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有本事的人,上大学的目的,并不是为了要证,为的是干事儿。
说到这里,我必须要简单的介绍一下自己。
我小学毕业之后,在河北老家放羊。十七岁那年的雨季,风尘仆仆的来到大连,为什么没去北京,没去上海,没去迪拜,没去嘎拉嘎拉?非要到大连这个带着小城市特有的小家子气的城市?是因为有个姐姐在这里,来投奔她找个活干,好攒点钱,回老家娶媳妇。这个姐姐既不是大连人,也不是河北人,是哈尔滨人。在36岁以前,我一直以为她是我的亲生姐姐,后来终于得到有效验证,她,真的不是,她妈,也不是我的亲妈。姐夫,在那时,是黑龙江建筑公司的项目经理,在开发区带建筑项目,具体地点在万宝至马达。我到了大连,在建筑工地做了临时工也是工的工人。干了不到三年,姐姐被调回了哈尔滨总公司。而姐夫在没有姐姐监管的日子,按照惯例,有点钱的男人自然要无一例外的搞点花边。姐姐有时在电话里面问我,姐夫表现怎样,虽然把姐夫的可鄙行径看在眼里,但不知该怎么说,一个农村来的孩子到底没见过世面,还有就是怕姐姐伤心,所以也就没告诉姐姐。这件事,我至今非常懊悔。(现在姐姐已经去世十年,在这个孤寂的夜里,我愿,流着热泪为她祈祷!)
后来,我离开了建筑公司,在大连,开始了一个人的里程。混野了也就不愿回老家,其实,我早就想从哪个地方逃出来。为什么泥?我觉得在那地方,自己就是沦落到鸡窝里的鹰,城市才是展翅的地方。还有重要一点,城市美女多,找个城里媳妇也觉着有档次。在先后干过快餐送餐员、饭店服务员等等很多员之后,又当了领班,做了店长。算是成了有白衬衫领子的人,也觉得比起农民,我,牛了!更加坚定地改变了回老家娶媳妇的想法。
既然是农民,必须免不了的有着像东北农民艺术家张根水先生那样,打骨子里就生长着根深蒂固的小农意识,一生把娶媳妇、养儿子、攒钱,而后让不如自己的男人羡慕嫉妒恨;让老婆、至亲以外的女人恨不相逢未嫁时,当做人生最高目标。
我能在城市混个白领,比起撅着屁股亲吻大地,还在农村抢占炕头的农民兄弟,已经是很强。但是,还没能找个城里老婆,找个老婆当然不在话下,要找就要找个有挑战性的,既然自己是小学,老婆必须要是大学,要不,衣锦还乡之时会觉得很没面子,很没很没面子。
于是我就着眼于大学。
那一年恰逢香港回归,而我却被公司辞职,无所事事,就到理工学院专职去混,居然真把老婆混了回来。首先要说明的是,早在此前我在理工学院已经兼职混了一年。
我专职去混的时候,罗兰还是理工大学某系某班的一年级新生。而我那时,正和罗兰她们系里的一个花儿,打得热火朝天,系花叫洛洛。打得火热并不代表玩的龌龊,其实,我们只是纯洁的男女关系。虽然两个人在身体上,各自早已和别的异性不纯洁过,但在我们之间,从未发生过最亲密的接触。
曾有过的彻底坦陈,也绝不是暧昧。
话要从我在此前一年说起,我出了车祸,而狗日的公司,只算事假竟不给工资。老天不知是有眼还是没眼,没把我撞死撞残,留着遗祸人间。因缺一个叫李刚的爸爸,而无所不能的网络,在那时幼稚的还没长牙,所以我得到的赔偿寥寥无几。很快就没钱住院,只好跑到理工大学的学生招待所(那时候好像编号10舍)休养。管理员大爷看我有伤就大发慈悲,让我住了一个单间。有了单间,洛洛就偷偷过来和我同居。所谓的同居,其实就是每当管理员大爷来查房的时候,她假装走了,偷偷躲进女厕所,等大爷走后,又偷偷地溜进回房间。
我并不喜欢她呆在这里,但她却赖着不走。也亏了她的照顾,每次给我脱得像冠希那么彻底,拭伤换药,擦身洗澡。虽然有时年轻的我也会有不可避免的生理冲动,洛洛最多也就是偶尔带着戏谑的笑,调皮的用手指轻弹一下那斗志昂扬的器官,仅此而已。
追忆起这些往事,我都会在内心一遍又一遍自豪的唏嘘: tmd的哥也曾纯洁过!更会怀念那个在关系上曾经和我无比纯洁的女孩。人生的美好,好像只是生长在怀念里。
落落其实很美,身材火爆,不然怎能是系花儿。
我那时不喜欢她的类型。我喜欢纯的,看女人的眼光,色的段位还不够,只看脸,属于色狼的最低级别。就把洛洛一直当妹妹,而她也似乎模糊地有点儿想先认哥,得了近水楼台便利之后,再把自己升级成嫂子的意思。因此,上赶着腻着我。她对我,究竟是什么样的情感,别说她自己,就算万能的上帝恐怕也搞不太清楚。她十分愿意帮助我做她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不分对错。比如:屡次帮我泡妞儿,就连我带着泡到手的姑娘到老地方欲行苟且,她也乐得跟着同处一室,第二天还会兴致高涨得问我,你们昨天晚上干的那点事儿,我都听见了……,又比如,她对我基本百依百顺,随叫随到。
到现在,我和罗兰也不能说清,在最初,到底是谁先追的谁,记忆早已被岁月摧残的很模糊。
说话要厚道,的的确确是罗兰先认识的我。
第二章 我和罗兰的爱情 我和罗兰的爱情 2
罗兰之所以能够先认识我,还得拜托洛洛的招摇。.54kk.cn
洛洛和罗兰都来自辽宁同一个城市,只不过是洛洛比罗兰高一个年级。那个城市盛产黑的煤,硬的铁。人的性格和他们的矿产一样,有着煤的热情,铁的坚硬。
早在高中时代,她们虽然不在同一所学校读书,但洛洛其人性格特立独行,又被誉为本校校花,还曾出过桃色事件,更倍显招摇。就这样她的声名,也从自己的母校蜚声到别的高中。因此,罗兰对洛洛的大名,早有耳闻。可惜,没能亲眼领略洛洛风采。上了大学,又在同一个大连,同一个学校,同一个宿舍。见面机会自然不少,目睹洛洛之后,果然名不虚传,个人觉得她除了脸上比芭比娃娃多出几个青春痘痘之外,却有着同样的洋气,简直就是芭比娃娃的青春版,就这样被她征服……虽然同为女人,也竟顿生好感,平日里对洛洛也就多了一些关注。
罗兰认识我的具体地点,是在她们宿舍楼的传达室。当时,她屡次躲在传达室的小窗户里面,向外窥视,而窗外的我,也在不知不觉中数次被她瞩目。瞩目的原因自然是因为洛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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