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三五一堆,七八一群,兴高采烈地聊著天,赞叹扎西家婚礼的隆重与富足,眼中都流露出几分羡慕。小孩子则在人群中四处穿梭奔跑,玩著最喜欢的游戏。
大兄扎西次仁牵著怀了孕的白马,在村里十几个要好的小夥子的陪同下早早出门迎亲去了。另一个新郎扎西泽仁则带著弟弟朗措、德央、格荣、多荣和妹妹格桑卓玛以及帮工罗朱热情地招待村人,随时注意著村子外的动静。
罗朱在添上一盘炸果子後,瞅空悄悄退到一边,用手捶了捶酸胀的後腰。尼玛的,不是她结婚,她却累得像条狗,亏她还一直进行著体能锻炼。
屋脊高原是个色彩异常豔丽的世界,它培养了高原人对色彩的敏锐和热爱。站在一角放眼望去,无论衣袍质地如何,无论个人身上的装饰是多是少,到处都是强烈、鲜豔的民族风情。一条条横拉的五彩经幡在风中飘荡翻飞,充满了喜庆和欢快。
“嘿,我要告诉阿妈,你这个帮工在偷懒。”
正在入神观察时,右肩突然被猛地拍了一下,她吓得“啊”地一声转过头,刚好对上格桑卓玛笑盈盈的脸庞。
“我才为客人添了一盘炸果子好不好?”罗朱翻翻眼睛,撇嘴道,目光下意识地落在了她身上。
格桑卓玛身上的皮袍和大多数女人一样用了红、蓝、绿等颜色作花纹,襟、袖口和底边镶著白色羊绒,头上戴著一顶兔毛金花帽。垂到腰部的细细辫子里夹杂了五彩丝线,缀著绿松耳石、贝壳和银片。耳上挂著松石坠子,脖子上戴著红珊瑚小圈项链,第二层套著一个又大又圆,刻著莲花花纹的银质宝盒,盒面上镶嵌了玛瑙和松石。手镯、钩、小吊刀、银元、雕花带等饰物一应俱全,看起来特别有色彩感和立体感,也将一张秀丽的脸庞衬托出几分典雅。
“嘿嘿,我美得让罗朱阿姐看入神了吗?”格桑卓玛拉著袍边轻盈地转了个圈,明亮的长眼闪烁著得意的光芒。
“切,臭美。”罗朱嗤之以鼻,谆谆教诲道,“一个女人美不美不在於外貌,而在乎心灵,懂麽?”说完拉拉身上万年不变的褐色袍子。入乡随俗,她的袍子上也镶嵌了五彩布条,就是从头到脚都没啥饰物,看起来比别的女人寒碜多了。
这是比较典型的“吃不到葡萄说葡萄酸”的酸葡萄心理,遗憾的是格桑卓玛不知道这句俗话。
她偏头看了罗朱片刻,长眼眨了眨,嘴角又俏皮地勾起,“罗朱阿姐说得对,我会记住你的话的。”亲热地挽起罗朱的手臂,指著不远处,欢快道,“罗朱阿姐,你看那边,有个漂亮姑娘正在和朗措阿兄说笑呢。”
虽然只和罗朱阿姐相处了半年,但她很喜欢这个女人。明明是孤寂一人,却没有半点柔弱的无依感。明明对人对事都有些冷漠,临到头了却又表现出热心。看似沈默寡言,话匣子打开後却能滔滔不绝地和你聊上半天,让你不知不觉地学到了许多东西。看似温柔顺从,眼睛却常常冒出愤怒的火花,甚至会挥舞出有力的拳头。
罗朱阿姐被朗措阿兄捡回来时,身上背著大大的行囊,里面装著他们从没见过的衣物和东西。她是个身无分文却毫不卑微的坚韧女人,靠著勤劳质朴和自信自爱博得了他们一家人的好感。如果两个大兄晚两天认识阿嫂的话,相信今天的新娘便是罗朱阿姐了,朗措阿兄也会是今天的新郎之一。唉,真是可惜了,她家最出色的朗措阿兄选择了低人一等的入赘,希望他们成亲後会过上幸福的好日子。
罗朱顺著格桑卓玛的手指看过去,扎西朗措换了一件长袖皮袍,襟、袖口和底边镶上了彩色十字花纹布条和水獭皮毛,头戴狐皮帽,左耳上挂著一个银质耳环,脖颈上套了一条蜜蜡项链和一个圆大的雕刻著象纹的银质宝盒,上面缀满了湖蓝的松石。腰间挎著腰刀、火镰、锥子,足蹬一双黑色平底皮靴。身躯昂藏,面容阳刚,从头到脚都是说不出的剽悍英武之气,这样的男人也难怪会成为众多女人追逐爱慕的对象。
像是感受到她的视线,扎西朗措突然侧过头朝她这方看过来。在对上她的眼睛时,男人咧嘴一笑,露出满口洁白的牙齿,微眯的眼眸中藏著不容置辩的欢悦和柔情。只见他转头对贴在身边的年轻姑娘说了些什麽,接著又用手指了指这边。
秀美的盛装姑娘抬头朝这边望了过来,目光在罗朱身上顿了几秒,满脸失望和遗憾地离开了扎西朗措的身边。
第十七章 欢乐的婚礼(二)
“嘻嘻,罗朱阿姐,看来朗措阿兄又为你拒绝了一个女人的邀请呢。”格桑卓玛笑嘻嘻地摇著她的手臂,“等婚礼结束後,你可一定要好好慰劳朗措阿兄的忠贞,争取早日怀上个孩子。”
“不要脸的死妮子,看我不撕了你那张坏嘴。”罗朱面上腾起一片红晕,脱口啐骂道,伸出手去扭扯格桑卓玛的腮帮。
“哈哈,害羞了,害羞了,脸皮薄的罗朱阿姐又害羞了。”格桑卓玛一边躲闪著朝扎西朗措奔去,一边笑喊,“朗措阿兄,快救救我,罗朱阿姐要撕了我的嘴呢。”
扎西朗措笑吟吟地看著一个与自己最亲,一个是自己最爱的女人相互追逐打闹,口暖洋洋的。
“来啦!来啦!迎亲队回来啦!”
突然,守在村头路口的一个小夥子挥舞手臂,欢叫著跑进来,坐著谈笑的人们顿时沸腾了。
当扎西次仁牵著骑在白色孕马身上的新娘出现在村口时,扎西泽仁率先迎了上去。
“黄幡是那自现莲,红幡是那雨调和,青幡是那後裔长;红幡在草坪上,如鹿角光耀眼;红幡在屋顶上,如红火永兴旺······”热情的人们簇拥在路两边,口里念诵著民谣,五彩的祈愿幡不停地往新人身上飘洒,带去最诚挚的祝福。
罗朱作为一个非扎西家成员,不需要去迎接新娘,便夹在人群中跟著看热闹,顺道也洒出自己的祝福。
扎西家的两个双胞新郎依长幼顺序排在白马右侧,狐帽上著红布扎成的花,身上的长袖皮袍为白的羊羔皮,襟、袖口底边镶水獭毛,自左肩斜斜披挂一条红色彩布。耳饰、颈饰、腰饰等配件一应俱全,英气喜庆。白马上的新娘戴毡帽,一层薄薄的红纱在帽檐边缘披散,隐约显出立体明丽的脸庞。身上也是一件缀著水獭毛皮的白羊羔皮袍,外面围著标志已婚的五彩邦典,皮袍镶满以红色为主的彩色花纹布条。发辫上、耳朵上、脖颈上和腰间的饰物是现场所有女人中最丰富最华丽鲜豔的,因为她才是今天婚礼的女主角。
走在白马左侧的是为新娘送亲的舅舅,新娘的嫁妆则在迎亲队伍後面,由新娘家的人负责运送。
迎亲队伍来到扎西家大门口时,门外已经铺上了白毡,毡垫上放著一个个装了青稞的袋子,毛毡上还有用麦粒画出的“卍”字符号。格桑卓玛和扎西朗措领著三个弟弟,手里捧著洁白的哈达和飘香的美酒立在门口准备迎接。
两个新郎扶著新娘下马,新娘的双脚稳稳踩在了青稞袋上。当扎西朗措举酒敬献上去时,新娘舅舅带来的婚使以著特有的固定曲调诘问起美酒的来历、敬酒的诚意和饮酒的意义,扎西朗措对这一连串的“酒问”连说带唱地一一作答。等到婚使满意後,新娘这才接受敬献的美酒和格桑卓玛、三个弟弟献上的哈达,并将自己带来的哈达给予了回献。
接著,新娘的舅舅赠送了牲畜、布匹、兽皮、食品等礼品,又将嫁妆一一交给新郎家的人。新娘随後在手捧酥油糌粑、彩箭和酒壶、酒碗的青年男女引领下,由伴郎伴娘陪同,绕门边的煨桑台转三圈後踏进扎西家大门。扎西阿祖坐在屋堂首位,扎西阿爸和阿妈坐在副首位,新娘和两位新郎在长辈们欣慰的目光中互相交换了信物,一起行礼接受长辈的祝福和哈达,并向长辈敬献哈达。
屋堂过小,没法容纳太多的人,拜过礼後,新娘被领进北屋婚房歇坐,新郎出门与宾客同欢。所有的人不分男女老少都移到屋外左侧设置的宴席处,等到依次落座,婚宴便正式开始了。
大盆的青稞被倒进锅中,大块的牛羊被丢入沸腾的汤里。篝火熊熊地燃烧起来,架子上的肥羊烤出了滋滋响声。醇冽甘甜的青稞酒被注入木碗,血肠、膘、干等菜式相继端上。
酒过一巡,送亲队里的婚使又唱起了婚礼词,用吉祥的祝福和夸张的言词赞美新娘的双亲、新娘的贤慧勤劳和财富人缘等。新郎这方也踊跃参与,互相尽情赞美祝福。大家在宴席上有说有唱,言辞诙谐幽默、妙趣横生。当年轻的男男女女走下座位,围著篝火载歌载舞起来时,更把婚宴气氛推向了高潮。
罗朱缩在最外层的角落里,忙不迭地抓著荤往自个嘴里送。大啊大,这次扎西家娶亲几乎将家里的积蓄耗去一半。他们也是算准了扎西朗措入赘不用花钱,嫁女儿不用花太多钱,剩下三个儿子年龄太小,等过几年要娶亲时,家里又会有丰厚积蓄的。
嗯嗯,婚礼过後,不知道要隔多久才能有这样大块吃,大口喝酒的珍贵机会。她克服著对腥膻味道的心理障碍,努力吞嚼,拼命汲取高蛋白补充营养。
“罗朱阿姐。”忽然,格桑卓玛拖著一个男人兴冲冲地从欢跳的人群中跑过来。
罗朱正在嚼牛,冷不丁被这麽一喊,一个吸气,团顿时卡在喉咙里不上不下。她连忙端起一碗酥油茶猛灌下去,这才摆脱了噎死的下场。
“罗朱阿姐,你难道是饿死鬼投胎的?”格桑卓玛笑著帮她拍背,嘲弄道,“怎麽差点把自个给噎死?”
“谁叫你喊魂的。”她抚著口,没好气道,“朗措都去唱祝歌了,你不去跳舞,跑我这儿干嘛?”
“罗朱阿姐,我给你介绍个人。”格桑卓玛把身边的男人推出去,“这是旺毕家的二儿子旺毕曲姆,跟随做生意的舅舅才从远方回来,你还没怎麽见过呢。今天他来我家道贺,我是专门拉他来见你的。”她扯扯男人的衣袖,催促道,“曲姆,还不快向罗朱阿姐问好。”
“罗朱阿姐,你好。”
旺毕曲姆也是个健壮的小夥子,十八九岁的年纪,黑红脸膛,笑起来一口白牙,看起来颇为憨厚,然而那双细长的眼睛却闪动著明的亮光
“你好,曲姆。”罗朱笑著对小夥子友好地点点头,挪了挪身子,给两人让出位置。
“罗朱阿姐,曲姆每次从外面回来都会带来许许多多有趣的事儿,我最喜欢听了。”格桑卓玛依偎在旺毕曲姆身侧,抓起一个炸果子扔进嘴里,撒娇地推著男人,“曲姆,这次多了一个人听,你可要讲得有趣些喔。”
“好。”旺毕曲姆继续憨憨地笑著,大手抚拍上卓玛的肩膀,将她揽在怀里。明的细眼里涌出浓浓的爱意,显然和他的兄弟们一样深爱著身边的女人。
至此,罗朱对格桑卓玛的三个未婚夫见齐全了。她暗暗啐了一口,这厚脸皮的死妮子运气倒真好,找了三个对她一心一意的兄弟,看来成亲以後绝对能过上幸福加福的生活。作家的话:咳咳,架空架空,此文是在一些史实和事实的基础上据个人爱好架空滴。亲亲们千万不要较真。
第十八章 欢乐的婚礼(三)
“我这次跟阿舅出门,先去的是逻些城,在大昭寺里伏拜了几百年前的伟大赞普松赞干布,还有──”
“等等,你能给我讲讲赞普松赞干布的故事吗?我以前只听阿祖略略讲过,可是她除了说赞普是无比伟大的天神之子外,什麽好故事也讲不出。我问寺里最博学的僧人,却本得不到理会。”格桑卓玛张著一双好奇的眼睛渴求地望著旺毕曲姆。
旺毕曲姆被这双美丽的眼睛望著,心底萌生出被需要的骄傲:“嘿嘿,卓玛,你这次可问对人了。我在逻些城还真听到了不少关於伟大赞普松赞干布的故事,据说他生下来时就能开口说话,十三岁时就继承了······”
逻些城?大昭寺?松赞干布?
逻些城不就是拉萨的古称吗?松赞干布是数百年前的伟大藏王,大昭寺是唐朝文成公主所建。那现在的中原该是什麽朝代?五代十国?宋元?还是明初?旁观这里的服饰、饮食、风俗和婚礼现场,没法判断具体属於哪一个地区,所有的东西总是与自己所知的有著一定出入。
可是这里也有逻些城,也有松赞干布,也有大昭寺和唐蕃古道,那麽是历史中途变轨了?罗朱轻轻扣了扣想得迷糊的脑袋,不管是历史变轨也好,是原封不动地延续也好,反正她是真真切切地穿越了,生活在了古代的高原上。她活著,就要对自己的生命负责。
思绪随著旺毕曲姆的讲述翻飞,她想到了那个在和亲历史上留下赫赫声名的文成公主。
“美丽的文成公主啊,你从遥远的大唐来,带来的种子三百六十种,美丽的文成公主啊,你从遥远的大唐来,带来的禽兽三百六十种,美丽的文成公主啊,你从遥远的大唐来,带来的工匠三百六十行,美丽的文成公主啊,你从遥远的大唐来,带来的绸缎三百六十种,美丽的文成公主啊,你从遥远的大唐来,佛主的光芒照亮了大地······”後世藏民们在歌声中传诵著她的功绩,将她的身影留在壁画上,寺庙里。然而作为一个女人,她真的像传说故事里那般和英俊的松赞干布一见锺情,相依相偎,携手过著幸福的生活吗?
一个十六岁的少女历经艰难跋涉,在拉萨城外又经过漫长的四年等待後才终於以大唐高贵公主的身份进入了拉萨城,她的洞房花烛都是在城外度过的。她嫁过去时,丈夫已经有了三个藏妃,还迎娶了尼泊尔的墀尊公主为王妃。为她修建了巍峨雄伟的布达拉又怎样?给了她独有的“赞蒙”封号又怎样?那被女人瓜分後的王者之心到底有多少是属於她这个女人的,而不是属於她背後实力雄厚的大唐国。入城六年,丈夫就去世了。她一生无子无女依靠,寡居了三十年,又是怎样独自度过漫长而凄凉的日子?或许作为一个文化传播交流的大使她是出色的,可作为一个女人,她却是不幸而悲哀的。
为那个伟大而悲哀的女黯然叹息一声,罗朱庆幸自己没有身死魂穿在文成公主身上。旋而唇角一翘,又不由自嘲天马行空的胡思乱想。
“······後来,我离开逻些城,去了古格王城,在那里看见了许许多多不曾见过的东西,还有许多身著奇装异服的外族人。”旺毕曲姆的讲述还在继续,也逐渐勾起了她聆听的兴趣。
古格王城?难道是吐蕃王朝末代赞普朗达玛的重孙德吉尼玛衮在吐蕃王朝崩溃後,率领亲随逃亡阿里所建立的那个古格王国?!古格王朝有七百多年的统治历史,在现代二十一世纪中,辉煌的王只余下无数的石堡废墟,静静地矗立在西部高原的黄沙大漠中。
突然间,罗朱涌出一股去看看的强烈冲动。她在现代参观过古格王遗址,站在王最顶端的废墟上,俯瞰下面的土林,中满是历史的苍凉。现在她居然有机会去见证过往历史的灿烂与辉煌,即便她不是一个考古学者,作为一个曾经的驴行者,却也难以抑制心中的激动和兴奋。
“曲姆,古格王城里有古格王吗?长什麽样?”她抢在格桑卓玛之前开口询问道。
“我这个小小的平民怎麽可能看见古格王?不过古格民众对古格王非常敬畏,传说他和几百年前的伟大赞普松赞干布一样是天神之子。天生便能召唤秃鹫,指挥雪豹。他的身躯像野犛牛一样雄壮强健,眼睛像秃鹫一样威严锐利,力气像熊一样可怕,速度像豹一样迅捷。他比狮子还高贵,比野狼还残忍,比······”
罗朱看著还在滔滔不绝忠实转述传言的旺毕曲姆,嘴角抽了抽,额际滑下一条黑线。这y的确定他说的是人而不是禽兽混合体?人要真长成那样还叫人麽?可格桑卓玛却听得津津有味,她也不好打断让人家重新换个话题,只有继续耐著子听著,终於拨云见日地等到旺毕曲姆转开话锋了。
“······在古格王城中,还有一个备受民众尊敬爱戴的莲华法王。据说他自幼出家,五岁便进行了灌顶,七岁时前往逻些城······”
旺毕曲姆的话锋只是从一个人的传说转到了另一个人的传说,玄乎又玄的内容听得她无趣无聊至极。
“罗朱,快过来跳舞!”扎西朗措向阿兄和阿嫂献上祝歌後,快步寻了过来,朝她招呼道。
已经快要听得打呵欠的罗朱如蒙大赦,对格桑卓玛歉意地笑笑:“对不起,卓玛,朗措在邀请我跳舞。”
“去吧,去吧。”听得入迷的格桑卓玛挥苍蝇般甩甩手,眼珠紧紧盯著旺毕曲姆,转都不转一下,生怕漏掉一点。
耶,她居然还不受待见了。尼玛的要不是怕惹来麻烦,她肚子里装的故事和传说比旺毕曲姆多了去。何况听万里事不如行万里路,光听有个屁用,尽吸收些虚假知识。等她和扎西朗措成亲後,就拐著他陪自己走出大山,去外面看看。
罗朱心里鄙夷。站起身笑盈盈地朝扎西朗措走去,将自己的手放进他的大手中。在被握住的刹那间,她突然觉得自己虽然平凡渺小,却比伟大的文成公主幸福,也比那对恩爱情仇纠葛不休的父母幸福。
第十九章 婚礼突变(一)
篝火在灿烂的阳光下跳跃得更加明亮耀眼,架上的肥美烤羊被村子里烤手艺出了名的阿叔不断地翻动著,质逐渐变成金黄,散发出诱人的香味儿,眼看就能下架割盛盘了。
牛角琴悠悠拉动,手鼓轻轻敲响。热情的歌谣盘旋高飞,长长的袖子欢快飘舞,无数双皮靴踏出整齐而悦耳的旋律。人们在这个喜庆的日子里尽情地唱著、跳著、笑著、说著,大口喝酒,大口吃,脸上全都洋溢著质朴动人的笑。
“朗措,我今天好开心!”罗朱甩出袖子,右脚顿挫翻转,和扎西朗措迅速错身交换了位置。
“等我们成亲时,你会更开心。”扎西朗措看著笑靥如花的仙女,眉梢眼角和唇角全是浓得化不开的柔情笑意。
罗朱面上一红,朝他啐了一口,俏皮地吐舌做了个鬼脸。脚下连续几个旋动,甩开他舞进了几个博巴姑娘中间。
扎西朗措轻笑出声,左右脚交替踏动,折转旋身,舞进了一群小夥子中间。
“羊烤好罗!”烤羊大叔高声唱喊,又洒下一层喜悦,惹来阵阵叫好。
金黄喷香而又热气腾腾的烤羊被搁到了篝火边的案板上,大叔拎起锋利的尖刀正准备剔骨割。蓦地,一声嘹亮的号角穿透婚礼的喧沸,钻进每个人的耳朵。不等人回神,又是一声拉长的号角紧接著穿越而来。
喧闹的婚礼现场犹如被浇泼了冰水一般,顿时凝固静谧。人们站直了身,目光朝声音的发源处望去。
在东面的山头,有一座高高的雕塔,号角声正是从那里传出来的。雕塔之下,领主居住的山腰处隐隐绰绰可见许多人影晃动。
嘹亮悠长的号角一声紧接一声,那不是欢庆的号角,而是宣告敌人来袭,集结兵士作战的号角。
“糟了,有敌人袭击!”站在宴席主位的扎西阿爸浓眉紧锁,旋而大声喊道,“婚礼暂停!青壮男人立刻穿甲拿武器向领主家集合,老人、女人和小孩找地方躲好!”在纳木阿村,扎西阿爸有著不亚於村长的威信。他说的话,很多时候连村长也要听从。
话音刚落,凝固的婚礼现场又喧哗起来,欢乐的气氛被紧张恐慌取代,汇聚在一团的人群像炸了锅的油四下溅开,其间夹杂了孩子无措的哭声、女人尖利的喊声以及男人们紧张的吼声。
罗朱立在原地,茫然地看著迅速奔逃的人群。咋······咋回事?这方圆百里的高山草甸连绵起伏,河谷农田丰饶可喜,牛羊兴旺,领主温和,百姓安居,她来了半年,每天触目所见的都是一个安宁祥和的世外桃源,咋会突然就面临敌人的袭击了?哪里的敌人?失神间,肩膀被一个奔蹿的女人猛地撞上,她身体一晃,眼看就要栽倒在地,沦为众人踩踏的对象。
“小心!”一双砺黝黑的大手及时稳住她的身体,避免了一场要人命的踩踏事故。随即整个人被抱起,在乱成一锅粥的人群中迅速穿梭。
屋外欢庆的人群眨眼散去。四处是翻到的矮桌,各类狼籍倾洒的食物。案板上的烤羊也不知被谁撞进火堆中,发出难闻的焦糊味儿。
“朗措!”她紧紧抓住扎西朗措的袍襟,直到被小心放在了屋堂中,仍旧是满脸满眼的茫然。
“罗朱不怕。应该又是格拉多荣领主率兵袭击。”扎西朗措柔声安慰道,“几乎每隔一年他就会来闹一场,你安心和阿祖她们躲好,要不了多久我就会回来的。”
“朗措,磨蹭什麽,还不快去准备!”扎西阿爸撩开布帘走进屋堂,对扎西朗措厉声喝道,“我们先去马棚拉马,你快点跟来。”那身喜庆的长袖皮袍换成了简单方便的短袖皮袍,脖颈的硕大饰物一应取下,前後背和腰部都穿戴了陋的褐色皮甲。腰间挎著大刀,背上背著弓箭,剽悍中透出几分凶煞。跟在他身後的扎西次仁和扎西泽仁也都是同样的装扮。
“是,阿爸。”扎西朗措拍拍罗朱的头,对她安抚地笑了笑,便头也不回地朝西屋的储物室跑去。
“朗措──”罗朱心头突跳,伸手抓他,却抓了个空。
送亲的队伍以新娘舅舅在内的六个青壮男人并赶来参加婚礼的旺毕曲姆全都在扎西家脱去累赘的装饰,将身上的袍子捆紧,挎刀背箭,随著扎西阿爸一道走了出去。他们所在的村落与纳木阿村同属一个领主,面对入侵的敌人,都有参战的义务。
“阿妮子,快跟我过来。”扎西阿妈牵著德央,上前抓住还在发呆的罗朱迈出大门往牛棚疾步走去。新娘子已经从北屋婚房里走了出来,扶著扎西阿祖尾随在後。格桑卓玛和旺毕曲姆匆匆告别後,也牵著格荣和多荣径直跟了过来。
“阿姆,朗措······朗措不是兵士啊!”身子不由自主地被扎西阿妈扯著往牛棚跑,罗朱担心地扭头回望。
“阿妮子,在我们这儿只要领主吹响作战的集结号角,十几个村子里的青壮男人都得拿起武器参战。老人、女人和小孩就寻个地方躲好,免得被偷袭的敌人找到,拖男人的後腿。”扎西阿妈的眉头皱得紧紧的,眼底深处是浓浓的担忧和愤慨,“格拉多荣领主的领地与我们相邻,他凶残好斗,时时想著侵占我们领主的土地和财产。过年时就曾偷袭过一次,被领主打得惨败。我们好不容易才过了大半年的平稳日子,没想到他会在今天又来袭击。”
“我阿爸和阿兄都是顶尖的勇猛,一定会杀光敌人平安回来的。”德央甩开扎西阿妈的手,在前面倒退著走。骄傲地对众人挺起脯,用力拍了拍,豪气干云地说道,“等我再长两岁,我就可以和阿爸阿兄们一起上战场为领主杀敌,成为一个顶尖的男人。”
“我们也是!”两个双胞胎男孩不甘示弱地挣开格桑卓玛的手,也蹦跳著狂拍脯道,“到时候我们一定会像阿兄们一样受到姑娘们爱慕的。”
“再长两年,你们也不过十二三岁,离顶尖男人的还远著呢,哪儿来的姑娘爱慕?”扎西阿祖被三个男孩的豪言童语逗笑了,浑浊温和的眼中溢出对孙子的宠爱,“还是先跟著你们阿爸和阿兄学好本事,长个四五年再说。”
扎西阿祖的一席话逗笑了所有人,紧张恐慌的气氛倏地消褪不少。这时,急促的马蹄声响起,不时有一道剽悍的身影策马从身边掠过,往远处的山腰汇聚,这当中也包括了她们家的男人,笑声突地又变成压抑的沈默。
等大家默然走到牛棚时,格桑卓玛才甩甩头,故作轻快地笑道:“阿爸阿兄们是顶尖的男人,旺毕曲姆经常在外闯荡,也是顶尖的男人。我看阿嫂的舅舅和几个送亲的小夥个个勇猛剽悍,肯定也是顶尖的男人,他们都不用我们瞎担心。阿妈,我们快躲起来,别让他们担心,拖他们的後腿。”
“卓玛说得对。”扎西阿妈定定神,拉了拉嘴角,使劲握了握罗朱的手以示安慰,便和格桑卓玛一起将牛棚角落里堆积的干草刨开,露出个一米见方的石板。当把石板挪开後,霍然露出个仅供一人钻入的窄小地窖口。
扎西阿妈对新娶的媳妇喊道:“德珍,快扶阿祖躲进来。”
新娘子达瓦德珍脆生生地应了一句,扶著扎西阿祖慢慢下了地窖,接著是三个小男孩。
站在地窖口,罗朱的脑子里还是空茫茫的,没法子正常运转。
自己咋就突然成了地道战里躲日本鬼子的老百姓了呢?
第二十章 婚礼突变(二)
“罗朱阿姐,快下去!”
木然的身体被格桑卓玛推了一把,她这才震了一下,慢慢回过神来。抬脚正要下去,又猛地收回来,礼貌地对扎西阿妈道:“阿姆,您先下。”
“阿妮子下去就行了。我和卓玛还要盖石板,堆干草呢。”扎西阿妈笑著摇头拒绝。
是了,这大石板需要人重新把它盖好,也需要人重新把干草堆伪装好。罗朱了解地点点头,再次伸出脚,又突然再次顿住。让开身体,抬头对扎西阿妈认真道:“阿姆,你下去,我和卓玛盖石板、堆干草。”
“不,阿妮子下去。”
“阿姆下去。”
“哎呀,你们别争了,我们家又不是只有这一处躲藏的地方。”格桑卓玛无奈地跺脚,“敌人会不会偷袭到村子里还是没影儿的事,有什麽好争的。我做主,罗朱阿姐下去。”
“不,阿姆下去。”罗朱认真的表情不变分毫,认真的口吻也没半点变化。
扎西阿妈和格桑卓玛面面相觑,正待再劝。她又平平静静地重复了一次:“阿姆下去。”
经过半年的相处,她们一家对罗朱某些时候迸发的执拗也有一定的了解,此时此刻只有妥协退步。转念又想到这处地窖虽说是最隐秘的藏身处,但十几年来,敌人还从未袭击进村子里过。只在家里随便找个隐秘地方躲起来的人也为数不少,应该不会出什麽大问题。
“阿姆下去。”罗朱看到扎西阿妈脸上的松动,唇角溢散出淡淡的温和笑容。
“行,阿姆下去,阿妮子和卓玛可要躲好了。”扎西阿妈不再推拒,牵起罗朱的手拍了拍,慢慢缩身进了地窖。
罗朱和格桑卓玛抬动石板盖好地窖口,又将干草原封不动地堆在上面,消灭掉一切躲藏痕迹。
呼──
终於把老弱孕安排好了。罗朱拍去手里的灰尘,偏头对格桑卓玛笑问:“卓玛,我们藏哪儿?”
格桑卓玛对她神秘一笑,走到草堆旁边的昏暗土墙边,手朝某条裂缝按下去。以裂缝为界限,土墙上翻转出一个窄窄的黑暗小门。
“这道用来避难的夹墙只能供两个人躲藏,进来吧。”她牵著罗朱的手小心翼翼地挤进小门,叮嘱道,“力气轻些,别把土坯弄坏了。”
当土门重新转回原位时,夹墙内陷入了混沌的黑暗,只有头顶上方几条小小的缝隙透进几丝微弱的亮光,也为狭小的空间带来一缕新鲜的空气。离鼻尖一寸之外是干燥的土坯墙,後背紧贴的也是干燥的土坯墙,鼻端不但充斥著泥土味儿、干草味儿,还充斥著浓郁的膻腥味儿和犛牛的屎尿味。
“我们会站著在这里躲上多久?”她徐徐吐出一口长气,压低声音问道。尼玛的抗日战争影片中,老百姓的躲藏地有大锅灶和柴圈下、有米缸和水缸中、有牲畜的食槽下······总之只有想不出的,没有想不到的。彼时她看得兴高采烈,没想到转眼间她也坑爹地体验上了。她不怕练站功,怕的是被屎尿腥膻味儿给熏死。
“躲到阿爸和阿兄来敲墙。”
“要多长时间?”
“可能半天,可能一天,我也不知道。”格桑卓玛顿了顿,又补充道,“从细缝中,可以看到天明天黑。”
“有吃的吗?”
“地窖里有炒好的青稞面,还有一大壶水,够六个人撑上三天,不过夹墙里什麽也没有。”
“哦。”
罗朱淡淡应了一声後,夹墙内便陷入了安静。
“······你为什麽坚持不躲到地窖里?”寂静了一会儿,格桑卓玛突然问道。
“难道你一个人能搬动石板?”她盯著黑乎乎的土墙,奇怪地反问。
“少装傻,我要听实话。”
“······地窖里老的老,小的小,还有个孕妇,个个都是需要照顾的弱势群体。我最不会照顾人,杵在旁边也是废物一个。你阿妈就不同了,是阿祖的媳妇,是孕妇的婆婆,是三个小孩子的阿妈。温柔体贴、身强力壮,照顾起人来是顶尖的贤惠,怎麽都比我有用多了。”
“······合著你是想累死我阿妈啊。”格桑卓玛微微侧头,说的虽是咬牙切齿,唇角却在暗黑的空间中悄悄翘起。别扭的罗朱阿姐真是可爱呢。
“没有,我只是很有自知之明。”罗朱将两手拢进袖袍里,谨慎道,“对了,我们还是少说话,免得暴露目标。”这裂缝遍布的土坯夹墙应该不咋隔音?还好,这里空间虽然狭小,温度却不是很低。身上羽绒冲锋衣,抓绒衣抓绒裤一应俱全,没感觉太冷,就不知会不会在这里待到晚上,希望出来时不会冻成了一人体冰棍。
“嘻嘻,罗朱阿姐,其实这十几年来,村子里就没被敌人侵入过呢。那些敌人全被领主率兵打退在河谷山丘之外,你不用太过紧张。”
“那为什麽都要躲起来?你阿爸当时不是吼得很严肃麽?”
“因为村子在十几年前被敌人偷袭过一次啊。听阿妈讲那时有一股敌人从山侧小路绕进村子,找到一个村人就杀掉一个,凶残极了。幸亏阿爸带著兵士们及时回村杀死了敌人,不然整个村子就荒了。从那儿以後,家家户户都弄了隐蔽的躲藏地。一到有情况时,男人们上战场,留下的人就躲起来,逐渐形成了一种习惯。”
一朝被蛇咬,十年怕草绳。她表示万分理解。不过为毛听了格桑卓玛的阐述後,她有种大家一起躲猫猫的滑稽感和黑线感?有心不躲吧,众人皆躲你不躲,是会遭鄙视的。何况俗话说得好,不怕万一,就怕一万。村子里要真闯进了敌人,见到她这麽个瞎晃荡的人,顺手一刀把她哢嚓了咋办?
生命可贵,可贵的生命只有一次,这辈子不说死得重於泰山,至少也不能死得轻於鸿毛吧?
啊啊啊,这屋脊高原自吐蕃王朝崩溃以後,就一直处於割据分裂局面。大大小小的封建领主集团势力常年争斗,相互吞噬,整个社会动荡不安。她这半年来过得实在是太舒心太安稳了,竟然连周边危险情况都没做一丁点的初略了解。
难怪这里的男人个个都有早起练习体能、相互切磋骑术、箭术和刀术的好习惯,原来是全民皆兵来著。罗朱几乎要仰天咆哮了。尼玛的杀千刀的老天为毛不让她穿到汉唐盛世?康乾盛世?就算魂穿成文成公主,身穿成文成公主的陪嫁丫头她也不介意了,至少当时的中原和吐蕃都处在一个相对稳定富庶的时代,安全系数比现在高出许多倍。
“罗朱阿姐,你在干什麽?”格桑卓玛见她半天没回应自己的话,不由好奇地问道。
能说她在进行激烈的脑力风暴吗?抿抿嘴,她缓缓吐出两个字:“睡觉。”
“你能像马儿一样站著睡觉?”格桑卓玛更好奇了。
“人怎麽可能不如畜牲?”她幽幽答道,“所以,马能站著睡,我也能······”细微的余音消散在暗黑中,缥缈无波。
······
格桑卓玛默然,垂眸,努力试著站立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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