班或者是课后辅导,菁英补习班的学生永远川流不息,人数多到让同业眼红。
王照彬的目标是学生总数破两千。
虽然有点狂妄,不过,每年每年都在缩小距离。
刚开始,央樨还以为王照彬是天才,后来才从他女朋友那里知道,在美国求学的他有个专精于提升企业竞争的好朋友,他的这些怪招,都是那个好朋友教的。
央樨曾经觉得不解,“他那个朋友这么知道如何经营,怎么不自己开补习班?”
“他人在美国啦。”
“还满厉害的嘛,人在美国还能抓到台湾的趋势?”
“哎,其实他之前回台湾时,有来我们补习班耶,好像是推甄报名前后的时间吧,不过我对他实在没印象。”小彬彬的女朋友黄心莹哎的一声,“我们家小彬彬聪明活泼又可爱,他那个朋友却跟黑杰克一样神秘又古怪。”
央樨是不知道王照彬那个朋友有多神秘、多古怪啦,她唯一知道的是,他教他的方法都很有效。
补习班名声打响了。学生变多了。
有好几个班呈现满堂状态。
这种情况,除了经理小彬彬,当然也连带造福他们这些钟点老师。
央樨大学毕业后就在这里教英文,一般的补习老师都是在好几个补习班兼课,东跑西跑的,她不用,因为菁英的学生已经够多了,她的课堂数不断的往上加,跑堂?她都快要没时间休息了。
国立保证班的班导刘依华曾跟她说:“你跟班导也没什么差别嘛,一天到晚看你在大楼里晃来晃去。”
当然,成为专属老师很好啦,怎么说跑堂都是很辛苦的。不过,也由于如此,一旦被困住就很难脱身,因为她没办法说“老师还要赶去别的教室上课”——就像今天。
她已经很累了,而且……
“沈老师晚上还要上课,你们有什么问题可以问我。”王照彬从口袋中拿出蓝色原子笔,煞有其事的说:“经理好歹也在国外念过书,这些都还回答得出来。”
联考在即的苦涩少年们一呆,开始你推我挤。
“你不是说有问题?”
“哪有,我刚刚已经问好了。”
“我?不要看我?我只是想从前门走而已。”
就这样,不到两分钟,男孩子们全不见了。
可容纳两百人的大教室里,只剩下央樨跟小彬彬。
她阖上教材,微微一笑,“谢啦。”
“要谢就谢心莹吧,她看你一直没下楼,想说你一定被困住了,就要我上来救人。”讲起女朋友,他笑得很高兴,“怎么样?我家心莹很细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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