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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刚刚,觉身后的那两个雄性兽人就已经垂涎三尺了。再一听到这对翼虎族夫夫居然就是大名鼎鼎的智者。立刻就觉得这些香味儿更上了一个层次。

但觉可跟之前那些人不一样。巡逻到这边发现人家在这儿做吃的就要跟着吃,这事情也忒不要脸了,至少以他这个年岁是实在做不出来的。“既然是你们在这儿我就放心了。我今天还要继续去巡逻。明天我带着点点过来看你们时再聊。今天就不打扰了。”说完瞪了那两个雄性一眼,带头先走了。

看着三个雄性远离的背影,丁笑长舒了一口气:“要是觉叔叔留下来吃还没啥,再来俩雄性,我们这只羊也就能剩下毛了。”

坤拉着笑笑回到洞里。“先吃吧。明天早上我去多捕一些猎物回来。”笑笑一直都喜欢狼……狗,明天点点一来,肯定是要多做好吃的的。唉,虽然已经料到到了青峰村就不会再有消停的时候。但交易还是必要的。估计光是用笑笑在附近发现的这些可以吃的植物当做交换,加上以去雪山寻找珍贵药材的理由,还有跟觉比较熟悉的情况分析,自己的计划应该不会有问题。

咬了一口热乎乎的羊肉洋葱馅儿大包子,丁笑美美地眯起了眼睛。他可没有坤想得那么多。不过明天可以见到点点,那小家伙一定会很高兴。嗯,自己也可以让他变成兽形,好好摸摸大狗狗。哈哈哈哈。“嗯!我方才留了一块面,过会儿再和上。明天再包一次大包子,反正羊肉还够。不过明天你还是抓只猪回来吧,炒各种蔬菜还是猪肉比较好搭配。我再在附近抓几只鸡。要是能找到蛋就好了,还能做个蛋卷什么的,点点一定会喜欢。可惜没牛奶,不然做个蛋糕啥的,小幼崽都喜欢那个。”

坤哥内心略微郁闷。这个小狼崽子真是很危险的生物!等等,笑笑这么喜欢幼崽,万一以后找到龙鳞有了自己的幼崽,那笑笑不是得把心都放在幼崽身上了?他突然觉得,找龙族什么的并不是什么着急的事情吗。果然笑笑说得对!嗯,听伴侣的话果然没有错!

作者有话要说:所以要保证自己被关注的雄性是很美除夕的。扶额。

☆、又见点点

又见点点

这一夜,丁笑睡了个好觉。

微凉的气温下,钻进暖和的兽皮毯子里,再有一个呼呼的“暖炉”抱着自己,感觉真是美极了。说实话,自从住上炕之后,这种感觉倒是比较少了。太暖和和彼此互相暖着可是两种不同的感觉和心情啊!

虽然睡得舒服,但丁笑还是觉得住在这里有一个不足之处。因为山洞没有套间小洞可以住,所以洞口总有一种打开房门的感觉。这让习惯了睡觉必须关门的丁笑有点儿不舒服。不过很快坤就想到了一个好办法。用木头做一个架子,大小更好可以放在洞口。再把兽皮做成一个帘子系在架子上,如此一来就可以在洞口做一个门帘子了。这样白天的时候把架子挪开,晚上再用石头倚上,方便又完美。

兽皮他们是不缺的,这些日子捕捉的猎物肉吃掉了,骨头不能用的扔掉了,兽皮却都好好的鞣了出来,摊开来拼凑成一个门帘子还是绰绰有余的。就是做这些事情倒不急今天。据丁笑估计,点点最迟中午也就会到了吧?

于是俩人早起之后的分工非常明确。坤哥虽然不是太爽,但还是吃了早饭就跑出去狩猎了。

丁笑看了看昨晚和出来的面,果然在山洞里距离火堆不太远的地方要发得快一些,现在已经可以舀来做了。

还有昨天的草蛇支在烤架上,放在暗火的炉边半熏烤半风干,只有一层盐和花椒粉的腌制,到了早上,蛇肉也已经差不多变成弹性十足的肉干了。蛇肉可是有祛风效果的好东西,过几天去雪山的话,这可是不错的备用粮食呢。

收拾了一下自己现在能用的食材,除了米和面,还有调料之外,能用的真不多。于是他抄起列差,把装着飞刀的袋子系在腰间,背了一个竹筐就出来准备狩猎和采集了。

兽人们无论是建立村子还是远出狩猎,都遵循了要在水源附近的原则。这也是动物的本能所致,所以丁笑很轻松地就在附近找到了一条河。虽然没有他们天河村的那条河宽也没有那么深,但清澈见底的河水里,倒是有不少的鱼,只是个头都不是太可观,没有之前那个湖泊里的夸张。也许是银狼族人经常来捕捉的关系?

河面上的确有很多河菊。从周的嘴里丁笑已经得知,这东西在他们银沙的每一个水域里都有,实在是毫不稀奇的东西,当然也正因为如此才没有人关注过它能不能吃。丁笑还是采摘了一大把回去。

河里除了鱼和河菊之外,还让他发现了一种像石头一样的东西。天眼显示这种东西有清热润肺的功效,于是舀起来看了一眼,再闻了闻,居然有一种菌类的香气。这东西看着像石头,但是质感却很像是果子。用匕首切开一看,里面仍旧是灰色的内瓤,但更加浓郁的菌菇香冒了出来。放到嘴里尝了一点点。丁笑眼前一亮。这个居然有点儿甜?要起来还脆脆的。真是神奇的玩意儿!

放眼看去,在河里和河边的小石头中混了很多这种东西。丁笑决定叫他水菇,当然是因为他在水里或者水边生长的关系了。至于它到底是不是蘑菇,谁在乎!

蹲下来“捡”水菇正捡得兴高采烈,丁笑突然听到有声音由远及近。新下警惕的一扭头,原来是一只大鸟朝河边跑来。速度还挺快。就是好像完全把自己当空气一样。

丁笑愣愣地看着这只大鸟冲到河边,然后站在浅水的地方一边喝水一边啄水里的河菊吃。他现在彻底已有一种自己被藐视的感觉了。尼玛这大鸟跟自己的距离不足十米!以自己现在的狩猎技术和力气,一猎叉飞过去它就死翘翘了。居然还这么嚣张的护士自己!

这只大鸟的脖子很长,诡异的形成一个小s状,但因为身体有一种肥硕的感觉,所以那样的脖子倒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地方。何况这种鸟的头并不太大,就更没有任何不协调的感觉了。唯一觉得了不起的就是那双又细又长的鸟腿,支撑着这么壮实的身躯,又能跑那么快,可见有多大力气。其实这鸟还是挺好看的。鸟头看起来很像孔雀,上面有几只翎毛,但嘴巴又有点儿发扁。通神是米黄色的羽毛,只有脖子上有一圈红色。感觉这一身羽毛摸起来的感觉应该不错。

红颈鸟是天眼告诉丁笑的名字。果然很相称。正如丁笑自己预料的那样,一猎叉掷出去,效果是嗷嗷的明显。叉尖插入红颈鸟的身上,那大鸟折腾了没两下就死了。丁笑赶紧跑过去舀住自己的猎物。真是……相当有分量啊!

原本是想抓两只野鸡做炸鸡块的。但是现在看来,这个鸟的脖子如果捋值了就有差不多一米了,还比鸡脖子粗了那么多。剁了炸应该很不错的。检查了一下鸟腿的部分,下面细细的部分近距离看也不细。就是都是筋,不过这样的地方舀来卤会很不错。反正以雄性们的牙口,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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