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驾驶飞艇的少年俨然就是李维念念不忘的红头发小子。他懒洋洋的咬着棒糖,眼神好似专注的注视着光屏上不断移动的地图,实际却很不耐烦。
为什么大好的休息日,他还要被拉来做各种壮丁?表演…表演就算了,就当是给亚伯解闷,但是为什么他还要来这里晒太阳?!为什么这个破家伙里面竟然没有冷气?!
“烦死了!!!!”少年突然暴喝一声,狂暴的砸了一下操作台,还在碎碎念的约翰吓得噤声,一口口水呛到气管里还硬忍着不敢咳嗽。
“你干嘛?”雅各转头瞥他,不耐烦的问:“你那什么表情?我欠你钱?”
约翰咳了一声,皮笑肉不笑的看着他,然后从腿上摸了一根含了一半的棒糖。
“你嘴里喷出来的。”
雅各瞪着他,还带着青涩的俊脸上微微泛红,衬着火红的短发格外显眼。他满不在乎的抢过沾着口水的棒糖重新塞进嘴里,然后继续控制开始下坠的飞艇升上空中,一边含着糖咕哝,一边不时阴沉的瞥约翰几眼。
约翰浑身毛骨悚然,只想快点把这瘟神送回斯恺尔。被瘟神记恨神马的实在太可怕了,他要回去找美女军医检查一下,获得一点安慰。
此时,红发的少年还惦记着躲在他寝室里睡觉的人,根本没意识到自己也被人“惦记”着。
三个小时后,如果从沙漠上方看,七八千的军院新生已经分成若干个队伍,快得已经接近斯恺尔城所在的绿洲,只要再翻过三个沙丘就可以看见…而慢的却不是因为速度,方向都弄错的话,只会偏离甚至远离目的地。因为军院所发的制服中都有信号器,所以他们的位置都会被随时掌控。再过不久,就会有飞艇去接那些注定不可能在傍晚前到达斯恺尔的学员,再根据具体情况,决定他们的去留。
李维爬上沙丘,疲惫的站直身体往远处眺望。
绚烂的夕阳将整个沙漠染上火焰的颜色,而视线所及的那个庞大的城市,已经近在眼前。
“终于到了…”喀什站在他旁边喃喃说道。
是啊,到了那里,也才刚刚开始而已。
☆、第十二章初吻被个小鬼夺走是件耻辱的事
一个正常的体力充沛的男性在路况良好的平地上行走一公里大概需要十分钟左右,而同样条件的女性则要花上十五分钟甚至更多才能走完同样的路程。这组数据并不是为了表明男女性之间的个体差异,而是更简单的显示,无论男女,在沙漠里顶着太阳徒步走完二十五公里是多么痛苦的事情。
李维的体力自然要比普通人好很多,走到西边的城门时,除了他和喀什,也只有两三人站在那里等着第一队人集合,这个时候距离测试开始已经过去了将近四小时。十分钟后,爱蜜莉亚带着三个女生赶到了集合点。
一名应该是老师的男人板着脸在电子板上记录,然后看了看手腕上的通讯器:“整四个小时,第一小队集合!”
李维站在队伍里大致看了下,所谓的第一小队一共九个人,五男四女。他、喀什以及爱蜜莉亚以外,还有尼克勒斯和那个蓝胡子家族的人,其余都是不认识的。
“机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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