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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诩真理,站到了制高点上,俯瞰他人,洋洋得意。只要逮到别人一丁点儿的错处,就痛打落水狗,恨不得一棍子就把别人捅到身后老远,甚至打死打残,生怕别人不比自己差。

之前也是这样,因为他不喜欢我喜欢的书店,我便反驳甚至嘲讽他。

我果然是可耻的我。

好悲哀啊。

“胖儿,你考不考虑,养条狗啊?”他忽然问道。

“不要。”我果断地拒绝。

像是早就猜到了我的答案,赵云牙并没有很惊讶,也没有追问为什么。

“赵云牙,我不想养狗,不想养除了你以外的所有生物。”

“你这意思,我是你的宠物咯?”

我没有心情同他嘻嘻哈哈。

良久,他语气明快地道:“你就不要再想小花啦!它早就上天做神宠了,逍遥得很。”

小花是我以前养的一只仓鼠。

那是我独居的第一年。

那时候,矫情的我常去一个废旧工厂里散心,宛如一个伤情的琼瑶女郎。

结果有一天,我一不小心就掉进了一个下水道窟窿,在里面困了五六天。

当时我很害怕,我以为我会死,没想到最后还是被工人发现了,消防员把我给救了上来,我还上了新闻。

幸好我当时被蒙着头,还打了马赛克,我的爸妈没有从新闻里认出我来。

小花饿死了。

我不知道它饿死于第几天。

但我还是想活着,想好好地活着,所以我烧掉了与它有关的所有东西,没有同任何一个人讲起。

我没有抱怨,我知道的,蜻蜓点水鱼打花,没用的嘛。

更何况我那段时间有事可做----我迷上了喝烧酒。

我酒量不好,一瓶半就差不多醉了,但我酒品还行,喝多了只想睡觉。

我从网上买酒,或者点超市的外卖,两小时内就能送达。

喝酒之前,我会先把垃圾桶清理干净,放在床头,预防半夜想吐。

我还会提前烧好一大锅开水晾着,提前预约时间煲好半锅小米粥保温着,为了应对第二天酒醒后的口干舌燥和辘辘饥肠。

做完了所有的准备工作,我一杯接一杯喝下果汁味的烧酒,很甜,比生活中的很多东西都甜。

窗外夕阳西下,对面大厦的楼灯随着人们的进进出出而一明一灭。

我面向窗外,就像一头山崖上的石狮子,看到天光敛去,夜与灯辉粉墨登场,一语不发。

我还有什么可说的呢,肚里的酒把一切想说的话都淹没了。

好几年了,我都已经不喝烧酒了,当然也已经早就忘记小花了。

我甚至已经不能确切想起它的毛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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