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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鲜币)37 沈城的身份

半个月前,朴彩云陪来英国洽谈生意的未婚夫出席一个饭局。金碧辉煌的会所包房内,席上主客位置上坐著的男人她并不陌生,前些日子rmt广告公司和have合作的晚宴上,就是面前这个男人将喝醉酒的戴小芦抱走,她本想去寻,却被rmt的老板挡住了。

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就是have集团的总裁,她未婚夫最需要巴结的对象。

看著身边男人一脸讨好的笑容,心里无端生出些许厌恶,而坐在未婚夫另一侧的男人,自始至终冷著一张脸,别人说话也不回答,几乎都是助理代替,只是无论是谁敬来的酒,他都痛快地喝掉。

心思细腻如朴彩云,一眼就看出这个男人有心事。

酒席散了之後,那双紫色的眼睛和美到不像话的脸就一直萦绕在脑子里,晚上回到宾馆,被有些醉了的未婚夫拉到床上,看著身上的脸,朴彩云第一次觉得反胃。

生长在上流社会里,从小身边就充斥著尔虞我诈、谋算计,每个人都各怀心思,说的每一句话都是有特殊的目的。耳濡目染,即使天还算纯良,慢慢也会发生改变,自身利益和家族利益已经高於一切。所以她能毫不犹豫答应联姻,为了她的未来而扮演著恰当的角色。

而现在,似乎有了更好的“未来”。

於是第二天,她就去见他了。秘书通报之後,电话里传来他低沈的嗓音,他说“让她进来”。

当时她坐在他对面,他半躺在沙发上,手里晃著一杯酒,犀利的紫眸紧紧盯著她,盯得她的脸一阵发热。

他说:“朴小姐今天真是漂亮……”一双眼在她裸露的双腿上流连。

他把她抱到腿上,喂她杯子里辛辣的酒,在她耳边说:“做我的女人,嗯?”他承诺了很多好处,包括给她的,还有她的家族的。

显然,他调查过她。

所以她一厢情愿地认为,他是对她有兴趣才调查她的。却不知,他调查她仅仅是因为她是某个人的室友,不仅是她,戴小芦身边的没一个人,他都了如指掌。

被利益和这个男人的魅力冲昏了头脑,她迫不及待点了头,然後去吻他,却被他推开,男人站起来,拿著酒杯走到玻璃柜前又倒了一杯酒。

再回头,她竟是站在门口,将门上锁,纤纤玉手慢慢拉下连衣裙的拉链,露出娇嫩的肌肤。男人抱著手臂看著她动作,嘴角勾著意味不明的笑。她以为,他在等她主动,以为这是情趣。

後来才知道,他本是在看笑话。

她赤裸白嫩的脯贴上来的时候,他将酒杯又凑到她唇上,看著她乖乖喝下,他满意地笑了,转身走办公桌後面,看著衣衫半解的她,淡淡道:“我不喜欢我的女人跟著我的时候还与别的男人纠缠,回去处理干净再来找我。还有,我只养情妇,但是得到的绝对比你从那个联姻里得到的多。”

他这麽说,她就更加深信不疑,虽然有一点点失落,但是这才是这个男人的魅力,足够冷血,绝对无情。反正就连那个像妖一样美丽的angel都没有留住他的心,她也不奢望自己能得到,只要能从他身上得到她想要的就行了。

第二天她才知道,这只不过是一个心情不好的男人的恶作剧。她跟未婚夫分了手再去找她,却连have集团的大门都没进去半步。

被耍了让她很愤怒,可是又心知have本是自己惹不起的,只能有苦往自己肚子里咽,後来她厚著脸皮给未婚夫打电话,手机号码却变成了空号。

心情不好连学校也懒得去了,请了假後就成天混在酒吧和迪厅里,晚上仍旧住在当时跟未婚夫订的酒店里。过了些日子她回到学校,却发现戴小芦也好几天没有回来,给她打电话,才知道她有朋友生病了,这几天她一直在医院照顾他。

朴彩云以为是戴小芦那个追她的学长,也就没说什麽,这个女孩子单纯到有些愚蠢,但好在不惹人讨厌,她一个人在英国,也需要个朋友,所以对戴小芦,她还算是真心的。

万万没想到,戴小芦照顾的本不是什麽学长,而是那个耍了她,让她既愤怒又害怕的男人。原来他早就知道她是戴小芦的朋友,原来他对她所做的一切,都是带著嘲笑和讽刺的!

那个傻乎乎的女人有什麽好?凭什麽能让这个不可一世的男人为她做到这些事?她一直以施舍者的姿态俯视的女人,竟然爬到了她的头上,一夜之间从泥塘里的丑小鸭变成众星捧月的白天鹅,她到底有什麽本事?

有一种名为妒忌的东西在这个外表柔弱,内心暗的女孩心里疯狂滋长。

回头,那个一脸呆笑的女人提著行李袋走出卧室,眼前的男人,冷厉的目光瞬间放柔,疾步走过去结果袋子,手指拨开女人额前的长发。

“刚刚你室友说她晚上临时有事,不能跟我们吃饭了,下次再请吧,今晚正好带你去见几个人。”

女孩“咦”了一声,走到朴彩云身边问:“真的吗?什麽事情啊?吃了饭再去不行吗?”

看了眼女孩身後,垂下眼帘对她笑了笑:“不了,有个学姐约我,迟到了不好,下次有机会再说吧。”

戴小芦失望地叹了口气:“好吧!”

沈城又坐了会儿,直到下午上课的时间快要到了,才依依不舍地牵著小芦往外走。戴小芦无奈而抱歉地对好友笑笑,见对方笑眯眯地挥挥手,才抱著书被男人拉出去。

沈城一直把她送到教室楼下才离开,离开前一遍遍吻著她的唇,嘱咐她下了课就出来,他在门口等她。小芦答应了他却还是不愿意松手,抱著她又腻歪了好久,眼看著时间就要到了,这才放开她,提著她的行李包一步三回头地走了。

第一次在课堂里走神走得这麽彻底,满脑子想的都是他离开前舍不得的样子,课堂的时间竟然变得前所未有的漫长,很想很想马上就下课,冲出学校,回到他身边去。

原来这就是思念。原来爱情的滋味是这样的。

田甜的那些书里说的竟然都是真的,相爱的两个人,即使每天都在一起,却还是时时刻刻都在想念。

“小芦,”走神之际,身边的彩云蓦然出声叫她,小芦回过神,想到自己刚刚竟然一直在想那个人,脸禁不住有些发红,“什麽?”

朴彩云倾了倾身,在她耳边缓缓道:“你知道吗?have集团的前身,是英国最大的黑道帮派,以毒品起家,势力范围遍及整个英国甚至欧洲,曾经是恐怖分子一样的存在……”

小芦猛然回过头看著身边的人,女人脸上是嘲讽的笑容。输给她这个样子一个渺小的女人,她怎麽忍得下这口气?这一刻她忘记了沈城的警告,只想看到这个蠢女人惊慌失措的表情。

按照戴小芦天真善良向往平凡生活的个,她怎麽可能愿意同一个有黑道背景的男人纠缠不清?

即使分不开他们,也定然要不让他们好过!作家的话:啦啦啦,宝贝儿们,有票砸票,有花撒花,想跟俺表白的俺也不介意哦呵呵呵呵……【拍飞!】

(13鲜币)38 挣扎

下课的铃声响了很久,走廊里的喧闹声也渐渐远去,摆在桌上的白色手机只在半个小时前响了一次,就沈寂了下来。

又过了很久,铃声再度响起,这次是一则信息。

──宝贝,不要埋头用功啦,累到你我会心疼的,快点出来吧,我饿了,我们先去吃个饭好不好?

其实戴小芦以为他等不到人会直接冲进来,没想到他却一直乖乖在外面等著,连发个短信语气都是小心翼翼的。大概是以为她还补习落下的功课,所以没有来打扰她。她知道,就算她不理会他的催促在教室再呆一个小时,他还是会在外面耐心地等著。

手中冰冷的手机被她捏的有些湿润,金属吊坠挤压著手心,钻心的疼袭上滋味莫名的心头。从出生到如今的22年里,戴小芦自认人生一直中规中矩,甚至生活得小心谨慎,虽然日子确实乏味了些,可是她从不贪心太多,至少那样能让她平平安安地过完这一生。

22年来,戴小芦做过的唯一一件出格的事,大约就是跟沈城的相遇。被他引诱的初夜、之後的恐慌、他的追求、伤害与自责,他或高兴或恼火甚至发脾气的表情,她记得他对她做过的每一件事,说过的每一句话……

最後她决定接受他。

原本以为,这应该已经是她二十多年来做得最勇敢最大胆的一个决定了,只要迈出了这一步,往後她就可以把所有的事情都交给他,继续安安稳稳地过她的生活。

但她鼓起勇气坚定迈出去的步伐,好像还是走不进他的世界。

朴彩云说完之後,用同情的目光看著她,轻声劝她考虑清楚,叹息般的语气仿佛早就知道她跟沈城本不应该在一起。

连一个外人,都看出他们的不合适,沈城,那麽聪明的一个人,怎麽可能不懂?

手机又响了起来,屏幕上田甜漂亮的大眼睛眯成两道弯弯的月牙,一对甜美的小酒窝镶在两颊上,活泼可爱。

“呆小芦,怎麽这麽久才接电话?人家忍痛给你打国际长途你竟然没有马不停蹄地接起来,皮痒了吗?!”清脆的女声从听筒里传出来,听著这边的人微微弯了嘴角。

戴小芦打起神跟多日没有联系的好友寒暄:“恩,我错了,下次一定注意。”明明是个富家女,金钱上却是出了名的吝啬,自从她来英国之後,只寥寥给她打过几次电话,每次电话里都要高喊几声“这天杀的巨额电话费”,大部分时候,两人都是在网上见面。

“唔,那个……我……哦,对了,你不是说你谈恋爱了?咋样了?”话筒那边支吾了一会儿,突然转移话题。

愣了愣,嘴角点点的笑意也消失了,眼神不由自主看向窗外,“他的……出身有些问题,我觉得我们不合适。”

田甜“唔”了一声,“其实我觉得吧,出身啊,权势神马的,真的都是浮云,最关键的是,那个人有没有把你放在心里的no.1上,身份地位金钱,那些东西又不是永久的,都是身外之物,况且只要一起努力,没有什麽是改变不了的,日子一定会越来越好!”

爱钱如命的人说出“金钱都是浮云”这样的话,让人有种不真实感,可如果是钱的问题,她就不必这麽难受了。

“如果……他……他是个坏人呢?做过很多不道德或许还不合法的事情的那种人。”

“恩……”田甜又沈吟了一会儿,压低了嗓音问:“那有坐牢被枪毙的危险?”

犹疑了片刻,不确定道:“应该没有吧……”

“嗨,那不就得了,管他呢,是真心对你好就行了。”

戴小芦顿了顿,点点头:“对我确实挺好的。”

“小芦啊──”那头的女孩子拖长了音调故作老成,“人生在世,不过短短百年,能寻得一个真正喜欢自己的人是多麽不容易啊!我们女人一辈子求什麽,说到底想要的不就是一个对自己好的男人麽?你管他以前是什麽样子,要是你以後看不惯,就逼他去改啊,他要是爱你的话,一定会按照你的意思做的。你到底在纠结什麽啊笨蛋?!”

虽然事情没有田甜想的那麽简单,但是几句话下来,心里突然舒服了许多,就在刚刚,她几乎把自己逼近了一个死局里,可是这个死局被田甜三言两语就化解了。这才明白自己有多麽杞人忧天,看待事情的太多又如此消极。

心情开朗了许多,一手将翻开的书合上装进书包里,一手拿著手机闲聊:“那麽你呢?你又在纠结什麽呢?都说了大半天了,重点还没出来,赶紧招吧!”田甜跟戴小芦是真正意义上无话不谈的闺蜜,虽然个上一个活泼开朗,一个安静乖巧,但是两人之间那种深厚的友谊,有时甚至比爱情更让她觉得窝心。

“那个……我啊……就是……跟……跟那个谁,确定……关系了……”一句话说的结结巴巴,完全不像平日里那个大大咧咧说话直来直去的小丫头。

小芦不明所以,“谁啊?你不是跟祝学长在一起吗?”

“不是啦,我们分手了,是……木……老师……”到最後一个字的时候,田甜的声音小到几乎听不见。

“木老师?!”戴小芦相信,如果她嘴里现在含了口水,她绝对会不顾形象地喷出去。

田甜口中的木老师,是在她们读大二的时候横空降临金融系的。当时,因为课程的无聊,还有那些教课的老师不是发了福的中年大叔,就是花白胡子的老教授。所以,当年仅27岁的长相英俊、气质出众、笑容温和的木逸出现在金融系的教室里时,如春天里的一股暖风,吹的整个金融系的女生们一阵春心荡漾。

一群寂寞的单身女学生们,好像终於找到了人生的方向,在每一个有木逸课程的日子里,她们都会一反常态地起个大早,然後花上一两个小时将自己打扮得或清纯可人,或妩媚妖娆,然後跑到教室疯狂抢夺第一排的座位,睁著一双双“求知若渴”的美眸,很“认真”地听著木老师讲解的每一句重点。

这其中,以田甜的春心最为荡漾,追求攻势最为猛烈。

可是戴小芦记得,後来在田甜觉得时机成熟了,鼓起勇气去跟木逸表白的时候,却遭到了木逸的拒绝。

後来田甜消沈了一个星期,但她又是个没心没肺的子,没多久就恢复到原来的样子,几个月後也开始了一段新的恋情。原本她以为田甜跟木逸这一段还没开始就结束了的缘分早就随著时间的消逝湮灭的无影无踪了。

没想到竟然“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了!

走廊上静悄悄的,只有自己的脚步声和电话里田甜似乎有些不好意思的扭捏声。心里有些好笑,原来连田甜这样的女孩子,都有心甘情愿为他人改变的一天。

天空有些沈,泛起朦胧的雾色,伦敦的天气一直不好,近几年虽然比以往改善了许多,但偶尔还是会天起雾。

穿过弯弯曲曲的小路、经过宽阔的广场,三三两两的学生结伴经过,往日喜欢在广场驻足享受傍晚时光的学生因为天气的缘故都没有停留,来来往往的人群尽头,一个黑色的身影靠在越野车的车门上,姿势十分随意自在,没有任何的不耐。一身的黑色将他衬得英挺又神秘,俊美的脸上没有任何不耐,线条凌厉的嘴角勾著漫不经心的笑,偶尔回头跟与身边的人说几句话。

心里仍旧有些慌乱,定了定心神才举步走过去,对面的人早已看到她,扔了指间燃著的烟,疾步来到她面前。

(11鲜币)39 我喜欢你

接过她手里的袋子,柔声问:“累不累?”

小芦沈默地摇摇头,眼神有点不敢看他。

沈城以为她是因为他身边的两个人才变得不自在,一把将她拖进怀里,指著面前两个长相一模一样的年轻男人说,“他们是have海外分公司的主管,刚刚回国,这个是哥哥大毛,那个是弟弟小毛。”

“呃……你们好,我叫戴小芦。”小芦惊愕之後强压住笑意,友好地跟两个同样高大俊美的年轻男子打招呼。两人长相几乎一模一样,只有头发的颜色略有区别。

“你好,美丽的小姐,久仰大名。”兄弟两人轮流执起小芦的手,薄唇轻轻贴了贴她的手背。

明明是英俊潇洒,风度翩翩的两个帅哥,竟然会起这麽……的中国名字,只能说,外国人的思想,她真的不透。

头发略黄的是弟弟,他好像看出小芦的心思,漂亮的棕色眼睛幽怨地瞥向小芦的身後,“其实我们也很想改掉的,当年因为不懂汉语,看他们兄妹都有中文名字莫名地就羡慕……”

双胞胎的另一个接过话:“於是某人就很、热、心地说帮我们取,据说这两个名字在中国很少有人叫,因为它们非常特别,涵义深远,历史悠久……”

圈著腰的手臂动了动,将她抱得更紧了些,低沈好听的声音带著明显的愉悦,暖暖地钻进耳朵里。

唔……的确像某人能干出来的事。

清秀的眉眼忍不住聚集起了笑意:“我们确实很少有‘人’叫这样的名字,因为叫这个名字的都是……”小猫小狗小动物。

哥哥弟弟同时抚了抚额:“知道……”

上了车,双胞胎坐在前面,沈城拥著小芦坐在後座,微低著头柔声逗她说话。今天怀里的女孩格外沈默,沈城没有多想,只以为她是因为这麽长时间没有上课,学习上肯定遇到一些难题,她又是好强倔强的子,这个下午很定过得非常疲劳。

“困了吗?要不要睡一会儿?到了我叫你。”

“不困……”小脸在男人丝质的衬衫上轻轻磨蹭了几下,往他怀中拱了拱,近似撒娇,瞬间把某人向来冷硬的心融化成泥。

“小毛就是学金融,以後有什麽问题直接去问他。”其实他很想说就算学不会也没什麽关系,反正以後他会把她照顾得很好。

小毛同志在前面温声道:“只要boss不吃醋,我很乐意为嫂子效劳。”

没好气瞪了某人一眼,秀丽的小脸泛起诱人的红晕,一双紫眸马上被点了火,散发著灼灼的光芒,“宝贝,你脸红的样子好可爱,我忍不住了……”

一低头,准确而迅速地攫住那两片粉嫩红润的唇瓣,舌尖撬开整齐的贝齿,温柔地探入,搅拌著对方口中的蜜。

小芦脸红的滴血,这是在车子里,况且还有外人在场,他竟然说亲就亲,他不要脸她还要呢!

一双小手用力去推他,可是坚硬的膛纹丝不动,甚至靠得更近了些,口腔里那滑溜溜的舌头,灵活地舔舐著她的上颚、牙床,纠缠舔舐她的舌尖,每一下都带来一阵酥麻,身子也渐渐软下来,有什麽温热的气息从小腹蔓延至下身,缓缓溢出。

“唔……别……”小芦慌了,这是第一次,他用一个吻,就让她动情起来。

沈城的吻并没有持续太久,他刚刚也是情难自禁,但是他可不想让别的男人看到她被欲望染红的绝美小脸,那样的小芦,只有他一个人可以看。

“晚上回去继续,恩?”他咬著她的耳垂,低低说。

热热的呼吸喷进耳朵里,身子不由自主哆嗦了一下,抱著她的人感觉到了,无声笑起来,贴在身上的膛轻轻震动,每一下都震入她的灵魂深处。

见她不回答,沈城也不在意,修长的手指捏著她的小手把玩,随口道:“我今天下去见了几个心脏病的专家,他们说你这种心脏病虽然是先天的,但是痊愈的可能很大,他们很有把握。”

“哦。”

“我问了他们,他们说中国国内也不是没有能治好的地方,为什麽没有早点动手术?”

她的家庭情况他自然是清楚的,就算生长在农村,生活条件不富裕,但如果为了孩子,哪怕是倾家荡产,作为父母都会竭尽全力让她康复。

顿了顿,还是决定告诉他,反正早晚他还是会知道的,“我的血型很特殊……”她的心脏病确实不是没有办法,爸爸妈妈也曾想过带她去做手术。可是天不遂人愿,入院後的一系列的密检查得到的结果里,她才知道,自己不仅患了心脏病,还是个拥有孟买血型的稀有人群。

“我们一直生活在农村,每年只在镇上医院进行简单的体检,我一直以为自己是o型血,因为用普通的验血方法检查的话,孟买血型会被误认为o型血。医生说,这样的话,危险系数会高很多,我爸妈就放弃了。”

男人的眉头皱了起来,百密一疏,他们关注的重点一直是她的心脏,心电图、b超各种针对心脏的检查都做过了,掌握了她心脏病的每一项数据。唯独因为当时没有打算立刻做手术,所以很多普通的常规检查没有来得及详细去做,以至於所有人都没有发现,她的血型是稀有血型。

沈城立刻掏出电话拨出去,语气前所未有的严肃,脸色也有些不好看,小芦伸出手拽了拽他的手臂,手立马被他紧紧握住。

前面的双胞胎从後视镜看了一眼,默契地保持沈默。

过了很久,男人的眉才渐渐打开,说了声“我明白了“就挂断了电话。

将身边软软的身子捞进怀里紧紧抱著,身体因为用力微微发抖,声音由紧绷变得像是刚刚经历了一场劫後余生,“吓死我了,还好,他们说没问题,没问题……”

小芦心里突然生出一股心疼,就连她自己,从来都没有过这样害怕的表情,或许是因为已经习惯,总之她感觉对於这件事,她已经完全能够泰然面对。

可是强大如面前这个男人,却为这件事,害怕的浑身都在颤抖。

她竟然还因为他那些不知是真是假的过去埋怨过他。

就算朴彩云说的都是真的那又怎麽样呢?在她眼里,他是那麽那麽在乎她,将她看得比任何东西都重要,这样一个男人,完全值得她抛开一切,跟著他的脚步勇敢地向前走去。

双手捧起他的脸,看到他漂亮的紫色瞳孔里映著自己的倒影,唇边露出一丝真心的微笑,然後凑过去,慢慢吻住他的唇,“沈城,我喜欢你。”

(22鲜币)have,拥有

晚餐的地点定在一个私人会所,是二楼的一个套房。右脚刚跨进门,就感觉道好几束火热的目光齐刷刷投在自己身上,抬眼望过去,戴小芦呼吸一窒,然後身上的**皮疙瘩瞬间冒起。

致典雅的休息厅里,南边的吧台和中间的沙发上,或坐或站著几个人,虽然长相和气质都不一样,但他们每个人身上都有一种不容忽视的气场。

眼神有些无措地看向沈城,其中只有笑眯眯的fred以及正抱著手提电脑辛苦工作的助理大人算是熟人,另外三个还有身後的双胞胎对她来说都是陌生人。她一向不擅与陌生人打交道,更别提面对这麽多身份一看就知道不简单的男人。

沈城侧过头附在她耳边低低道:“没事,他们都是自己人。”

“好可爱的女孩子!”一双比大海还要纯净的湛蓝凤眸凑了过来,宝石般的眼睛里闪著好奇的光,就那麽定定地看著她。

这个男子,哦不,应该只是个男孩吧,他看起来只有20岁左右的年纪,皮肤白白嫩嫩堪比初生婴儿,一头比她还要乌黑柔顺的长发散在身後,一张脸致如瓷偶,薄薄的嘴唇如夕阳残血,勾著魅惑人心的笑容。

前几天娱乐频道里那个目前红透整个英国,拥有天使脸蛋魔鬼身材的感女星amber,姿色恐怕都不及眼前人的三分之一。

“好漂亮……”一向对美男很有抵抗力的戴小芦,这一次都微微失神了。

闻言,面前的蓝眸里笑意更深,无视某人已经黑下来的脸色,不要命地朝仍旧处於震惊中的女人抛了个媚眼。

“颜、落!给我收敛点!”沈城牙齿咬得咯咯响,紫眸嗖嗖往那张美丽的脸蛋上刀子。

颜落嘿嘿笑著直起身子,干净修长的手指伸出来,弹了弹沈城衣领上不存在的灰尘,“这麽隆重地把我们从世界各地叫过来,能不好奇吗?我们上一次全部到齐还是两年前咱俩交接那一次吧?啧啧,一晃眼……时光飞逝啊!”

一边感叹著,一边转过身走回吧台前的高脚椅上坐下,两手指捏起一只盛著红酒的杯子在眼前晃了晃,嘴角依旧是那副美丽但是略有些漫不经心的笑容,然後一仰头,小半杯酒一饮而尽。

小芦悄悄对沈城说:“真的太漂亮了,我从没见过这麽好看的人。”

沈城叹了口气,揉揉她的头发,语重心长道:“外边都是骗人的,他是个变态,以後别跟他说话。”

小芦不屑地瞥了他一眼,嫉妒就说嫉妒呗,还去诋毁人家,小肚**肠!

後来,当她亲眼见识到颜落那些疯狂的行为之後,才知道沈城今天说的话,一点都不夸张。

沈城见她用不信任外加轻蔑的目光看著自己,头痛地抚抚额,牵著她走过去,指著一个巨塔一般的大汉和另一个高瘦的看起来有些病怏怏的年轻人对她说:“这是aaron和owen,海外公司的负责人,负责美国和澳洲的业务……”沈城站在中间,语气温和地给她介绍这些人的身份,职位和其他事情。

小芦知道,他带她来这里的目的是让她走进他的世界,了解他的一切,也是在向他的心腹们宣布,她是他认定了的女人。之前颜落说过,他们已经有两年没有聚在一起了,这次他竟然为了她强行让他们从世界各地赶来,可见他有多重视这次会面。

而他竟然让他在学校外面等了一个多小时。

说不感动是假的。无论是谁,被人这样小心珍视著,都会有一种流泪的冲动。今天心情很复杂,一方面朴彩云说的那些话确实影响了她,甚至对他生出一丝丝不信任,可是他的举动又实在非常温暖她的心,甜蜜夹杂著酸涩,一顿饭下来,小芦并没有吃进去多少东西。

好久不见的一群人,双胞胎和fred都很健谈,席上跟沈城一直在聊天,嘻嘻哈哈地开著玩笑,讨论讨论公司里的事,长相凶猛的aaron偶尔两句话,而叫owen的男人则沈默地坐在一边,小芦观察了一会儿,才发现他正在打盹儿。

小芦吃了几口就放下了筷子,沈城回过头关切地问她是不是食物不合胃口,小芦摇摇头,说现在还不饿,待会儿再吃,沈城便招来服务员给她倒了杯鲜榨西瓜汁。

很久不见,一向寡语的沈城也忍不住跟好友兼手下碰了几杯,小芦喝了几口西瓜汁後就托著腮发呆,这时候,旁边的空座突然有人落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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