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很快就一茬接一茬地谈起了恋爱,花钱也越来越大手笔,除了向父母伸手要钱,他没有任何金钱来源。这样下去不是办法,于是在他快满十八的时候,父母将他送到一个远房亲戚家的饭店里学厨。
陆升带着写痞气,长得不错,很快跟店里一个姑娘看对了眼,他开始追求起人家来。
姑娘比他大两岁,也知道他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心性,一直拖着没答应。陆鸣追了她大半年,终于是在自己快要十九岁的时候,把人追到手了。
或许是从前的恋爱谈得过于顺利,两人刚在一起时,陆升是真喜欢她,也是真心对她好。以至于从学厨到正式工作快一年了,他愣是一分钱也没存下。
翻过十九岁的这道坎儿,陆升就离开了饭店,想自己干。大约是觉得他这想法还不成熟,姑娘没有脑子一热跟着辞职,而是继续留在了饭店。
陆升的父母见他言辞恳切,充满了对即将展开的事业的向往,咬了咬牙拿出积蓄,投资他开了家炒菜馆。有首老歌怎么唱来着,“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没有人随随便成功”,陆升,就是这个“没有人”。
店垮了,钱都搭了进去不说,还欠了一笔债。
偏偏这时,姑娘怀孕了。
这是她和陆升的第一个孩子,但他们不能要,陆升年龄未到,家里的经济状况更不允许。他们的第一个孩子,就这样意外地来了,轻飘飘地走了。
自那以后,姑娘便住进了陆升家。
陆升父母心疼孩子,别人的女儿也是心肝宝贝,全心全意照顾她,拿她当自己家人一般。姑娘也就放了心,打算跟着陆升好好过。
但陆升始终不愿意长大,他任性,他潇洒,他我行我素。
想上班了,就到亲戚的饭店干几个月,不想干了,就回家歇着,偶尔上店里看几眼。
直到22岁这年,姑娘再一次怀孕,两人别无选择,只能结婚。
姑娘是个身体不好的姑娘,用一个成语形容就是“面黄肌瘦”。上一次流产时大夫便说过最好不要有第二次,否则再想怀孕就难了。
她要留下这个孩子,即使她已经不那么有信心可以和陆升好好地走下去了。
结婚时还好好的,甚至在氛围的渲染下,新人宣誓那一刻,陆升还落了两滴眼泪。可喜宴完了后不过三天,陆升便说要离婚。那阵仗,似乎天王老子来了也无法改变什么。
没人想到他会忽然变卦,而他只是说,不是忽然,他就早不喜欢姑娘了,为了孩子才不得已答应结婚的。可是结婚之后又觉得,两个人没有爱情,生活在一起很痛苦。
多么正当,多么冠冕堂皇啊。
姑娘也有自尊心,她本想这个孩子也不要了,但婚礼举行时,陆家的亲戚都知道她怀孕了,陆升父母也舍不得她再糟蹋身体。两相权衡下,她答应生下来,为了孩子将来的户口着想,她又等到陆升年满22周岁,两人到民政局拿了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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