猫精就猫精吧,虽然说猫这种动物没兔子那么乖巧,惹怒了它,还会亮爪子,但是至少比起兔子来,不容易被人欺负了,他东方不败所认定的人怎么能没一点脾气呢……嗯,而且吧,虽然说猫是杂食动物,养猫比养素食动物的兔子要费钱一些,但他东方不败又不是养不起!再说,兔子身上还有尿骚味呢,猫多爱干净啊→这是脑内剧场不断丰富的东方不败。
半个时辰之后,当东方不败坐在桌子前处理公务的时候,身子后面拖着毛茸茸蓬松松的狐狸尾巴的小思远欢呼着追着那只小白团从他屋子的窗户外跑过。小思远头上那双火红色的狐狸耳朵一抖一抖的,十分灵动,看上去活泼极了。东方不败眨了眨自己的眼睛,提起笔的手一下子僵硬在了那里,等到他回过神来的时候,笔尖滴下的墨点已经将宣纸污染了。
一个时辰之后,东方不败听到小思远的敲门声,有着老虎尾巴和老虎耳朵的小思远端着一份小点心走进来,讨好似的对东方不败说:“美人师父,爸爸特意为你做的蜜饯小枣,爸爸说,这是补血的哦!”为什么东方不败知道那其实是老虎尾巴和老虎耳朵呢,而不是将之当成了又一次的猫咪尾巴和猫咪耳朵的呢,原因在于小思远的额头中央还有一个金灿灿的“王”字。东方不败端着一副高深莫测的模样,虽然心里好奇得好死,表面上却只是若无其事地看着小思远——竟然真的是从身体里长出来的!拿了一块蜜饯小枣放进嘴巴里,甜腻了!
一个半时辰之后,东方不败已经将那份甜腻了的点心吃完了,他走到门边,正一个人自娱自乐的小思远一看见他,就立刻跑过来,扑进了他的怀里。此刻的小思远换了一根看上去十分粗壮有力的尾巴,耳朵变成了一对长条椭圆形如叶子一般的耳朵。小思远的肚子上挂着一个应泽安给他做的布兜兜,小思远从这个兜兜里取出一个木雕的小袋鼠,递给东方不败,说:“美人师父,这样是不是很可爱,这是袋鼠哦!它们走路都是一跳一跳的……”
袋鼠,有袋子的老鼠么?东方不败眯了眯眼,小思远身上先出现猫的特征,再出现狐狸的特征,他可以将之当成,小思远是猫精和狐狸精在一起生出来的。之后出现了老虎特征,好吧,那也有可能是生下小思远的那只猫精身上也许还有老虎精的血统……可是,袋鼠,有这种精怪么?远在澳大利亚的袋鼠们集体打了一个喷嚏,当然有啊,是你没看过动物世界啦!
经过细细的观察之后……又过了半个时辰,恍然大悟的东方不败从小思远那里要了一张符纸过来。东方不败拿着符纸走进厨房中,应泽安正在做晚饭,一看到他,就笑着说:“难道你饿了,刚才不是让思远给你端过去一份点心了吗?你再等等哈,快好了。”
东方不败沉默不语,左手一指,隔空点穴,于是应泽安动不了了。然后,他走到应泽安面前,用自己的手握住应泽安的手,在帮他解开穴道时,说时迟那时快,东方不败立刻把着应泽安的手将那张符纸撕碎了……啪的一声,应泽安的头上长出了一对毛茸茸的长耳朵,屁股后面还点缀着一个小小短短的白色团子的尾巴。虽然已经从小思远那里听说了符纸的用法和效果,东方不败还是觉得很神奇,他伸出手戳了戳那双兔耳朵,耳朵抖了抖,他又弹了弹那截短尾巴,觉得手感不错,干脆又捏了下。应泽安整个人就如炸毛的猫儿一样跳了起来,该死的,虽然这是符纸带来的效果,可在效果范围内,这耳朵和尾巴也都是有感觉的啊!
东方不败满意极了,就该这样子啊,他双手抱臂围着应泽安转了三圈,然后飘然而去。在这个过程中,他始终面瘫着一张脸,只是在转身的一刹那,他才勾了勾嘴唇,露出了一抹计谋得逞的微笑。应泽安抖了抖兔子耳朵——尾巴太短,抖不起来——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一直到晚饭吃完了以后,应泽安身上的兔子耳朵和尾巴才终于消下去,东方不败盯着长耳朵原本所在的位置看了好久,最终才幽幽地叹了一口气,仿佛极其失望似的。
难道东方不败还是隐形的毛绒控?这会不会太少女了一点呢,应泽安抖了抖。
过不了几天,应泽安酿好的第一批酒差不多都能喝了。应泽安取了其中做好标记的几坛子带来给东方,说:“虽然世人都说,酒嘛,越存越香,越久越醇,但是我酿酒的方法和他人不同,虽然只有短短几日,可几坛子酒却都已经有了百来年的沉淀了……你且尝尝看。不过,话先说在前头,这些酒都挺烈的,你切勿贪杯,醉了总与身体无益处。”
东方不败取过其中的一坛,拍开上面的封泥,香气立时就散了出来,并不浓郁,反而觉得这香气极为冷冽。东方不败看了应泽安一眼,便举起坛子,猛灌了一口,些许酒液顺着他的下巴留下来,顺着喉结流入衣领之中,应泽安看得口干,便下意识地咽了咽口水。他忽然想到,那日初见东方不败,第一次邀他一起吃饭时,他还每道菜都用银针验过毒,可如今,他却好不犹豫地喝下自己递给他的酒。果然人和人之间的交往都是相互的,如今,他也许可以大胆的猜测,他在东方不败心目中,也是一个不同于一般人的存在吧?
“好酒!”东方不败大喝一声,将酒坛子放在了桌子上,应泽安一看,半坛子酒下去了。能得到东方不败的赞扬,这一点让应泽安十分得意,他指了指其他的几坛子酒,说:“哈哈,你喜欢就好,喝多少有多少,这批喝完了,我还可以再酿……对了,你不是说过你教中的童、童百熊喜欢喝酒么,你捎几坛子给他吧。”原著中,东方不败最终为了杨莲亭杀死了童百熊,而就在他杀他的那一刻,东方不败还在念着和童百熊这些年来的情义。自他十一岁父母双亡了之后,童百熊这个重情重义的汉子就在他生命中扮演了一个极为重要的角色。如果可以的话,应泽安衷心希望,在自己介入了之后,东方不败和童百熊之间不会再走到那一步。
东方不败闻言斜了应泽安一眼,努了努嘴,才略有不屑地说:“你何必千方百计想着要讨好他……童百熊也不过是一个长老,想我堂堂一教之主,你只要讨好了我一人,不比讨好他能得的好处更多?”为什么总觉的这话中酸气十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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