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那只眼睛有点模糊,好似罩了一层薄雾,使得那双温润的棕色眼睛显得更迷离了。
虽然不大想承认,但是变身成人的笨狗从正常人类的审美观来看,确实是一个帅气的青年,在狗界里也可以称得上是一只英俊的狗了。
只可惜——
“看!”青年兴高采烈递过本子。
余宁接过翻看,前面几页的字歪歪扭扭的,后面越来越整齐,最后一页写得十分端正。
“恩,很好。”余宁表扬。
受到表扬的青年高兴坏了,扑到余宁的膝盖上,把脸颊枕在上面磨蹭。
无论说了几次青年总是改不掉狗的习性,爱撒娇。
余宁拍拍旁边的座位,示意青年坐上来。他翻出医生给他的药膏,教青年按摩自己的伤处。“像这样——”他比划着,让青年跟着照做。
虽说完全复原是不大可能了,但也许情况能稍稍转好一点。
青年笨手笨脚的,沾了两手的药膏,像抹乳液一样往自己脚上乱涂。余宁打掉他手,索性自己来,握着那一截脚踝,细致耐心地缓缓揉按穴道,让药膏渐渐融进去。
哎,他这保姆有点越当越习惯越顺手的趋势。
青年在一旁呆呆看着,问:“我的脚能好吗?”
不一定能做到的事余宁从不开口保证,他想了想,“能跑得更快。”
青年对这个答案满意极了,他一激动,又扑到余宁身上,紧紧抱住余宁,温热的气息喷吐在余宁的耳朵边。
“喂你——”余宁挣扎起来,“说过多少次了!”
他两手都是粘腻的药膏,不好拉开青年。青年身上的绿色T恤是新买的,跟他的金发一搭配,亮得跟荧光棒一样,青年自己喜欢极了。他只有在变成人的时候能看见鲜艳的色彩,因此他穿的衣服裤子跟用的文具等东西,都喜欢五彩缤纷的。
余宁当然记得这件T恤是青年最喜欢的,他不想弄脏了它,只好维持着被紧抱到快要窒息的姿势。
“我可不可以——”青年居然哽咽起来,“一直住在这里……”他松开余宁,以专注到令人脑袋发麻的眼神盯着余宁,“我一定很乖,当最乖的狗,很听话,好好写字……”他停顿下来,认真想了一会,绞尽脑汁,再也想不出什么自己能做到的事了,于是非常沮丧,但仍接着说,“你是世界上最好的主人!”
突然到来的赞美让余宁有些慌乱,被一只狗赞美是世界上最好的主人这种事,该如何回答?难道他真有那么好?说到底他也没做什么事,只是恰好在台风夜捡回了笨狗。余宁突然意识到,对于笨狗来说,自己真的是这世界上唯一可依靠的了。
多煽情的话。
余宁叹口气,揉揉青年的头发。
青年仍用亮晶晶的充满希冀的眼神望着他,余宁知道他在等他的答案。本来只是暂时收留,后来情势所逼,不得不收留,现在怎么变成了永久收留?
那样温润的、像水晶一样清澈的眼神实在让人无法拒绝青年的任何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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