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写得清楚,「他」就是作者,而作者之所以要这样写,间接地来自读者的需求,大部分的作者都想讨好读者:亦即是说,不只我,你也是「他」的一分子。在文章里,作者便是上帝,是绝对的权威者,他注定了角色的命运与行事方式,那麽,角色有机会冲破作者吗
角色有机会从作者的手里取得自由吗樊梦便是一个试图从作者手里取得自由、反抗作者的角色。可是,到了最後,他的悲哀在於,他还是受制於作者——即我本人。
文末我留下一些供大家想像的问题:
樊梦以後会跟乔楚在一起吗楚兆春知道樊梦的梦吗他们三人之後有何发展
而商业耽美文角色的悲哀即在於此处:只要作者与读者高兴,笔下角色便如同刀俎上的鱼肉,任凭宰割,多荒谬的事也要做——正如此文末最後所暗示的情节,乔楚与樊梦在梦里纠缠。这麽一个不合情理的情节也能写出来吗
难道读者一声「这cp好萌,作者大人写吧」,就能制造一对新cp难道作者一个意念「现在流行什麽类型的故事,我就去写,我写完後希望会有很多人留言赞我写得好」,然後就创造一篇肉文或一篇无聊文章里苍白的角色吗
那些为了流行、为了读者、为了点数、为了点击的作者,有什麽配对写不出又有什麽情节掰不出来那些怕触怒读者的作者,又怎敢将一篇欢乐文写成悲剧结局小心翼翼地去写,生怕写下一个所谓雷的情节然後使读者跑掉——不过,就是这样的一种生存方式。
我们这些写流行作品的作者只是一群没有太多尊严、贩卖慾与梦的无聊人。
卑微、依附於读者生存,一种可悲的东西。即使有满足,也不过是幻觉、一时的自我满足,药效过後便有无限的空虚。误以为有很多人等着看我们写的东西,可是,只有自己才是自己文章最忠实的读者——世界上也只有自己会如此关注自己写的东西,并催眠自己相信,有很多人喜欢读自己的文章。
如此满足,如此自恋。
到头来,一切成空,我从来没拥有过什麽。
我所写的《春梦》,便是这样一篇没有意思得很、扫兴得很的文章——跟我这个人一样:一坨没有肉汁、也毫不鲜味的肉渣。人见而弃之,置於路旁也惹不起人去踢一下的一块猪头骨。
我所能写的,也只是这麽一点无聊东西,而非那些惊天动地泣鬼神、爱得死去活来的爱情小说。我的文章没有爱,没有生离死别,没有承诺,没有幸福,没有王子与王子快[快乐乐地生活下去。只是一堆寂寞而空洞的东西。我实在也没绝对的勇气去触怒所有读者,因为我只是卑微地,希望世上还有会愿意进入我微不足道的文字世界。
倾吐,然後期待有人看我的倾吐。
该是多无聊的人才能写出这种东西来
这场《春梦》,只不过是一篇破碎的口水文,一场使人烦厌的无病shenyin。
有缘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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