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节省车票钱,周先恒是自己一个人来学校报道的。
他穿了一身在他认知中价格很贵的衣服,拖着一个大大的行李箱,站在教学楼前,跟其他人一起排队。
那个时候,他第一次意识到,人和人之间的差距,是如此的大。
排了半天的队,终于把报道的事办好了,结果转身离开的时候,箱子没拉好,撞到了其他人。
“对不起……”他一边慌张的道歉,抬头就对上一张精致美丽的脸。
女孩笑着摇头,“没关系。”而后俯身弯腰,从地上捡起一样东西,递到他面前,“给,这是你掉的。”
看着那只白皙纤细的手,耳边回响着轻柔悦耳的声音,没来由的,周先恒只觉得心跳忽然一下子跳得很快,脸也抑制不住的发热,说话都有些结巴了,“谢……谢谢!”
“不客气。”女孩笑着说道。
那是周先恒初次遇见王诺弦,第一眼就喜欢上了。
后来得知她跟自己在同一个班级的时候,周先恒忍不住的去想,这是不是就是缘分?
不过很快,他的幻想就被打破了。
男生宿舍夜里闲聊的时候,他从其他人口中,得知了王诺弦的一切情况。比如她是这座城市土生土长的,从小品学兼优,家里开公司,资产过亿,且就她一个孩子……
“我觉得吧,像王诺弦这样人长得漂亮身材好性格好,家里还巨有钱的,谁要能娶到她,简直就是几辈子积德,这辈子都不用奋斗了!”
“升职加薪当上总经理……不对,顺序错了,应该是先迎娶白富美,然后升职加薪当总经理出任ceo,走上人生巅峰,简直完美!”
那时候说这些话的人,其实只是说着玩,戏言而已,并没有怎么放在心上。
偏偏旁听的周先恒上了心,那之后就开始关注王诺弦的情况,早晨几点出宿舍,走哪条路,去哪里吃早餐,图书馆喜欢坐哪个位置……像是个变态跟踪狂一般,无时无刻不在关注王诺弦。
可是任凭他了解得有多清楚,制造出再多的偶遇,王诺弦始终都只是礼貌而疏离的,跟他打一个招呼,便离开了,不会多看他一眼。
大学一年下来,周先恒觉得自己快要疯了。
心里疯狂的爱意,已经有些变了味道。
他开始怨恨。恨周父周母没出息,以至于他只能是一个农村人。又恨王诺弦,觉得她是看不起他出身农村,所以对他的爱与付出视而不见。
那时候,他的心理已经开始有些扭曲了。
但是在大二这年,事情发生了转机。
他在学校附近的地摊闲逛时,无意间看到了一截指骨,看起来十分的普通,但是似乎有一个声音在对他说,无论如何也一定要买下。后来他花了十块钱把指骨买下,拿在手里反反复复的看,也没觉得有什么奇怪的,就随手揣在了衣服兜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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