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时候,你为什么忍了下来?”姜晴天问。
血鹰闻言,偏头看向远方,神情似乎有些恍惚的感觉,“那个时候,在动手的时候,我忽然想到,如果我动手杀人了,不管是为了什么,他都一定会不开心的。”
它和老人一起生活的那些年里,对方时常与它说起他儿子的事,哪怕它从未在他面前吐露人言,他也毫不厌倦的,一次又一次的说起。
老人的儿子,从小品学兼优,运动天赋也很好,长大后顺利考进大学,毕业后进入公安系统,成为一名警察,最终的结局是因公殉职。老人每次提起这个儿子,悲伤之余,还有一种自豪,那是他的孩子,是他的自豪……
起初的时候,血鹰听不懂这些复杂的话里的意思,但是能感觉到老人内心的痛苦。后来它勉强能听懂后,便陪着老人一起难受。
血鹰伪装成一只毫不起眼的小麻雀,老人却把它当孩子来对待,不然哪能把好不容易才能吃一顿的肉,都省下给它吃?
而作为他的孩子,可以一事无成,碌碌无为……但无论如何,不能是个杀人犯!
“尽管他已经死了,不管我做什么,他都不可能再知道,可是我依旧不想给他抹黑,就算不能像他的孩子一样成为他的骄傲,至少不会变成他的耻辱。”
的确是这么个道理,但是很多时候,话说起来容易,真正要做到太难了。
而血鹰克服了这种困难,忍下了满腔的杀意。
“我就站在树梢上,看着那些人,看他们最后要怎么办。一直到了傍晚,哭喊与打骂才结束,那个人最终没有去自首,不仅如此,他甚至还想跑躲起,呵呵……”
血鹰说着话,转着头扫了一圈在场的众人,“我说过,人不是我杀的。”
它的确没有杀那个人,但是不代表就此放过他。
“我打了他一顿,打瘸了他的狗脚杆,让他想跑都跑不脱。然后我就打了电话报警,讲这边杀人了,把地址报过去,等警察来抓他。”
血鹰下手很有分寸,像极了经验丰富的社会人,一顿胖揍能让人吃够苦头,但又不会伤及筋骨,只是点皮肉伤,还是套麻袋式的行事风格,一套打完,被打的人根本不知道是谁打了自己。
不过随着社会的发展,套麻袋渐渐不怎么有用了,因为大街小巷到处是监控,死角极少。同样的,血鹰以为自己的行动十分隐秘,却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还有管理处的存在,这些修习玄门术法的人,可以根据一点残留的气息,找到更多的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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