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光不敢触及,他闭上双眼,极深地叹了口气,低头将前额抵上印云墨的眉心,罕见地服了软:“不,朕和父皇不一样。小六叔,你别这么看待朕。”
印云墨也叹口气,揉了揉他的发顶,算是就此揭过了。
印暄痛下决断地起身,顺手将印云墨也拉起来:“别一吃饱就躺,对脾胃不好。来,看看朕送你的礼物。”
他命下人抱来一个木箱子,印云墨往内一看,惊喜地拎出了只毛茸茸的浅灰色兔子:“哟,哪来的兔子!”
“猜谜赢来的。”印暄笑道,“朕看它脑门上有一竖白线,倒与你眉心印记有两分相似,就收下着人好好饲养。你以前不是养过一头大白狐狸么,后来也不知跑去哪里,朕一时没抓到白狐,就用这灰兔暂代吧。”
印云墨笑眯眯道:“兔子比狐狸好,狐狸太骚,还咬主人。”他摸了摸兔子圆滚滚的肚皮,满意地道:“养挺肥,挺有肉的。”
印暄想起那锅“群龙有首”,当即沉下脸:“朕送的,你敢吃它?”
“不敢不敢,”印云墨把兔子揣在怀中,亲亲热热地抱着,“吃啥也不能吃它。”
印暄看着兔子在他胸口拱来拱去,活像个不要脸的登徒子,忽然又有些后悔,干嘛不由着他吃掉算了。
印云墨说道:“我也有礼物要回赠皇上。”他示意印暄抽袖剑出鞘,仔细看锋刃。
印暄这才发现,剑身上有一条细微的裂纹,应是邢厉天在城楼上射的那一箭造成的。强弩之末,仍能在精铁上钉出裂痕,即便是印暄也不得不承认这马贼头子堪称神射。
“锋面有隙,遇击易折。我就送皇上一柄短剑吧。”印云墨在袖中一掏,取出一柄造型浑朴、色敛质沉的短剑,乍看起来毫无起眼之处,但细细端详,又给人一种大巧若拙的古意。
印暄甫一见便很喜欢,轻抚布满菱格花纹的锋面,只觉寒气沁骨,确是柄难得的好剑。“有铭文?”他细看剑身,五个小字似纂似籀,十分古拙。他自幼师从鸿儒大家,读了不少古史,多少也认得些古字,慢慢辨认道:“秦阳……王……易……剑。”
“莫不是千年前的古国秦阳所铸之剑?秦阳以武器锻造之术著称,可惜那些古法早已失传。你看‘王易’二字,能冠以‘王’,至少也是个诸侯;秦阳王族以‘秦阳’为姓,以‘易’为氏,这应是一柄王族子弟的佩剑。”印暄越看越是喜爱,问道:“小六叔,这柄古剑从何得来?”
印云墨似笑非笑:“我让一个半大倔小子从死人骨头堆里刨出来的。你敢不敢收?”
印暄朗声一笑:“如何不敢!朕即刻命人去打制剑鞘。”
“随身携带吧,最好不要派上用场。”当朝皇叔把怀中拱得实在不像话的无赖兔子丢回木箱:“这究竟是兔子还是猪啊,这么能拱。”
“那就吃掉算了。”当朝皇帝立刻接口道。
第34章十年坐忘仇不忘,今朝留难别亦难
玄字叁柒回到自己位于城东北的家宅中,思来想去,觉得今日在一干紫衣卫面前暴露了身份,新帝对他的态度又十分冷淡,这昶州城恐怕不宜久留,还是走为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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