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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天罗兰抱着旁观者或者旅游者的心态,第一次去见识圣地。命运就是如此。如果总把自己当成事件的主角,怀揣着一颗期待成就的心,未必就能如愿以偿。往往是无心的插根柳枝,得到的却是树荫满地。就像当年在加利福尼亚淘金的大多是空手而归,而卖牛仔裤的却大发其财。

我那天本来想去北山礼堂看场电影,不想狩猎绵羊,可是洛洛约了另外两个花花草草非要缠着我去。

去了之后,就遇到了罗兰。

罗兰当时坐在舞池边的椅子上,到现在我还能清楚记得她的那身打扮。罗兰不能说是大美女,但也身材高挑,凹凸有致,脸上不施粉黛亦眉清目秀,其外貌比起理工学院的花级人物毫不逊色。我看她眼生,躲在暗处一直观察,不时有几个男生过去邀她跳舞,都一一被她回绝。我见她态度坚定,一本正经,不由得更加重视起来。

就问洛洛,她是不是产自本校,怎么以前没有见过。洛洛一脸不屑说是,和她一个宿舍,大一新生,好像和她一样产自同一城市。我说去找她跳舞,洛洛说够呛。看那女孩非常腼腆模样,不像是来跳舞只是跑来围观,再说也未必会跳。一般不会跳舞,且心里有些底数的女生,练习跳舞时都是先和自己的同性同学一起操练,而非先急着找个男生看她踩脚丢人,去了也是被拒。洛洛想帮我邀她。她以前总是这样好心帮我,这样就极大地降低我被拒的风险系数。我说不必,自己此番亲自出马,做人要有一些诚意。并和她们打赌,说肯定能把她请来一起共舞。

舞厅灯光昏暗。

走到罗兰身边,她就在眼前。

我叫她:“同学,可以一起跳个舞吗”?

罗兰抬眼看我。

昏暗的灯下,我仔细看她,看着她的眼睛,看着她挺直的鼻子,就在那一瞬间之间,一瞬之间,我忽然心里一动,似是昔日重来……

在前文说过,纵使洛洛的脸蛋有着芭比娃娃一样洋气和火爆的身材。但对她,我却无多大的感觉。因为,她并不是我喜欢的类型。其实这并不是最主要的原因。包括我那段混迹学校的日子,疯狂泡妞的关键原因也并不是为了急着找个可以衣锦还乡回农村炫耀老婆,而是为了忘记一个女人。很久以前,我一直想写一篇东西怀恋于她,因为想当作家这件可笑的事情也是因她而起。这个女人的名字我必须要说,但我只能说出其中的一个字,而且是真实的,为了我的铭记。我也曾答应过她,在分开以后的所有时间,直到我的死亡一刻,也不会说出她的名字。但是,我背弃了承诺,当然,背弃承诺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个人不能坚持原则,言而无信;次要原因是,我老婆曾经逼着我说,那时候我的意志不够坚定,心理比较幼稚,思想比较单纯,所以对她招了;还有一个原因是,现在那个女人已经改了名字。我也不知道她现在哪里,在大连或是在北京,在纽约或是在布拉格。但希望她能看到我写的东西。

那个女人的名字叫小卓,之所以称呼他为女人。是因为由我缺德的帮她完成了人生的第一次重要的的蜕变,从女孩变为女人。

(点燃一支烟吧,在弥漫中慢慢回忆)

小卓并不是我的初恋女友。

说到小卓,必须还要提起另外一个女人,这个女人才是我的初恋,是她帮我完成了男人的蜕变,从而结束了从事了几年以来的手工艺者的生涯。也给她一个名字吧,她虽然不是重要龙套,在这个故事里只不过是寥寥几笔带过,但在我生命当中,无疑是个重要的女人。叫她融融吧!

融融是我来大连第三年的时候认识的女孩,比我小一岁,和罗兰一样的年纪。长海人,具体地方我就不说了,免得我以后不小心红了,有好事者,人肉搜索。

她很娇小,除了屁股略翘之外,其他的地方就像小白杨一样平直,她的脸的美貌,在我目前见过的所有女人、美女当中,能排在前三。这里指的见过,是亲眼见过,不是在电影里不是在tv里。我以后还会说另外两个美女。

她的脸堪称美艳惊人,天生丽质而无需粉黛!

我们在一起的日子只有半年,我想那半年是我,也是她此生最放纵的时刻。虽然我们都年纪不大,但是我们的欲#望却和年龄极不相符。我想,在某一方面的体育运动,我们在那半年的时间,即便不能创造全运会记录也能创造省级纪录。基本相当于一个常人5年左右的数量,有好事者可以参照自己的日常标准。

可能我对这项体育运动的渴求就源自于她曾带给我的满足。

也可能是因为这一点,成了我以后堕落的主要根源之一。

其实,这本书我主要写的就是人性的欲望。

半年之后,我们分开了,原因简单,我从农村来,她不能嫁到农村去。其实她家也不是城里人,渔民;那时候也不过是三间瓦房而已。有一点,我现在非常理解,人崇拜什么就是因为缺少什么,就像是贫穷的人渴望金钱;失去双腿的人渴望飞跑,搞笑的是,居然也有拥有双腿的人,却希望每天躺在床上被别人伺候。她和她的家人都羡慕城市人富足的生活,也是因为他们缺少。大家都是一样,我之所以来城市,不也一样源自这样的心态吗!

我们就那样分开了,我痛不欲生的够呛。那时候我觉得自己的痛苦是源于爱她,但是,我错了,那种痛苦是源自于自己的欲望。

我在和她分道扬镳后的一个月后就认识了小卓。

认识小卓的目的并不纯洁,是为了作为融融的替代。

在那个时候,我就第一次卑鄙无耻的利用了小卓。

而那时候小卓还是一个高二的学生,不谙世事。就连我在月光下亲吻她时,脱口呢喃而出融融的名字,她竟纯真的认为我是个很钟情的男人,不仅不以为意,反倒心生敬佩。其实那次,也是我可恶而狡猾的伎俩,用来试探于她。

小卓的家境很好,如果把我和小卓的故事题材给网上一个意#淫天才,必定会意出一个缠绵悱恻的农村小子和富家小姐的爱情故事。

那时候小卓经常从家里偷偷拿出很多进口的高级水果等等神马东西给我。那些东西,我在那时闻所未闻。

我和小卓在一起,短短的一个多月的相处时间内,有一件事情也算是我此生的骄傲。那是一个夏天的晚上,我们在炮台山公园的一个亭子里面,很不幸地遭遇了打劫。

歹徒约有四五个人,都拿着刀。他们怕我反抗,先是让我把自己的腰带解了,然后把鞋脱了,统统扔进山沟。然后把刀抵在我的脖子上开始进行打劫。他们一气呵成,就像张根水演小品那样非常专业而老练。我却表现的很没有dang一贯培养的要和邪恶坏分子斗争的英雄主义精神,特别顺从的把钱,手表等等财物老实而彻底的交出。他们也抢走了小卓的项链和手表。对了,那是1994年,当时还没有手机。他们搜刮完钱财之后,就开始对小卓动手动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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