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不知道为什么,林初无聊就会写写歌,好像这样才能表达自己内心羞涩却又浓烈的爱。
当然歌曲的所有内容都关乎宋景延。
在一次帮教授整理文件时候,一张纸从林初的笔记本里掉了出来,教授捡到之后看了一眼,很是欣赏。
“这曲子是你写的?”
林初这才发现教授手里的曲谱,有些不好意思回答,“嗯,无聊的时候写写。”
“写的很好。”
“是吗?”林初从来没有想过把这些曲子拿给别人看,毕竟这些曲子都是他写给宋景延的。
“教授你也会看曲谱?”
教授将近五十岁了,带着一副银色边框眼镜,发白的头发往后梳得一丝不苟,总是一副民国书生的模样,看不出来也是懂流行音乐的人。
“不像吗?”教授动了下眼镜,笑眯眯说道,“三十年前,我在大学时候也是搞乐团的,我可是乐队的主唱,红火的时候,好几所大学的人都跑过来支持我们。”
“那后来怎么......”
“怎么成了大学教授是吧,做音乐是要有天赋的,只有真正有天赋的人才能走的远,我们也就是昙花一现而已,那时候乐队少,人们好奇心过了,自然也就没有人关注了。”
“音乐的确很需要天赋。”
这一点林初很赞同,如果当初他拿到美国音乐学院的名额,他应该也是往音乐方面发展,他想如果当时去了美国,他和宋景延还会不会在一起?
应该会吧,当时宋景延说过如果他去美国,他也会跟着去。
想到美国就想起苏逸,苏逸似乎课程很忙,偶尔会给他寄明信片,或者写信,他们之间不像当代的年轻人,好像不习惯用社交软件,似乎信件才能更好的传递彼此的想念。
不过大三之后他们便很少联系了。
“林初,我看你各方面条件都很不错,现在这么流行选秀,你可以去试一试。”
“不不,我对娱乐圈没什么兴趣。”林初当初的设想是想当一个钢琴家,并不是当歌手,而且他对自己的歌声并没多大的信心。
“不一定要进入娱乐圈当艺人,你可以当音乐人,就是写歌给歌手,你这首歌写的就很不错,而且老师对你的文学修养也很有信心,把这首歌填上词,我想会是一首佳作,别嫌老师老啊,老师对流行音乐还是很有研究的。”
林初笑了笑,没想到竟然能得到老师的认可,而且老师这个当音乐人这个提议让他有了重新的想法,他觉得当音乐人似乎还真的是条出路,他现在快大四了,大四完之后就要参加工作,如果真的在报社待一辈子,他可能这辈子都买不起宋景延送他的这只手表。
不知道是不是长大了,林初当初想要和宋景延过一辈子的冲动像是受到各种的阻力,而身份的差距就是最大的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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